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新华保险提醒您身份信息常更新,保障信息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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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询,王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的身份证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投保后,王先生已经更换了新的身份证,新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但王先生在更换新身份证后并没有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近期接到保险公司的短信后才意识到需要及时更新其留存在金融机构的身份证信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到王先生的情况和需求后,指导其通过保险公司的APP办理了身份证有效期更新的手续。王先生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效率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依据《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82号)第四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承保和保全等业务活动和提供客户服务时,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收集、记录、管理和使用客户信息。
客户在投保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本案例中,王先生在保险公司登记的身份证即将过有效期,保险公司及时进行短信提醒,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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