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8个裁判规则(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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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山东

裁判规则1

裁判规则1: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对险种和赔付标准约定不明时的认定

【案件索引】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5民终1781号

【裁判要旨】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条款》对两个险种的赔偿标准均有约定。但保单上有特别约定:“本保单伤残赔付采用法定工伤标准,伤残赔付比例按照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条款执行。”两险种的赔付应当按照特别约定执行。原、被告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原告认为伤残赔付采用法定工伤标准,包括鉴定等级及赔付金额的计算,故主险应当按照仲裁裁决的工伤伤残补助金额赔付;被告认为该条款仅指伤残等级按照法定工伤鉴定等级计算,故应当以险种的保险金额乘以工伤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计算。当保险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受益人的解释。但保单特别约定条款明确伤残赔付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执行,原告提出直接按照仲裁裁决的工伤伤残补助金进行赔付的主张,与条款原意不符。若按照仲裁裁决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再乘以相应的比例赔付,则更不利于原告。

裁判规则2

裁判规则2: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不明确的,不产生免责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9民初17519号

裁判规则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1民终3404号

裁判规则4

裁判规则4:投保人通过互联网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核保义务的界定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1民初8744号

本案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无法回溯投保流程时,是否可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问题。财险北京分公司认为涉案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刘父在投保时已超过60周岁,不符合涉案保险的投保条件,投保人对此未进行如实告知,故财险北京分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刘某认为在投保时并未看到被保险人年龄的限制,结合刘某、财险北京分公司提交的保险单,保险单均载明被保险人的范围,故涉案保险承保范围仅针对1~60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刘某为刘父投保时,刘父已超过60周岁,财险北京分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刘某存在故意隐瞒刘父年龄的情形。保险人在核保时并未对此提出异议,亦未提示投保人被保险人年龄超过承保范围,并向刘某签发保险单,应当视为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公司在承保后再以刘某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于法无据。

裁判规则5

裁判规则5:责任保险理赔应否一律以损失实际发生为前提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9民初5830号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体育公司与某某保险延庆支公司之间的公众责任保险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因郑某年龄尚小,直接进行全麻手术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即时执行矫正手术风险过大。基于保护儿童以及快速解决纠纷的考虑,体育公司与郑某的监护人郑甲私下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关于赔偿数额的合理性问题,体育公司及郑某监护人结合伤者的年龄、医院的诊断,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赔偿数额不合理且双方均未申请鉴定的情况下,该和解金额应认定为合理。基于体育公司已实际向第三人足额支付3万元赔偿金的事实,体育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就实际承担的损失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某某保险延庆支公司主张支付保险金。

裁判规则6

裁判规则6:通过网络平台在同一家保险公司重复购买多份内容相同保险的效力认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粵0105民初23689号

本案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对投保人所购买的两份同一保险均予以理赔问题。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同一家保险公司重复购买多份内容完全相同的保险不属于我国法律中的重复保险,该重复购买的多份保险合同在无法定合同无效情形下均成立且有效,保险公司不得单方解除;保险事故发生后,此种情形下的理赔规则应视保险性质而定,即补偿性保险应当类推适用重复保险的限制理赔规则,非补偿性保险则应按每份保险合同予以“重复理赔”。

裁判规则7

裁判规则7:商业险“人身保险金请求权”不禁止转让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6民终4829号

胡某等四人关于涉案理赔受益权转让协议无效、要求支付保险金80万元的主张不宜得到支持。理由如下:第一,涉案理赔受益权转让协议系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之后,在保险公司的见证下,由胡某等四人与电梯公司经协商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第二,电梯公司给死者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按照法律规定,该公司没有必要主动与吴某的家属签订涉案工伤死亡赔(补)偿协议,电梯公司也称系死者吴某的家属主动要求其签订该协议;第三,涉案理赔受益权系商业险,吴某死亡后,保险金系其遗产,胡某等四人作为该遗产的继承人,有权依法进行处置,故涉案理赔受益权转让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合法有效协议;第四,死者吴某的工伤赔偿金最终核定为65万余元,而胡某等四人获得85万元,理赔受益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对于该保险能不能获得理赔及具体理赔金额尚需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决定。胡某等四人自愿从电梯公司处获得85万元而不走正常的工伤保险申请、商业保险理赔的程序,也是其经权衡而做出的决定。

裁判规则8

裁判规则8:被保险人是否死于意外,没有直接证据的,可以通过若干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事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新2826民初1153号

