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员工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案例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04.24浙江

1.法院应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案中,某某中专未为刘某某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刘某某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补办,且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故刘某某1要求某某中专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2.赔偿标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规定之精神,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因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未满十五年的,自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3:仲裁时效:本案中,刘某某1于2016年6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某某中专处工作至2019年1月29日,刘某某1于2019年1月18日就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申请劳动仲裁,未超过一年仲裁时效。

编者按语:对于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员工主张养老保险待遇的案件,最高院司法解释只是个原则性规定,不好操作。江苏省这个指导意见,给了一个可操作的方案。所以,同样的案件,江苏省的案件就可以成功获赔,而其他地方的案件,可能就没那么幸运了。

如北京的案例(2019)京03民终7082号,判决:

由于赵某某1没有对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损失之计算标准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比照比照未缴养老保险赔偿金的标准判决某某公司支付6888.2元(注:这里计算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而不是养老金损失)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苏06民终2807号判决

上诉人:江苏省某某中等专业学校,住所地某某市。

法定代表人:耿某某,该学校校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红亚,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刘某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某,江苏江某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江苏省某某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某某中专)因与被上诉人刘某某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1民初8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某某中专上诉请求:请求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审判,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一次性支付被上诉人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标准过高。

被上诉人系食堂临时工,判决按照正式职工享受的标准补偿,让学校教工无法接受,感觉规定不公平。

上诉人认为应当按照其实际月工资收入标准来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比较公平。

被上诉人答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某1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某某中专向其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68420元(6220元/年×11个月)、支付经济赔偿金44000元(2000元/月×22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刘某某1自2008年9月起至某某中专的食堂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6年6月2日,刘某某1年满五十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继续在某某中专工作。

2018年2月起刘某某1担任生活管理员,后某某中专通知刘某某1不再聘用刘某某1,刘某某1在某某中专处工作至2019年1月29日。

上述期间某某中专未为刘某某1缴纳社会保险。

2018年12月25日,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出具《证明》一份,主要内容为刘某某1未在某某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缴纳养老保险费。

2019年1月18日,就某某中专未缴纳社会保险事宜,刘某某1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以刘某某1于2016年6月2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主张的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刘某某1遂以诉称的事实和理由诉至一审法院。

2019年3月19日,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出具《证明》一份,主要内容为刘某某1现未按月享受某某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另查明,2015年南通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96.42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刘某某1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核定及有无超过仲裁时效;2.刘某某1诉请经济赔偿金有无法律依据。

关于争议焦点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规定之精神,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因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未满十五年的,自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本案中,刘某某12008年9月-2019年1月29日在某某中专处工作,某某中专应从2008年9月起依法为刘某某1办理社会保险,直至2016年6月2日刘某某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

然某某中专未为刘某某1办理,故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南通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96.42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刘某某1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计38474.94元(5496.42元/月×7个月)。

某某中专辩称刘某某1诉请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主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赔偿的,仲裁时效自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开始计算;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继续用工的,则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案中,刘某某1于2016年6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某某中专处工作至2019年1月29日,刘某某1于2019年1月18日就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申请劳动仲裁,未超过一年仲裁时效。

关于争议焦点二。

此系对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群体继续就业者的特殊保护,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本案中,刘某某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某某中专处继续工作,双方形成特殊劳动关系,某某中专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更谈不上违法解除,故刘某某1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无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刘某某1诉请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未超过一年仲裁时效,某某中专应赔偿刘某某1养老保险待遇损失38474.94元。

刘某某1诉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无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判决:某某中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某某1养老保险待遇损失38474.94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某某中专负担。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本院经审查后予以确认。

本案二审中争议焦点: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

本院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因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未满十五年的,自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一审法院据此判令某某中专向刘某某1支付养老保险待遇赔偿,赔偿标准为南通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87元,依法有据。

上诉人认为应当以刘某某1实际月工资为计算标准,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上诉人某某中专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应当驳回;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维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江苏省某某中等专业学校负担。

THE END
1.案例警示侵害社保基金典型案件(2)—冒领养老金典型案例通报案例二:王某冒领服刑人员养老金案 2020年6月,某县社保中心在进行服刑人员违规领待专项核查中发现,退休人员陆某待遇领取状态异常。刑期从2015年8月至2020年8月的陆某,被核查时仍在云南省某监狱服刑,但却在2016年申办退休,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经查,陆某服刑后,其胞姐王某持陆某身份证件,到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http://www.shangyou.gov.cn/syxxxgk/rsshbz/202312/c0d4ddb3ad994fb0844fc8aa303c50a4.shtml
2.养老保险案例分析20240301055128.pptx国际养老保险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案例的启示与借鉴目录 01养老保险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的定义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确保其生活质量。养老保险的运作方式通过个人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当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照缴费情况和相关规定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301/5043130132011113.shtm
3.养老保险案例分析.docx该【养老保险案例分析】是由【鼠标】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案例分析】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养老保险案例分析 随着人口老...https://www.taodocs.com/p-1033237347.html
4.平安养老保险官网谱蓝保医疗需求:考虑自己的医疗需求和预期未来的医疗费用,选择包含医疗保障的养老保险计划。 平安养老保险案例分享 小李是一位即将退休的职员。在他购买平安养老保险之前,他对未来经济来源感到担忧。然而,通过与平安养老保险顾问的沟通,小李购买了一份适合他需求的计划。他每月定期缴纳保费,并且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额外投资...https://www.pulanbx.com/bxzs/yljzs/160273.html
5.养老保险计算公式与实际案例解析参加了养老保险后,许多人都会关心自己退休后能够获得多少养老金。下面将分别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附上养老金计算公式和实际案例,帮助您了解现在60岁的养老保险每月可以领取多少。 一:基本养老保险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累计缴纳保费满15年,退休后就可...https://m.xyz.cn/discover/detail-yanglaojin-3282501.html
1.养老保险纠纷案例大全(养老问题的真实案例讲解)实践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通常因为企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或者缴费年限缺失,或者缴费基数不足额,或存在漏缴纳的情形,导致员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与实际按照实际情况缴费存在差异。 此时,针对养老保险待遇损失问题,企业和员工之间容易发生争议。针对养老保...https://www.77cxw.com/fl/82921.html
2.职工养老金计算案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社会保险是在国家在劳动者收入减少后提供的一项基本的生活保障。现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如何进行计算的。下面是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核心提示:男职工60岁退休,在岗的月工资为4000元/月,累计共缴... 养老保险案例,养老金账户存储额如何计算 ...https://m.shenlanbao.com/he/79926
3.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例—刘虹律师网华律网原告何X诉被告黄山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企业管理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X及其诉讼代理人刘虹、被告X企业管理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苑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何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https://lawyers.66law.cn/s2b136980b3e2f_anli606435.aspx
4.案例分析享养老保险待遇老人能否向子女主张赡养费?案例分析 | 享养老保险待遇老人能否向子女主张赡养费? 01 案情介绍 刘某为某单位退休职工,每月享养老保险待遇4800元。刘某有两个儿子,在其丈夫去世后一直是自己居住,两年前因病住院,出院后便与大儿子一起生活,由大儿子及妻子照顾刘某起居,而小儿子虽然经济条件较好,但是对母亲却不闻不问。现刘某已85岁高龄,体...https://m.64365.com/wenji/12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