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项目开发政策、重要规费及现状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芜湖项目重要规费调查
一、城市基础设施费用取费标准调查
根据《关于芜湖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3〕18号)的规定:
(二)、在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市及各县此前出台的、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类似的收费项目以及其它各类专项配套费,包括煤气、自来水、集中供热开户费和增容费等一律取消,不得重复收取。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建设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范许可证前,一次交清。城市规划部门依据缴费凭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芜湖市:住宅50元/平方米,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70元/平方米。
各县城关镇:住宅40元/平方米,非住宅50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均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进入国家和省级开发区以及经
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的项目用房不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
芜湖项目为商业办公性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为:70元/平方米。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防空地下室配建标准:
根据芜政【2004】34号文件(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
1)建设标准
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其抗力等级应达到6级以上;
新建居民住宅(含危房翻新住宅)楼,除第一项规定以外,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其抗力等级应达到6B级;
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外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3%修建,其抗力等级应达到6级以上。
2)因地质条件和地下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该民用建筑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须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
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00元计收;
新建9层(含9层)以下的居民住宅(含危房翻新):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收;
新建9层(含9层)以下除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4元计收。
人防方案:
假想建筑模型为一栋商业楼(5层)和一栋12层商业办公楼(底下五层为商业)。
5层商业楼: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4元计收
12层商业办公楼:按照一层投影面积配建
三、电力配套工程费用收费调查
南京市区商业电力配套费为230*1.5-345元/平方。在实行单价总承包前,大约为该标准的一半左右,考虑到地区因素(概算统计口径,南京和芜湖的差距并不大),芜湖的电力工程费用按照345/2=172.5元/平米计算。
网站(/system/2010/12/07/010331001.shtml)显示:合肥电力配套费标准为135元/平米,商业应按1.5系数为202.5元/平米。考虑到地区因素,我们认为:按照172.5元/平米计算芜湖市电力配套费相对合理。
本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费用收费标准为:根据设计图纸概算收取,暂按照172.5元/平米
四、管道燃气配套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2500元/户
本项目的燃气配套工程价格:标准为:2500元/户。
五、自来水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新建商品房供水管网费标准的批复》(芜价价[2005]83号)要求:
(一)、收费标准和用途:供水管网费标准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降低到按每平方米16元计收,主要用于新建商品房供水管网建设。
(二)、收取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
本项目自来水收费:
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6元/平米
设计和管道工程费:按照设计图纸概算收取,暂按照40元/平米
六、其它收费:
我们对芜湖市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其它规费(收费)和政策也作了调查,具体如下:
第二部分房地开发政策调查
一、房屋预售条件:
多层(七层以下含七层)建筑达到一层以上、高层(八层以上含八层)建筑达到建筑总层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形象进度证明,并经现场勘查确认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是否可以拆分销售
三、关于商业办公建筑设计层高与计算容积率的规定
2010年1月1日实行的《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层高和容积率做出了规定:
涉及建筑层高,在容积率计算时:
1)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3米(2.8+1.5)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7.1米(2.8×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3.3+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3.9+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坡屋顶住宅建筑的顶层,当屋脊线距顶层室内地面高度超过4.9米,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地面面积的2倍计算。
四、地下室建筑功能设计与计算容积率
2010年1月1日实行的《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和容积率做出了规定:
地下空间应明确使用功能,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配套设施用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