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案例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职工经认定构成工伤,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又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上述法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职工弱势群体,以免因工伤造成劳动者的困顿。不过,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2021年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十周年调研报告》,全面总结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10年来的具体实施情况。该中心指出,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先行支付申请拒之门外,通常以‘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上级部门未批准’‘缺乏支付系统’等明显不合理的理由不履行受理与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的法定职责。

而在司法案例上,不同地区仍有不同的判例。

在《王爱兰与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局履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义务二审行政判决书》(案号:(2020)渝05行终768号)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该规定针对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而对于用人单位本身不是参保单位,从未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过社会保险登记,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从未给员工参加过工伤保险的,不属于该条适用情形。本案中,普锐思公司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登记,本身不是参保单位,也未为王爱兰参加过工伤保险,故不属于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适用范围。因此,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作出案涉《回复》认定事实清楚,王爱兰及其单位从未参加工伤保险,不符合先行支付的申请条件。

在《严兴德与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先行支付申请再审行政裁定书》(案号:(2018)渝行申652号)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且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款项。

不过,在《史某与晋中市太谷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其他行政行为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案号:(2019)晋行申80号),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似乎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该法院认为,本案中,再审申请人被依法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太谷县汇腾碳素有限公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由其支付再审申请人的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公司以其行为拒绝支付案涉工伤保险待遇,再审申请人的案涉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符合《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与上述规定不符,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同时,在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一批)中就有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案例,即“向某国与重庆市某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检察监督案”。

在本案中,向某国原系重庆某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采煤工人。从业期间,向某国于2007年8月左眼受伤,于2008年9月30日与煤炭公司签订协议,约定除医疗费外,煤炭公司一次性支付其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8万元,该款已按约支付完毕。2016年4月至10月,向某国先后被认定为煤工尘肺病贰期、工伤,并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向某国向某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社保中心于2020年9月2日《复函》认为:煤炭公司虽然在2005年8月5日至2007年2月14日、2007年4月10日至2009年5月11日期间为向某国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是煤炭公司在2010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未给向某国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向某国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应由社保中心支付,依法应由煤炭公司承担。向某国不服,于2020年9月7日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社保中心作出的《复函》,并判令社保中心支付其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一审法院认为社保中心的《复函》理由成立,故判决驳回向某国的全部诉讼请求。向某国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2022年1月27日,向某国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院)申请监督。后来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听证。

2022年4月1日,二分院组织向某国及其委托代理人、社保中心等在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二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主持。

向某国及其代理人发表意见认为,向某国与煤炭公司在2008年9月30日签订的《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议书》证明,向某国已在当时与煤炭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故其从业期间煤炭公司已为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保中心应当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社保中心发表意见认为,从《工伤认定书》载明事实看,向某国在与煤炭公司签订《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议书》后,又在煤炭公司采煤直至该公司关闭(2008年9月30日至2016年4月26日),且煤炭公司未给向某国缴纳2010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的工伤保险费,故向某国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应由社保中心支付,而应由煤炭公司承担。

综合案件事实和各方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煤炭公司没有给向某国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事实客观存在,主张向某国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煤炭公司负责支付具有法律依据。但是,煤炭公司现在因政策性关闭,已无力支付向某国的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情形下,社保中心应当本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全面理解适用社会保险法,尽量通过先行支付方式帮助陷入困境的工伤职工解决生产生活、看病就医障碍。

听证会后,向某国撤回监督申请,并与社保中心签订《和解协议》约定:1.社保中心将积极协调乡镇及时落实,将向某国纳入尘肺病救助。2.向某国不再向社保中心诉求其尘肺病工伤保险待遇。二分院考虑到向某国因病及多年诉讼生活困难,为缓解协议落实前向某国的生活、医疗困境,决定给予其3万元的司法救助。

二分院根据听证员的建议,排查某县离岗尘肺病患者不能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后,向某县人民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将保障救治救助落到实处,增强工伤保险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工伤待遇保障能力和水平。

检察机关认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将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风险从工伤职工身上转移到工伤保险基金上,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代为追偿,以确保工伤职工的待遇支付。检察机关在办理工伤类案件中发现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时,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结合本地实际,以督促社保中心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提供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陷入困境的工伤职工解决生产生活、看病就医障碍。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离岗尘肺病患者不能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普遍性问题,可以向人民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共促诉源治理。

