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严打犯罪、规范执法、平等保护、主动服务,针对常见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部署开展专项打击、集中整治,组织破获了一批重点案件,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力捍卫经济金融安全。5月15日,经侦部门公布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29”系列税案
2019年1月,乐山市公安局在收到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移交的虚开发票线索后,抽调经侦、宣传、网安、技侦等警种和沙湾、市中区、沐川、马边、五通桥、犍为、夹江、井研等县(市、区)骨干组建专案组,精准捕捉全国涉案窝点、涉案企业信息,解密地下税务网络核心数据,先后在全国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88名,捣毁“海创”和“创新”两大高仿税控软件源头,侦破涉案金额1000亿余元的“1·29”系列税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60亿余元,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验证系统的改进。
“4·12”非法经营案
2021年,沐川侦破“4·12”非法经营案。经侦查,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万某与黄某利用虚拟货币USDT(与美元汇率恒定1:1)和人民币购买美金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该案发起全国集群打击,成功捣毁多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采取强制措施共计176人,涉案总金额高达380亿元,被公安部列为“歼击22”专项行动十大战役之一,已于2024年4月进入审判阶段。
乐山首起陆路运输出口骗税案
2018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峨眉、犍为侦破峨眉山某某公司出口骗税案,该案也是乐山公安查结的第一起陆路运输出口骗税案,涉及境内多省,境外越南,涉及虚开金额1.69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600万元。最终该案起诉6人,其中5人被法院判处五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的侦破,有力震慑了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彰、省厅总队的充分肯定。
江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2021年,五通桥区侦破某公司内部职员江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从2014年6月开始担任该公司广州片区销售经理,挪用资金2600余万元参与足球赌博。经缜密侦查,掌握江某违法在公司发给客户的对账单上伪造客户公章、伪造客户签名,与客户串通让客户帮忙签名应付公司对账详实证据,后江某被法院判处十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该案的侦破,彰显了五通桥区公安护航经济发展、打造健康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战斗力。
“7·06”特大家族式制造假币案
2018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市中区、峨眉破获“7·06”特大家族式制造假币案,涉案金额高达100万余元。经侦查,付某购买大量制造假币工具和原材料与妻子和岳父母共同伪造货币。专案组经细致摸排,掌握了4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锁定了两处制贩假币窝点。2018年8月25日,参战民警抓获交易途中的付某及其岳父,当场查获30余万元高仿真假币,并在付某住所内抓获其妻子和岳母,查获大量已印制捆绑好的100元、50元面额成品假币,以及还未裁剪的整版假币和各类作案工具。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9·14”串通投标案
2018年,市中区侦破“9·14”串通投标案。经侦查,朱某四人在参与乐山某学校项目竞标过程中,与王某策划整个串通投标,并由王某负责对外找符合竞标要求的公司参与竞标,朱某负责测算竞标项目的工程量和价格。该团伙先后借用21家公司资质报价,故意抬高并且控制竞标项目中标价格区间(5200万元),最终以非法手段获取到该项目标底,严重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2021年,朱某、王某和彭某三人被法院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1·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井研联合沙湾侦破“1·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工作中,专案组摸排出乐山某房地产企业及其上游关联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随即循线溯源,采取大数据作战掌握大量犯罪事实。在收网行动中,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扣押大量作案电脑、税控盘、公司印章,累计涉案金额3亿余元。2022年,6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分别判处二年至九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上缴税款,没收违法所得、判处罚金。
刘某被信用卡诈骗案
王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3年,犍为侦破王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侦查,自2019年起,王某纠集七人在乐山多地采取“空放”(不需要提供财物抵押)的形式,以天还、周还、十天还、月还模式,每次放贷收取贷款金额20%—25%的砍头息、5%的保证金、100元至300元不等外访费的模式,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2500余人次、数额累计4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提起公诉9名,目前该案一审已判决,9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曾某涉嫌保险诈骗案
2022年,夹江侦破曾某涉嫌保险诈骗案。经侦查,2018年至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利用经营汽车维修业务,与冯某、曾某等人结伙,以免费维修为噱头,多次将客户送修车辆在市中区、夹江县和眉山市青神县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数十起,造成财产损失,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目前,公安机关已为企业挽回损失36万元,主犯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两名从犯被判处缓刑。(乐山市公安局供图记者:龚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