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人得缴纳一笔城市环境管理费,有关部门也不能光给办狗证,还得主动去查狗证
不能让养狗无序疯狂发展了,指望养狗人士自觉尊守公德,那是痴心妄想。在此强烈呼吁人大代表提出法案:
一、建立养狗资格购买制,也就是说想养狗你要有资格,按年交纳城市环境管理费,不能任凭狗只在小区、街道、公园里拉屎拉尿,破坏环境卫生,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一户一个名额,不能转让。
二、现在开车都要买强制险,为什么养狗却什么险都不要?狗说到底还是家畜,咬人你们还指和狗谈法律责任?所以在养狗资格购买同时强制购买伤人毁物保险。
三、就是明确家畜在城市生活的管理主体,马都不能在马路上跑了,为什么狗在城市里乱窜没人管?都说办狗证,但有谁见过查狗证的吗?这么明显的城市管理漏洞却长期无人查补。政府天天宣传以人为本,但怎么却长期在养狗拢民问题无所作为,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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