THE END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二、法院代字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为“最高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简称一致,但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http://www.hzldzy.com/detail-1227.html
2.劳动法案例及解析.pdf劳动法案例及解析.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案例一:关于企业规章制度 (1)案例名称:杨德泉、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2)裁判法院:四川省高院 (3)文书案号: (2017)川民申328号 (4)案情摘要: 再审申请人杨德泉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没有向杨德泉送达,杨德泉与...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122/7200056123003045.shtm
3.雇主责任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竞合案例整理青岛律师案号:(2014)邯市民申字第284号 再审法院认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雷利祝等人提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交通事故纠纷与雇主责任纠纷属于选择之诉,故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未审结之前,雷利祝等人以雇主责任纠纷提起诉讼,于法无据。 案例三:王绍昌、王家卫、王加孔、王家毕与谢红仙、李正果、李琼...http://www.lawyer-fan.com/news.php?id=1514
4.保险合同案件审判参考【典型案例】 李某诉保险公司、陈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纠纷案 [案号] ( 2011)渝四中法民再终字第00015号 [案情] 马某于2009年4月19日购买中型自卸货车一辆,号牌为70x×x8,并于同年4月20日以其妻邓成某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邓某经营摩托车搭乘旅客生意。2009...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2529
5.20个行政法最高法指导案例汇总最高法发布的20个行政法指导案例裁判要点 指导案例101号 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关键词 行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不存在/检索义务 裁判要点http://www.dujiaoshou.cn/sikao/zhidao/2020/0824/29643.html
6.劳动合规丨如员工患职业病,治疗费由谁来承担呢??【案例1】案号:(2022)苏0891民初67号法院认为:对于原告主张的后来实际发生的4461.03元医疗费和后续应该发生的8万元医疗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945191865024787
1.(2024)粤0605民初28495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与被告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谭春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8495号案的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谭春华应于本...https://fayuan.nanhai.gov.cn/cms/html/3336/2024/20241122161648400632271/20241122161648400632271_1.html
2.以案释法(70)保险理赔新案例——岳某诉保险公司损失赔偿案解析...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文字| 罗康玲 编辑 | 刘洁 原标题:《以案释法(70) | 保险理赔新案例——岳某诉保险公司损失赔偿案解析》...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96949
3.人寿保单能被强制执行吗?四种情形能,六个案例说不能二、江苏省案例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江苏龙城典当有限公司与朱永良、许菁等典当纠纷执行裁定书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4)锡执异字第0037号 【要点】投保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也未出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公司可解除保险合同的情...https://m.66law.cn/lawyers/s2f00a3e709c79_i450845.aspx
4.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编者按】2019年12月23日、12月26日,重庆五中院分别作出了案号为(2019)渝05行终200号、(2019)渝05行终327号的判决。这两则案例焦点均为:企业未给劳动者进行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基金是否应先行支付。但是笔者查看裁判文书却发现,虽裁判法院与裁判人员均同一,案情...https://www.1renshi.com/News/75947.html
5.保险合同中「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解读5-「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败诉案例,原本有更好的选择 1、什么是保险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上面提到的说法,来自《保险法》第16条第3款,我们通常称之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689772179&efid=l-DPyYTvlDei19jr_qagQw
6.法律文书立案报告书实例8篇(全文)3.作案嫌疑人。从作案现场分析,犯罪分子力气大,且熟悉保险柜开锁技术。从其他房间无异常、目标准确看,此案犯是十分了解并熟悉地形和内部情况的。 四、立案依据和侦查工作意见 根据以上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此案拟立为特大盗窃案侦查。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侦查工作: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k0mmhyb.html
7.法制盛邦律师说黄洁玲: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免责条款的识别...由上述案例可知,保险合同中对概念的定义,如有缩小保险人承保的范围,扩大保险人免责范围情形的,可能被认定为免责条款,保险人据此拒赔的,需要履行免责条款的法定义务。 3、等待期 等待期常见于重疾险、意外险等有关险种,是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带病投保等情形而设置。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https://www.everwinlawyer.cn/lwzz_details/1644544359062913024.html
8.市律协金融委案例汇编之(二)雇员忠诚险,保险公司理赔后能否向...审理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4)苏中商终字第00584号 法院观点:案涉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所雇佣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欺骗和不诚实行为所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故该雇员忠诚险属财产保险。雇主公司自雇的员工实施犯罪行为导致雇主公司的损失,属于雇员忠诚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当劳务派遣...http://www.zhlawyers.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3716
9.保险诉讼案例(精选6篇)(一)案例1 1.案号: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5)绥商初字第978号 2.案情简介 2014年7月7日,田立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公司投保泰康全能保B款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身故保险金第1顺序受益人为郑永超,第2顺序受益人为郑紫诺,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7月8日。田立娟签署了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https://www.360wenmi.com/f/fileuu3v2oka.html
10.再审申请书集合14篇同时,20xx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0227080531_2452940.html
11.再审申请书同时,20xx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https://www.ruiwen.com/gongwen/shenqingshu/1049812.html
12.最高法发布2022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新闻频道【一审案号】(2022)闽72民初40号 案例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沃巴海运有限公司(VERBA MARINE COMPANY LIMITE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塞浦路斯沃巴公司所属“CAPE KASOS”轮装运的一批自美国运往中国的大豆发生货损。人寿湖南分公司作为保险人就上述货物的损失向收货人赔付后提起诉...https://news.cctv.com/2023/06/30/ARTIhYX5dTmv1KWT82BR46C9230630.shtml
13.再审申请书集合15篇同时,20xx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https://www.jy135.com/shenqingshu/1521904.html
14.案说保险法不论保险车辆是否修理,保险公司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即日起,我们学习分享的案例,将隐去主体及案号信息。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如您需案例全文,请留言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尽快安排发送。 【裁判要旨】 只要保险事故给被申请人的保险车辆造成实际损失,保险人就负有按照损失大小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该损失不以受损车辆的修理而...https://www.yoojia.com/article/9644483169249776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