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SDi传播策略」系列的终结篇,本系列探讨传播策略设计。在前四篇(点击蓝字查看),我们介绍了用SLTC法则进行策略设计的前三步——势、律、算。接下来向大家介绍最后一步。
——SLTC法则——
Step4.
行「Creative」
SLTC的第4步——“行”,指的是策略执行。谈这个前,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做策略的完整流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所谓执行,无非就是要通过创意,将设定好的KeyMessage根据需要的形式设计出来,再通过特定的渠道发送出去;这里面最关键的显然是“创意”本身,把创意解决好,执行的各个部分也就容易理顺了。
在营销中,“创意”是个大话题,一些人喜欢取其广义,认为它是“提出有创造性的想法,用创新手段解决问题”;如果这样看,营销本身就是一个创意行为,产品、设计、运营、传播无不需要创意,也无不依赖于创意。
然而我们现在要说的“创意”,更倾向于是在传播学语境下,来取其狭义。“创意是创造意识或创新意识的简称。”在多种解释中,这个版本言简意赅地将“创”解读为创新、创造;将“意”解读为意识、观念;最符合我们对创意的理解。
在SDi看来,创意在传播中的角色,就是要用恰当的信息,去激活受众心中的特定意识。它同时属于「表达」和「植入」这两个部分:从最终呈现出来的信息看,毫无疑问,创意是一种「表达」,然而这种表达背后又是一系列对如何「植入」的策略思考。
获得一个好创意的6种可能性
创意是以构建认知为目的的表达设计。这种“设计”是微妙的。孟子说,“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可见真正的创意是在“巧”上,而不在“规矩”当中。但我们没办法直接谈论“巧”,而只能捕风捉影地谈些“规矩”。以下是SDi认为的,关于“如何获得一个好创意”的6种可能性。
1、通过让“自我”感觉良好而获得创意。
或许是近年来倡导差异化的营销观念太过盛行,以至于很多品牌都习惯了先从自己的“特性”出发,反而忽视了人们在每种品类、每个品牌上都有一些希望获得的“共性”。
能让“自我感觉良好”,创意要传递的信息就会更易感知。
例如,轩尼诗XO的“愈欣赏愈懂欣赏”就做到了这一点,它将一种对“自我”的暗示,以隐藏极深的方式嵌入在简洁的文案中。看似漫不经心,顺手拈来,其实是用不露声色的手法,完成了对“品牌选择者”是“人生鉴赏家”的恭维,体现了高超的创意技巧。
创意就像变魔术,最重要的,是你知道这背后是哪条“心智规律”在起作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算看100遍魔术,你也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自我”需要持续地依赖品牌来为它“定位”,还在于心智“缺乏安全感”,如果缺少这些,我们甚至会不知道自己是谁(看看你选的衣服,开的车,用的手机就知道这并非玩笑)。要满足这种更深刻的心理诉求,有时候,创意可以通过为“自我”安排一个“角色”来实现。
2、将自己“代入”生活情景,通过洞察获得创意
在实践中,当我们要传递的核心信息是产品特性时,最好的方式是在用户的生活情景中,找出一个能赋予该特性以更大价值、更深含义的点。
要抓这类痛点,创意需要洞察。要深入了解用户对产品的使用场景,仔细揣测她们的心理活动与动机;即便如此,仍然不够。
仅仅“看到”,你不会明白;仅仅问用户“为什么”“要什么”,Ta们也无法从潜意识中给出回答;不是不想,而是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把自己的代入到用户的生活情景中,自己去使用、去体会、去揣摩、去感悟,才更有可能理解。
就像《全球一流文案》书中写到的:
3、通过“讲事实”而获得创意
我认为喜欢创意的朋友可以多从经典中汲得营养,比如大卫·奥格威,少读一些似是而非的流行创意学。奥格威的创意观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重视调研(涉及我们常说的“用户洞察”);二是“讲事实”。这同时体现在他的名言中:
什么叫“讲事实”呢?在发现营销看来,我们认为就是说无论你要传递什么信息,功能特性,情感还是价值观,都要言之有物;说功能要有事实细节;输出情感也要言真意切。
奥格威说:
他进一步总结说:
在标题下方,是长达670字,充满事实的正文,其中前5条是这样写的:
从这些表达我们可以看出,奥氏文案并非“为长而长”,而是强调紧抓细节却又言简意赅,为读者提供了远远超过字数本身的丰富信息。
接着他笔锋突然一转:
“这件衣服售价575美元,加10%的税。任何一位皮毛专家都会告诉你它价值不凡,他很疑惑西尔斯为什么卖这么低的价格。
