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应积极拓展出口贸易业务,加强出口贸易业务的核算和管理,这对于密切国际间的分工协作,扩大就业机会,安全及时收汇,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出口贸易业务的种类
出口贸易业务按其经营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自营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和加工补偿出口业务等。
1.自营出口业务它是指外贸企业自己经营出口贸易,并自负出口贸易盈亏的业务。企业在取得出口销售收入、享受出口退税的同时,要承担出口商品的进价成本以及与出口贸易业务有关的一切国内外费用、佣金支出,并且还要对索賠、理赔、罚款等事项加以处理。
2.代理出口业务它是指外贸企业代理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托运、交单和结汇等全过程的出口贸易业务,或者仅代理对外销售、交单和结汇的出口贸易业务。代理企业仅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3.加工补偿出口业务它也称“三来一补”业务,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和补偿贸易业务。三来业务是指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产品交给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外汇加工费的业务。补偿贸易业务是指由外商提供生产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我方生产,然后用生产的产品分期归还外商的业务。
第二节自营出口商品购进
一、自营出口商品购进概述
(一)自营出口商品购进的方式
自营出口商品的购进按照收购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购进和委托代购两种。
1.直接购进直接购进是指外贸企业直接向工矿企业、农场及有关单位直接签订购销合同或协议收购出口产品。它适用于收购大宗工矿产品、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
2.委托代购委托代购是指外贸企业以支付手续费的形式委托商业、粮食和供销社收购出口产品。它适用于收购货源零星分散的农副土特产品。
(二)自营出口商品购进的交接方式
自营出口商品购进的交接方式通常有送货制、提货制、发货制和厂商就地保管制四种。
1.送货制它是指供货单位将商品送到外贸企业指定的仓库或其他地点,由外贸企业验收入库的一种方式。
2.提货制它又称取货制,是指外贸企业指派专人到供货单位指定的仓库或其他地点提取并验收商品的一种方式。
3.发货制它是指供货单位根据购销合同规定的发货日期、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条件,将商品委托运输单位由铁路或公路、水路运送到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区,如车站或码头等,由外贸企业领取并验收入库的一种方式。
4.厂商就地保管制它是指外贸企业委托供货厂商代为保管商品,到时凭保管凭证办理商品交接的一种方式。
(三)自营出口商品采购成本的构成
自营出口商品的采购成本由买价和采购费用两个部分构成。
1.买价它是指购进商品时发票上列明的货款。
2.采购费用它是指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四)自营出口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
自营出口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主要有签订购销合同、验收出口商品和支付商品货款。
1.签订购销合同外贸企业应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供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规定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等级和质量标准;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商品的交货日期、方式、地点、运输和结算方式,以及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索赔条件等,以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验收出口商品外贸企业对购进的出口商品应按照购销合同、协议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一般技术性不强的出口商品,应进行品种、规格、型号、商标、等级、花色、质量、包装等方面的检査验收。对外贸企业无条件验收的技术复杂、规格特殊的出口商品,如精密仪器、成套设备和化工产品等,应按购销合同或协议的规定,由供货企业提供商品检验证明书,并点验商品的数量,检査商品的包装。对于应由商品检验单位检验的出口商品,应取得该单位的合格证明书,并点验商品的数量,检査商品的包装。
3.支付商品货款外贸企业除了经批准发放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以及定购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特殊专用材料、设备,可以预付定金或货款外,同城在途物资主要采用支票结箅,外贸企业在收到商品后,就应支付货款;异地在途物资主要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贯彻“商品发运托收,单货同行,钱货两清”的原则,外贸企业应根据合同的规定,验单或验货合格后付款,以维护购销双方的权益。
二、自营出口商品直接购进的核算
外贸企业商品购进的主要业务过程是由企业内部的业务、储运和财会等部门共同完成的。因此,外贸企业除了要合理组织商品购进的业务外,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以加速商品的流通。商品购进按照地区不同,可分为同城购进和异地购进两种。
(一)同城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及其核算
我国对销售货物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括在商品货款之中。增值税的纳税人同负税人是分离的,纳税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却是消费者,因此,企业在购进商品时,除了要支付货款外.还要为消费者垫支增值税。这部分垫支的增值税,在企业转售商品后,在按期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因此,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其格式如图表4-1所示。
同城商品购进,主要是外贸企业从当地的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购进商品。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送货制”或“提货制”、“厂商就地保管制”。货款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转账支票和商业汇票结算,也有采用银行本票结算的。
同城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由业务部门根据事先制订的进货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组织进货。如果采取送货制,业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开来的专用发票,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即填制“收货单”一式数联,将专用发票和“收货单”(结算联)送交财会部门,其余各联收货单送交储运部门,财会部门将购货凭证审核无误后,作为付款依据,根据专用发票(发票联)上列明的货款,借记“在途物资”账户;根据列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账户;根据列明的价税合计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储运部门根据“收货单”验收商品,如商品的数量、质量全部相符,应在“收货单”各联上加盖“收讫”印章,其中一联退回业务部门,由其注销合同;储运部门自留一联,登记商品保管账,将“收货单”(入库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据以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
如果采取“提货制”,当业务部门收到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并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填制“收货单”一式数联,连同专用发票(提货联)一并送交储运部门提货,并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收货单”(结算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据以支付货款。储运部门提回商品验收入库后,自留一联收货单登记商品保管账;将一联退回业务部门,由其注销合同;将“收货单”(入库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厂审核无误后,据以借记“库存商品”账户。
【例】5月8日上海交通工具进出口公司向上海自行车厂购进28吋凤凰牌自行车2000辆,每辆180元,计货款360000元,增值税额61200元,业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填制收货单如图表4-2所示。
(1)财会部门根据业务部门转来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自行填制的“收货单”(结算联),审核无误后,签发转账支票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共计4212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上海自行车厂36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1200.00
贷:银行存款421200.00
如果以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则贷记“应付票据”账户。
(2)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转来的“收货单”,审核无误后,结转在途物资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360000.00
