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交费3年后,陈某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但保险公司仅同意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近日,如东法院审结了该起因退保引发的纠纷。
法官说法:现金价值是保险行业的专业术语,通俗的讲是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可以理解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实生活中,众多投保人没有充分了解保险合同项下具体细则及基本含义,在保险经纪人的销售话术下盲目签约,以至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投保后反悔,陷入不愿意续交保费又难退的两难境地。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根据自身需求,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审慎决定是否参保,以避免中途退保而给自身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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