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
【“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法规】
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
【“第一部”保险企业管理法律文件】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家”股份制、地方性的保险企业】
1988年3月21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成立平安保险公司,资本金为4500万元。
【“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
【“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
1996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信托在上海合资设立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家”全国性综合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6月,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
【“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
2000年6月29日,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
2004年11月11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填补了我国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
【“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2004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
2012年11月,《农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于2013年3月正式实施。
【“第一个”保险公众日】
2013年7月8日,全国首个保险公众日启动,保监会将每年7月8日确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