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科目核算不对应的问题
(二)代扣代缴款项核算时点差异造成支出不一致
财务会计在第一步计提费用时,预算会计不做处理,形成了财务和预算的差异;第二步预算会计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第三步从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等款项时,由于预算会计的核算机制,所以不做处理;第四步,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按照缴纳金额分别核算。可以看出预算会计在第三步缺失代扣代缴各项费用的步骤,也正是因为缺失此项核算步骤,导致了核算时的差异以及不同单位处理的差异化。实际支付时,支出科目的经济分类明细无法确定,不同单位的处理方式不同,因此造成,支出与费用之间差异无法及时获取或追溯调整,对财务人员后续核算工资中代扣代缴款项明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而且会造成预决算统计分析的数据不精确,例如在行政单位的统发工资模式下,实际发放工资时,有些单位的预算会计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按照实际发放数计入行政支出,有些单位按照应发工资总额全额计入,并在资金结转中自行增加代扣代缴明细科目辅助核算代扣款项,但是都年底结转中也出现了不同的问题。
(三)核算过程繁琐,不能及时获取预算使用额度情况
三、新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示例
(一)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301.行政单位财政统发工资(1)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基本工资30704/工资福利费用/津贴补贴53324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30704/津贴补贴53324(2)预算会计:计提费用因未发生实际支出,预算会计此步不做处理。2.事业单位财政非统发工资(1)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基本工资30704/工资福利费用/津贴补贴53324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30704/绩效工资53324(2)预算会计:计提的费用未发生实际支出,因此预算会计在本步骤中不做处理。
(二)向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津补贴等薪酬
(三)计提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等款项
此步骤行政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与事业单位非统发工资处理相同(1)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31155.1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14713.98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5088.12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11353(2)预算会计:计提费用因未发生实际支出,预算会计此步不做处理。
(四)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社保金、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四、应付职工薪酬处理解析
笔者认为一些单位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增加代扣代缴二级明细科目可以清晰明了的核算代扣代缴项目中个人承担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还有一种解决方案为在预算会计中增加,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代扣代缴科目,这样在第二步的预算会计中,分录应当为:借:事业(行政)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84028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2143.88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代扣代缴/养老保险7356.99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代扣代缴/职业年金2544.06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11353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30.07这样可以将一个会计周期的支出放入合适的期间,可以正确统计工资薪金数额,且可以和财务会计匹配,减少月末或年末差异调整的繁琐工作。
结束语
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是一次巨大且深刻的变革,各个单位在新制度实施过程中都遇到了不同的衔接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又没有更多的参考依据。笔者认为按照新方式处理后,再年终填列决算报表时,工资福利支出取数后能更清晰、完整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为下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等基数的计提打好了夯实的基础。既有利于报表数据详实,又有利于减轻财务人员核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差错。
参考文献:
[1]盛香林.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2020.7.
[2]初红英.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探讨[J].财会研究.2021.5.
[3]陈霓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新思路[J].财会研究.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