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从本月中旬开始,扬州市25家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全部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交费制度,车主现金投保还需实行“双录”。
根据规定,私家车和企事业单位用车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保险公司要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与投保人一致,车主投保时可选择多种支付渠道,使用现金缴费,投保人必须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手续。车主本人去办理需要带身份证,车主不能亲自去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亲属来办理投保事宜,需要携带委托书、投保人的银行卡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扬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姚步阶介绍,如此一来,虽然投保手续比较繁琐,但希望广大客户给予支持配合,因为实名制式,能充分保护每个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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