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的“停售”或者“炒停售”,一直以来都是受到市场诟病的,虽然监管部门已经明令禁止,但还是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宣传。相信大部分人对这次增额终身寿险宣传,都认为是一种营销手段,营销之后就算有变化也只是细微调整,不会有特别大的变化。
这一系列的因素,可能会导致,我们熟悉的产品形态和营销方式发生变化,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更是会有极大的改变,当然这种改变不是短期实现的,可能会在未来3-5年期间逐步变化。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可能?
源于渠道的经营特点与保险公司经营需求之间的矛盾。
一、保险公司经营需求
因未查询到部分公司公布的风险评级,上图列举了56家人寿保险公司风险评级情况。
从整体上看,人身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处于稳定的区间,但从一季度到三季度的评级结果上看,各家公司的偿付能力都在产生波动,偿付能力持续下滑,虽然没有到达危险点,但持续下滑反映着公司内部运营出现问题。
因此,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对于利润的重视度大幅度提升,产品上通过传统盈利方式“三差”获得稳定利润的保障性产品获得青睐,而通过扩大规模保费,实际背负更多债务的保险产品将会调整,也就是说高负债性的新型人寿保险产品(分红、万能、投连)就要缩减业务占比,保障性的保险产品(健康、普通人寿)要增加业务占比。
之所以,产品业务占比调整,真实原因只有一个,新型人寿保险产品太占准备金份额了,卖的越多,准备金占据的越多,偿付能力下降的速度越快。为了避免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只能从产品结构上调整,降低准备金的消耗速度。
所以,保险公司经营需求,非常明确。保险回归本源,以保障销售长期缴费的保障性产品,增加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增值型服务,以获得更多利润,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公司经营稳定。
产品的调整对销售渠道的影响是最大的,也是最有效果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对渠道的影响集中在保险公司内部,很难影响到客户层面,效果也是非常不明显的。
所以,这种经营上的需求,对各个销售渠道的经营模式,会有很大影响,相对而言,个人业务渠道受到的影响较小,而银行代理渠道受到的影响较大。
二、渠道经营特点
对个险渠道的影响较小,是源于个险经营的特点。
1、个人业务,秉承“回归本源,保险姓保”的理念,主力产品一直是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仅在在“开门红”和“年中冲刺”,大量销售新型人寿保险。
2、个人业务,主要以20年期缴费产品为主;
4、个人业务,代理人与客户的关系更加密切,多为长期客户。
以上特点使得个险业务在面对,经营需求变化时受到的影响较小。可能更多的影响在于费率和产品服务上的变化。
对银行代理渠道影响较大,同样也是源于自身的经营特点。
1、一直以新型人寿保险产品为主销产品,投资理财为主导销售理念,虽有健康险和普通人寿保险,但几乎无销售;
2、根据渠道销售特点,多以3年、5年期产品为主,同时产品价值较高;
4、与客户关系较为简单,难以获得转介绍;
这些特点,在保险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将成为渠道经营的瓶颈,未来谁能先一步突破,谁就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银行渠道未来发展的变化
银行代理销售渠道经营的是银行网点,通过网点的销售人员(理财经理)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一旦对产品结构调整,将会出现很多变化。
对银行,银行保险销售压力变大,难以达成指标;对保险公司提出需求;
对理财经理,过去的销售方式,无法销售保险产品,任务目标难以达成;
对保险公司,渠道业绩下滑严重;银行需求难以满足;
对客户经理,公司和银行的压力集中,难以改变;离职人员增多;
对银行客户,对银行保险产品不认同,不购买;
这些情况的核心问题,在于银行对保险定位出现偏差,保险理念不同,如果能明确保险是理财产品还是保障产品,从根本出发调整各方面运营模式,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
银行代理是保险销售最好的渠道,如果不能随市场变化而变化,银行代理还能是保险销售最好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