答案是要懂得怎么买貂皮,向什么人买。
西尔斯是美国最大的貂皮销售商之一,我们向几个精心选择的供货商大批量地购买貂皮衣、貂皮夹克、手套、披肩和围巾。他们尊重西尔斯的品质标准,他们知道只有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获得大批持续订单。这使他们降低了价格,让利给西尔斯,而我们最终让利给消费者。
这就是西尔斯做生意的方式,也是西尔斯所有的商店都能让您花的每分钱超出价值的原因……”
4、通过善用修辞获得创意
创意是关于如何把一件事情“告知”别人,让人“有意识、有行动”,语言是其中最主要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创意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表达”,甚至可以说就是“修辞”。
在对称的信息中加入“矛盾”与“故事性”,往往可以令感知强度提升。例如keep的“自律给我自由”,坚果手机的“漂亮得不像实力派”都是典型;另外,像成都太古里购物中心提出的“快耍慢活”,不仅对仗工整,又兼顾了本地文化与简洁,同样是很好的运用典型。
无独有偶,日本NTT用“三秒炸虾”的创意,来比喻其4G网络之快,让人有脑洞大开,耳目一新之感。在今天,由于产品之间的高度同质化,常常导致品牌要传递的核心信息高度接近。“三秒炸虾”的案例恰好说明,在核心信息缺乏差异化的情况下,创意的价值就被放大了,这时候,让消费者感知价值的方式就从“说什么”偏向了“怎么说”,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的差异化,就很有可能需要依赖于你所用的比喻。
在我为APP“有盐”设计Tagline的时候,我想到了设计大师原研哉的一个比喻。由于“有盐”,是一个让大家参与各类生活方式体验类活动的“工具”,而原氏将工具比喻为两类:一类是“棍棒”,用于改造世界;另一类是“容器”,用于承载可能;我想“有盐”更接近于后者,就像“语言”“书本”“房屋”所扮演的角色,它是一个承载了去探索各种生活方式可能性的“容器”,为了用简单的语言,让大家一看就明白它的这一本质,所以我写的是——“有盐当1001种生活装进你的口袋……”
5、针对不同感知纬度而获得创意
据说有一次,一位粗心的编辑将著名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的观点——“媒介即讯息”(TheMediumistheMessage)写成了“媒介即按摩”(TheMediumistheMassage!)麦克卢汉看到后竟然说:“对,别管它,这样很棒!”
谁知道呢?或许麦克卢汉真的认为,媒介就是一种作用于用户不同感知通路的“感官按摩”呢。
由于“五感”的存在,我们可以将相同的信息“翻译”成不同的形态,用以“按摩”消费者不同的感官,这对策略来说是一种更高纬的重复。
比如,BMW强调“悦”,并不是说要把“悦”字加粗加大,而是要以不同形态的信息,来让人触知到“悦”、体验到“悦”。以最终是不是“悦”到了用户为标准。
另外,既然信息具有多样性,有针对不同感知纬度的、语言的和非语言的,那么创意人还可以把握这样一条技巧,那就是通过一种独立风格去实现品牌的差异化。
比如,MMs巧克力豆近年来希望构建趣味化的品牌意识,刚开始消费者并不理解,例如对“快到我碗里来”,很多人不明白它要传递什么信息,还以为“是不是说量大?一个碗装不下”等等。但随着这种风格的持续,MMs也就激活了与其它竞品完全不同的品牌意识。
通过特定风格来建立品牌意识,尤其值得像MMs这类快消品类考虑。从功能价值上看,它们与竞品高度同质化;塑造高大上的价值观?也未必与品类特征匹配,勉强不来。好在用户的感知纬度是非常丰富的,不能针对左脑的语言逻辑,针对右脑的情感体验激活不同的品牌意识也是完全可行的。
6、通过不设限而获得创意
关于“创意”这件事,最后还有一点值得大家留神的,那就是它的“神秘性”,我们不能用看待工业流水线的眼光来看待创意,也不应该给它设限。
大卫·奥格威在他的书中写道:
SDi在本系列中探讨的创意,是将它置于“策略”之下,从服务于核心信息传递的角度来谈的。这样的划分,是为了方便我们对策略的“全貌”有更好的理解,逻辑上也更加清晰;然而在实际中,创意既可能服务于策略,也可能推翻策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不能教条地因为它“不合规程”而盲目排斥。
比如,当策略制定者和创意者不是同一主体时,随着创意者对品牌情况、用户特征、产品体验的深入,他完全有可能“看到”不同的诉求点;或者,他也可能突然对某种信息形式、某种修辞手法有了灵感,而提出自认为更出彩的创意;由创意倒逼策略,我们需要对此保持接纳的心态,我们应该从“要构建什么认知”的传播本质出发,耐心地评估新创意的价值及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