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险企保险公司保险产品

1.全面规范销售行为!改善行业口碑?

近两年,从黑龙江国寿事件到保险公司被指不善良,保险是“骗人”的这句话,仍旧时不时出现,掀起一波风浪~

作为保险人,看到这些信息往往都是最为痛心...

毕竟,保险作为风险保障的重要工具,真的能为消费者的“生老病死”送去一份保障,若因为片面的误解,导致大家不信任保险,实在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不过,我们也需要承认,这些年行业的负面消息背后,也有早期行业快速发展阶段,销售行为不规范导致的消费者纠纷问题。

比如,夸大产品收益,误导销售,购买前没有解释清楚条款,消费者急需用钱的时候才知道退保有损失等。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护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2.首次统一监管要求:售前→售中→售后,覆盖保险销售行为“全链条”!

此次,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足见重视程度。

而且,这也是行业首次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管要求!

如果,大家之前了解过保险行业的投诉情况,就知道投诉可能发生在投保、理赔等各种环节。

所以,在此次销售行为新规中,监管对从售前→售中→售后,保险销售行为的“全链条”进行规范。

其中,对于销售人员的行为,也提出诸多禁止性的要求。

比如,不得使用监管机构为该保险产品提供保证等引人误解的不当表述,详见后文。

3.谁能销售保险?险企、中介、五类销售人员!

此外,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成员,本就是特许行业,也就是说,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需要机构持牌、产品有号、人员有证。

因此,新规先从源头规范入手,明确谁能销售?怎么销售?

第一,除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销售人员外,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保险销售。

其中,保险销售人员具体包括五类,详见下图。

而且,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为其所属的保险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

2

产品、人员分级,“按级销售”

销售人员分四级,要考试,有题库

1.产品分级、人员分级,按级销售!

其实,在此前多个监管制度中,都有提及对销售人员分级,按级销售的概念。

比如,《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等。

其中,产品分级将根据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保单利益风险等,进行区分。

在此前的人身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是将产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三类。

复杂程度越高,风险水平越高的产品,所属的级别越高,详见《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至于,销售人员分级,新规要求险企和中介机构,在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

2.销售人员分“四级”,四级可跨界!要考试,有题库

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部署,将在全行业建立统一规范的分级标准,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

其中,级别越高的销售人员,能够销售的产品越多,第三等级以上的从业人员,就可以销售所有保险产品。

此外,按照行协的规划,还将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以考察各级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

同时,还要编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等,如下图所示。

3

销售宣传“十不得”

不得利用监管作“背书”

销售人员不得在公告前“炒停售”

1.险企停售公告前,销售人员不得“炒停售”!

在明确谁能销售、怎么销售之后,新规对于售前→售中→售后,销售全链条的具体行为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

在售前环节,要求险企和中介以及销售人员,都不能超过监管核准的业务范围和区域,从事保险销售行为。

而且,要准备好业务、财务、人员等系统支持,官方网站等平台公示公司的产品信息和产品说明。

目前,人身险保险产品方面,还有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详见《银保监会下调万能、分红、投连演示利率,取消“高中低”三档!分红险要披露红利实现率~》。

一直以来,“炒停售”是保险销售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为规避这一问题,新规要求险企必须在官网公示停售产品的详细信息。

一是,停售的产品,在公告中必须包括停售起始日期等信息,且起始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

二是,在险企公告前,销售人员不得向其他人宣称产品即将停售!

2.保险宣传“十不得”:不得不当对比,不得利用监管作“背书”!

其次,新规还对售前环节中,主要的宣传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明确10大类禁止行为,如上图所示。

其中,有几项内容,都是容易出现销售乱象的地方。

一是,不得通过不当评比、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不得使用监管机构,为该保险产品提供保证等,引人误解的不当表述!

4

售中“按需销售”

销售人员不得代签、代领

险企不得强制搭售、默认勾选

1.充分了解客户“按需销售”,超出能力和需求,要建议终止投保!

在售中环节,新规要求险企要通过合法方式,全面了解投保人,包括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承担能力等,如上所示。

根据这些信息,确定投保人可购买的产品等级范围,险企和中介再按销售人员等级,委派合格人员进行销售。

此外,对于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还要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这些在人身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可能会再进行详细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以上三种情形,要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

比如,持续承担保费能力不足,已购买以补偿型损失为目的的同类型保险等。

举个例子,热火的“百万医疗险”这类产品,就是费用补偿型。

2.销售人员不得代签代领,险企不得强制搭售、默认勾选...

此外,对于保险销售人员,还明确三类禁止行为。

比如,不得代替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领取退保金、保险金等。

这些都是有可能导致销售纠纷的关键问题,也是,近年来被“退保黑产”抓住的常见漏洞之一。

此外,强制搭售也是一类常见的保险纠纷,比如,此前的“砍头息”等事件背后,就是贷款和意外险等强制搭售惹的祸,后台回复“砍头息”。

在新规中,也再次强调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甚至是销售人员,都不得强制搭售。

而且,也不可以用网页默认勾选的方式,与投保人订立合同。

5

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

1.销售人员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险企要及时通知投保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售后环节中,新规首次对销售人员离职后的行为,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

一是,凡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离职或者终止合作后,险企要及时通知投保人!

二是,销售人员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险企要将这一禁止性要求,与销售人员签订委托合同时,作为书面承诺一并签署。

新规第三十九条,明确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主动开展向投保人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

也就是说,对于“代理退保”黑产事件频发,此次管理办法也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

经过近两年监管方面联合多部门联合治理“代理退保”黑产,今年已经相继有多个判刑案例。

详见《多省首例!“代理退保”被判刑》。

2.销售人员违规,情节严重“向上追责”!

更重要的是,对于情节严重的,除正常的处罚外,监管还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由此可见,随着保险销售行为统一规范制度的明确,以及严监管的态势加持,保险销售行为或将迎来一次“大整顿”。

THE END
1.岗前培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课件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二级,三级,四级,五级,2020/12/11,#,山东分公司岗前培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山东分公司,培训部,2020,山东分公司岗前培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山东分公司,1,目录,CONTENTS,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四章责任管理,第二章 从业资格,第三章...http://m.zhuangpeitu.com/article/252646069.html
2.《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2.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的单位是() A、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 B、中国保监会监管部 C、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 D、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 3.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是()。 A、欺...https://www.wjx.cn/jq/30619008.aspx
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第十九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出示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还应当告知客户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名称。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07932&page=3
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是为了规范保险销售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险销售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从业人员需要了解保险产品的特点...https://www.dugusoft.com/zixun/zixun46610.html
5.广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2号,以下简称“2013年2号令”),积极稳妥推进广东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我局制定了《广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2013年2号令”及《监管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https://www.51test.net/show/3646776.html
6.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是保险行业的重要法规之一,旨在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这一办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首先,保https://m.xyz.cn/toptag/baoxianxiaoshou-294892.html
7.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全文).pdf保险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全文).pdf 13页VIP内容提供方:187***0480 大小:1.81 MB 字数:约小于1千字 发布时间:2021-06-22发布于安徽 浏览人气:175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保险https://m.book118.com/html/2021/0622/7151000150003134.shtm
8.《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B.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都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 C.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都是从保险人处取得手续费或者佣金 D.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都不自己承担责任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判断题】从事代理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A. 正确 B. 错误 ...https://www.shuashuati.com/ti/fc4112c5684445cbbf55ebef51191c34.html?fm=bdaab8debd41312e55724ec3c68339a4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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