THE END
1.保险人权利及保单选择权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与保险人相关的权利很多,这里仅阐述自杀除外条款、犯罪除外条款、战争除外条款等经常出现的特殊条款。 一、自杀除外条款 (一)自杀除外条款的概念 自杀除外条款,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两年,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予赔付,超过一定期限,则保险...https://www.meipian.cn/58i0potl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中,“猝死”焦点问题研析目前法院在处理由猝死引发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中,在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时,由于医学认知和法律依据的选择不同则会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为了解近两年司法实践中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中猝死保险责任如何认定的裁判观点,我们利用Alpha案例数据库,以“猝死”、“意外伤害”、“一审”为关键字,检索2021至2022...http://jingqinglaw.com/h-nd-5535.html
1.人保有爱,暖心理赔暖人心——人保寿险东莞市分公司理赔案例摘要:2021年,客户A女士不幸确诊“运动神经元病”,人保寿险东莞市分公司理赔人员优先上门协助申请理赔,隔天结案并赔付保险金额30万元整。2023年,A女士再次联系人保寿险东莞市分公司咨询全残的理赔申请流程,理赔人员告知客户需要做伤残鉴定,并多次上门协助A女士办理伤残理赔申请,人保寿险东莞市分公司于理赔申请次日结案支付全...https://www.zgswcn.com/news.html?aid=231662
2.人身意外保险赔付及案例分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https://m.cpic.com.cn/c/2021-05-31/1708374.shtml
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保险理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前言:2001年6月6日,某市公安分局为其在职职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中约定投保单位每一在职职工主保险额为20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额为1万元。2002年2月23日,被保险人谢某在一酒店因意外情况导致颅脑严重损伤,24日被送往医院抢救,3月22日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https://www.shenlanbao.com/zhishi/7-12170
4.赤峰市中国中小企业公共窗口平台劳务关系即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但虽然是劳务关系,贵司应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商业保险,因为劳务工作者因工作负伤的,公司仍有比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退休的员工,贵司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保。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决定签署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https://fwpt.cfsme.cn/index/newsShowDetail.action?newsId=2476&catelogId=2
5.非车险常规业务理赔案例汇编(2009版)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应如何认定? 【理赔结论】 1.按照保险合同专业解释原则,在保险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应按其所属行业或学科的技术标准或公认的定义来解释。医学上认为中暑是由于体液平衡失调,水、盐代谢紊乱,或因阳光直射头部导致脑组织受损所引发的一种急性过热性疾病的总称,临床可分为热射病、...https://doc.mbalib.com/view/4cc71e2481bd344e15cccdc8eec5dbf3.html
6.人身保险理赔案例(通用6篇)以《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来看,“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结合本案例,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合同(老条款)里没有将“遵照医嘱注射药物,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残废”作责任免除的内容,为此,如果受...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spcmpv5.html
7.保险公司与陈文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判决案例本案中被告提交给原告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车家保定制版上等证据均不能体现残疾鉴定标准及伤残鉴定后按比例赔付的条款。另,被告出示的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驾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3年6月8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虽载明残疾...https://www.gzchlssws.com/jiaotong/8874.html
8.阜阳市人身保险2022年度部分典型理赔案例行业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保险在生活中变得不可或缺,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生活。保险的每一笔赔付,都有温度,每一次守护,都有速度。2022年人身保险理赔案例中,既有大额“快赔”,也有意外、重疾险赔付案例,充分发挥了保险社会“稳定器”、经济“减震器”的独特作用。 https://www.fynews.net/article-231813-1.html
9.微案例丨对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抗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认定鲁法案例【2022】557 裁判要旨 原告依据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的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提起人身损害诉讼,被告抗辩该保险合同系格式条款,对此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保险公司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其无法证明其对该格式条款已尽提示说明义务,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当赔偿责...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1360191
10.劳动自查报告通用15篇集团及各公司一直为全体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还陆续为全体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每年都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从未出现过拖欠保险金现象。20xx年职工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为:养老保险108.5万元;医疗保险19.5万元;失业保险19.9万元,工伤5.4万元。20xx...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30320172448_2565852.html
11.意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形式存在。目前市场在售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交通工具类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都会附带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医疗通常又包含意外门诊医疗和意外住院医疗。也就是说一些小的意外伤害达不到住院的程度(比如说猫...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意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https://www.66law.cn/laws/600820.aspx
12.2023包头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权益日前,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的指导下,包头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23年度包头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这些理赔案例涵盖了政府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机动车险、财产险、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多个险种,充分展示了包头保险行业在持续推进保险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快速应对重大灾害...https://www.workercn.cn/c/2024-01-26/81298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