保险学案例分析(最全)

可保风险条件对保险运行的意义:对于那些潜在损失程度较高的风险事件,如火灾、盗窃等,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可保风险还要求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这是因为损失发生概率很大意味着纯保费相应很高,加上附加保费,总保费与潜在损失将相差无几。显然,这样高的保费使投保人无法承受,而保险也失去了转移风险的意义。

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是进行保费计算的首要前提。计算保费时,保险人对客观存在的损失分布要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像这种经验数据,保险人必须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

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一方面可积累足够的保险基金,使受险单位能获得十足的保障;另一方面可使风险发生次数及损失值在预期值周围能有一个较小的波动范围。这样,集中起来的巨额风险在全国甚至国际范围内得以分散,被保险人受到的保障度和保险人经营的安全性都得到提高。

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如果由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也能获得赔偿,将会引起道德风险因素的大量增加,违背了保险的初衷。此外,要求损失发生具有偶然性(或称为随机性)也是“大数法则”得以应用的前提。

重要性:保险作为微观经济主体转嫁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经营承保的对象是风险,而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使加强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和管理成为必要。围绕保险经营的主要环节,如展业、承保、理赔、风险自留额的确定和再保险安排、积累保险资金的运用等等,相应伴随着危及保险经营稳定的各种风险,而承保风险是所有保险经营风险的起点。

按照近因原则,如果是单一原因导致保险损失的,则只需判断该原因是否为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适用较为容易。但存在多个原因的,近因原则的适用较为复杂,以下结合案例来具体分析:

1、保险损失由一系列原因引起,则前一原因(即诱因)是否构成“近因”应判断各原因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性质。

(1)各原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前一原因(即诱因)不构成“近因”。(案例:保险船舶因大雾偏离航线搁浅受损,本案近因是大雾导致船舶搁浅,超载和不适航与大雾没有因果关系不是近因。)(2)各原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则应判断因果关系的性质。A、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的不构成“近因”。(案例: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泡浸气缸进水,强行启动发动机导致发动机受损,近因是强行启动发动机,暴雨并不必然导致发动机受损而不是近因。)B、存在必然因果关系的构成“近因”。(案例:著名的艾思宁顿诉意外保险公司案中,被保险人打猎时从树上掉下来受伤,爬到公路边等待救援时因夜间天冷又染上肺炎死亡,肺炎是从树上掉下来的意外事故之必然,因而是近因。)C、是否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有争议的,则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案例:投保人被车辆碰擦,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车祸是否是心肌梗塞的诱因,即构成死亡的近因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

2、多个致损原因,其中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起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的原因是近因。(案例:船舶开航前船长因病不能出航,经港监批准由大副临时代理船长,航行途中三副纵火造成火灾事故,三副与大副之间有矛盾不是近因,三副故意纵火才是火灾事故损失的近因。)

3、多个致损原因共同作用导致保险事故,则多个原因均是近因。典型案例为非典型肺炎致人死亡,单纯慢性病或非典均不会产生被保险人死亡的后果,但在二者共同作用下必然会导致死亡的结果,则非典与慢性病均可视为死亡的近因。

损失与近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要确定近因,首先要确定损失的因果关系。确定因果关系的基本方法有从原因推断结果和从结果推断原因两种方法。从近因认定和保险责任认定看,可分为下述情况:(1)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若保险标的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则该原因即为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则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反之,若该原因属于责任免除项目,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2)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如果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因,则应区别分析。

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导致损失

多种原因同时发生而无先后之分,且均为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则应区别对待。若同时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负责全部损失赔偿责任;若同时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于责任免除,则保险人不负任何损失赔偿责任;若同时发生导致损失多种原因不全属保险责任,则应严格区分,对能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保险人只负保险责任范围所致损失的赔偿责任;对不能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则不予赔付。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

如果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前因与后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则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风险事故的原因就是近因。保险人的责任可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第一,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负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如船舶在运输途中因遭雷击而引起火灾,火灾引起爆炸,由于三者均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对一切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第二,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第三,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不全属于保险责任,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而后因不属于责任免除,则近因属保险责任,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第四,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责任免除,其后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则近因是责任免除项目,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导致损失

致损原因有多个,它们是间断发生的,在一连串连续发生的原因中,有一种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使原有的因果关系链断裂,并导致损失,则新介入的独立原因是近因。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则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反之,若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近因识别

损失发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几种原因同时作用,即并列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承保损失的近因必

