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一级警员柯凌霄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吃喝问题
二、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副处长王家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20年10月至11月,王家顺分管长江采砂管理科工作期间,查获张某非法采砂,并于11月9日给予张某行政处罚。事后,该非法采砂集团成员王某为了与王家顺搞好关系,通过他人送给王家顺烟酒等礼品,王家顺收下后供个人使用。2021年8月,王家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曹倩超标准、超范围、自立名目发放补贴问题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曹倩任县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期间,该校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托管费。另2019年6月,县第二实验小学以素质教育活动、值勤等劳务费名义,将结余的午托费20余万元发放给该校教师。2021年3月,曹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枫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柯贤才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柯贤才在枫林镇农业服务中心督导该镇农业保险工作。当日中午,柯贤才接受该中心负责人陈某(另案处理)邀请到该中心对面某酒店吃饭并饮酒。2021年3月,柯贤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邱丹丹、第三产业股负责人柯其开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县委、县纪委监委坚决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当前,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越是临近节点,越要从严监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纠治“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毫不妥协、寸步不让,坚决刹住歪风邪气,坚决守住底线阵地。(荆楚网综合阳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