THE END
1.平安保险案例分析.doc文档介绍:平安保险案例分析County continuation records has examined and approved the draft, spirit, believe, comprehensive Yearbotered the phase of evaluation. Civil air defense workCounty continuation records has examined and approved the draft, spirit, believe, comprehensive Yearbook of zhuanglang ...https://m.taodocs.com/p-714112740.html
2.人寿保险案例分析寿险投保案例寿险理赔案例招商信诺提供多样化人寿保险案例分析, 让您全方面了解寿险投保案例和寿险理赔案例.根据不同情况定制专属的人寿保险方案,招商信诺保险案例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https://www.cignacmb.com/baoxiananli/qita/
3.人身保险案例分析案例二 本案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案情]:2003年9月27日,投保人林光伟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处为渝B13860号中型货车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并规定了保险车辆造成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的人身伤亡属除外责任。2004年4月6日,因该车转卖,经投保人林光伟申请,被告同意将保险合同转让...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30/16/1971081_73755090.shtml
4.吴振举:保险受益人“指定明确”与“指定不明确”的判断与...该案例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合同所指定的受益人是否适格是否明确?及在此判断下的理赔金的“受益金或遗产”属性及处理? 下面简要分析: 1、受益人的含义: 《保险法》18-3: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http://lawyer.110.com/289977/article/show/type/3/aid/670155/
1.保险案例分析答案要点6篇(全文)保险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第四章 一.CASE 3带病投保时无意未告知,该不该赔? 案情简介: 2000年1月,陈先生因患肌肉无力症在家修养,有一天,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梁某聊起了保险的事,陈先生心想,自己身体不好,不如投一份保险,也好有个保障。于是,便委托业务员填写了投保书,投保书的健康状况栏的询问事项为:0——健...https://www.99xueshu.com/w/filedg3oaeib.html
2.保险险种设计案例分析报告.docx保险险种设计案例分析报告《保险险种设计案例分析报告》篇一保险险种设计案例分析报告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核心在于为投保人提供针对特定风险的保障。保险产品的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风险特征、法律法规等多种因素。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保险险种设计案例为基础,分析其设计思路、市场定位、保障...https://m.renrendoc.com/paper/324505681.html
3.保险公司理赔案例分析(精选8篇)篇1:保险公司理赔案例分析 截至8月中旬,山东临沂市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结束,理赔面积12.6万亩,理赔金额1762万元,16万农户得到保险理赔款。据了解,20,临沂市共有10个县区、134个乡镇、5545个村参加了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共支付保费2567万元,有效地提高了临沂市农户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m5k3klk.html
4.3.15专栏以案说险:离婚了,保险怎么分南方plus案例分析 李女士婚后给小孩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李女士为投保人,小孩为被保人,指定丈夫为身故受益人。后与丈夫离婚,约定由李女士抚养小孩,并协商保留保单,但未重新指定保单身故受益人。多年后,小孩因一场车祸意外身故,李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相关材料后判定,前夫是唯一指定身故受益人,且保单生效后李女...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203/18/c6316584.html
5.(金融保险)保险学案例分析(最全)(金融保险)保险学案例分析(最全).doc 卓越管理 | 29页| 238KB | 0次下载 | 0.0 (0人评价) 我要评价: 投诉 举报 用手机看文档 下载 开通VIP (金融保险)保险学案例 分析(最全) 可保风险条件对保险运行的意义:对于那些潜在损失程度较高的风险事件,如火灾、盗窃 等,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https://doc.mbalib.com/view/cd0be6c63fbf3180a7e2785d99576aca.html
6.保险对账表怎么做的**四、案例分析** 某保险公司引入好生意后,保险对账表制作效率提高近50%,错误率大幅降低。双方合作更加顺畅愉快。 **五、总结** △好生意产品截图 保险对账表制作虽繁琐,但掌握正确方法和工具,就能轻松应对。好生意作为高效管理软件,为保险行业带来变革。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好生意的信息,可点击在线咨询。https://h.chanjet.com/ask/37f647101b0dc27493.html
7.河南法院2013年度案例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创新案例工作机制,深度挖掘案例资源,充分发挥案例总结司法经验、指导司法审判的功能,推动案例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在全国率先实行“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制度,旨在对各地上报的案例进行归纳梳理,总结编报特点,提炼审判难点,提出对策建议,强化案例指导。2013年底,在各中院上报年度案例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河南法...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57089
8.大家久安21终身寿险5年交保可靠吗?可以取出吗?详细测评案例分析 55岁的沃先生是一家企业的高层管理,最近有一笔钱想要投资,沃先生为自己投保《大家久安21终身寿险》,5年交,年交100万。 60周岁,身故保险金7000000元; 70周岁,身故保险金7324500元; 80周岁,身故保险金10331170元; 90周岁,身故保险金14570150元;...https://mip.vobao.com/news/1020787787945605154.shtml
9.第三章商业养老保险的现金流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有国家财政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收益受其投资收益的影响,商业养老保险的现金流基本根据保险产品的说明书确定,可使用数量化方向对其进行分析,所以本章将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主要对象,进行数量化分析。 3.1商业养老保险案例 本章将以案例分析方法进行商业养老保险的现金流分析,以下为某公司养老保险示例(...https://blog.csdn.net/iteye_15968/article/details/81727762
10.重疾险拒赔案例:保险业务员买了自家保险糟拒赔!保险公司:未如实...案例分析 从案例上看,这又是一起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案例,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是看人理赔的,其实保险是否理赔根本不看人,而是根据保险合同来的,即使是自己公司的保险业务员,无法理赔还是拒赔不误,说明保险理赔靠“走关系”是完全行不通的。 而目前的保险市场,也真的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为了完成业务量,保险业务员会...https://m.dby.cn/detail-114188.html
11.案例分析:被保人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金支付给谁?各位考生注意注意啦!在CICE保险从业考试备考过程中,实际案例的练习必不可少。接下来,就让帮考网为大家分享一下保险合同的案例分析,快来看看吧! 2019年冬,钱女士为儿子亮亮投保了一款人寿保险,保额2万元,没有指定受益人。不久,钱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离婚,亮亮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王先生按月付抚养费和教育费,钱女士也没...https://www.bkw.cn/bxcy/zixun/1334973.html
12.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我们去保险理赔的时候,有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会拒赔的,保险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保险那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合法吗?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关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案例分析:一张拒赔通知书 ...https://www.66law.cn/laws/18041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