贷:在途物资——上海自行车厂360000.00
(二)异地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及其核算
异地商品购进主要是外贸企业从其他地区的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购进商品。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发货制”或“厂商就地保管制”。货款的结算方式,一般采用托收承付结算。
异地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是供货单位根据购销合同发运商品后,由于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供货单位就可以委托银行向外贸企业收取货款。从供货单位所在地的运输单位到外贸企业所在地的商品运费,一般由外贸企业负担,供货单位预先予以垫付,然后同货款一并委托银行收回。外贸企业的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及附来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运单”时,应先送交业务部门,经查对购销合同无误后,填制“收货单”一式数联,送交储运部门,并将“托收凭证”及其附件退还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即支付账款。当商品到达时,由储运部门根据“收货单”与供货单位随货同行的专用发票(发货联)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验收入库,并在“收货单”各联上加盖“收讫”印章,自留一联据以登记商品保管账;一联退回业务部门,由其注销合同;另一联连同专用发票(发货联)一并转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后,据以进行库存商品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对于发生的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向宁波服装厂购进女时装2000套,每套100元,计货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运杂费10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银行转来宁波服装厂托收凭证,并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及运杂费凭证,审核无误后,当即承付,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宁波服装厂20100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0
贷:银行存款235000.00
(2)上项商品运到储运部门验收入库后,送来“收货单”(入库联)及随货同行的专用发票(发货联),审核无误后,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201000.00
贷:在途物资——宁波服装厂201000.00
异地商品购进,如果商品先验收入库,那么,先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时,再借记“在途物资”和“应交税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至月末,结算凭证仍未到达,则应根据入库商品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再编制一笔同样的会计分录,金额用红字反映,以冲转月末的会计分录。
“在途物资”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购人商品的采购成本。企业购人商品支付货款及采购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商品验收入库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在途商品的成本。该账户应按供货单位名称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库存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当购进、委托加工收回商品验收入库和发生盘盈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商品销售和发生盘亏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商品的结存数额。
三、自营出口商品购进其他业务的核算
(一)进货退出的核算
进货退出是指商品购进验收入库后,因数量、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再将商品退回原供货单位。
外贸企业由于进货量大,一般对于原箱整件包装的商品,在验收时只作抽样掉査,因此,在入库后复验商品时,往往会发现商品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不符,为此,外贸企业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调换或补回商品,或者作进货退出处理。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时,由供货单位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外贸企业收到后由业务部门据以填制“进货退出单”,通知储运部门发运商品;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转来的“进货退出单”,据以进行进货退出的核算。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日前向上海服装厂购进男西服500套,每套300元,货款已付讫。今复验发现其中50套质量不符要求,经联系后同意退货。
(1)9月5日,收到上海服装厂退货的红字专用发票,开列退货款15000元,退增值税额2550元,并收到业务部门和储运部门分别转来的“进货退出单”(结算联)和“进货退出单”(出库联)031号,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上海服装厂1755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
(2)9月6日,收到对方退来货款及增值税额的转账支票1755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7550.00
贷:应收账款——上海服装厂17550.00
(二)购进商品退补价的核算
有时外贸企业购进的商品,由于供货单位疏忽,发生单价开错,价格计算错误,需要调整商品货款,因此就发生了商品退补价的核算。在发生商品退补价时,应由供货单位填制更正发票交给外贸企业,由业务部门审核后,送交财会部门,复核无误后,据以进行退补价款的核箅。
1.购进商品退价的核算购进商品退价是指原先结算货款的进价高于实际进价,应由供货单位将高于实际进价的差额退还给外贸企业。
【例】上海日化进出口公司向上海牙膏厂购进美加净牙膏2000箱,每箱35.40元,已钱货两讫。今收到上海牙膏厂开来红字更正发票,列明每箱应为34.50元,应退货款1800元,增值税额306元,退货和退税款尚未收到。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上海牙膏厂2106.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
2.购进商品补价的核算购进商品补价是指原先结算货款的进价低于实际进价,应由外贸企业将低于实际进价的差额补付给供货单位。
【例】上海玩具进出口公司日前向上海童车厂购进向阳牌童车1200辆,每辆35元,已钱货两讫。今收到上海童车厂更正发票,列明每辆应为36元,应补付货款1200元,增值税额204元,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应付账款——上海童车厂1404.00
“应付账款”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商品、原材料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发生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偿还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欠供应单位的款项。该账户应按供应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箅。
(三)购进商品发生短缺和溢余的核算
外贸企业购进商品,应认真进行验收,以确保账实相符。如果商品发生短缺或溢余情况,除根据实收数量入账外,还应査明溢缺原因,及时予以处理。购进商品发生短缺或溢余的主要原因是:在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和商品性质等因素,使商品发生合理的损耗或溢余;运输单位的失职造成事故或丢失商品;供货单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少发或多发商品;不法分子贪污盗窃等。因此,对于商品短缺或溢余,要认真调査、具体分析、明确责任、及时处理,以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
企业购进材料发生短缺或溢余,如属运输途中的正常损耗和溢余,应计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届时相应调整商品的单位成本。
【例】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向福建土产公司购进香菇4000千克,每千克45元,计货款180000元,增值税额30600元,运杂费6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接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及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运杂费凭证,审核无误后,予以承付。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福建土产公司1806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00
贷:银行存款211200.00
(2)商品到达后,储运部门验收时,实收3998千克,短缺的2千克系运输途中的正常损耗。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送来的收货单,复核无误后,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80600.00
贷:在途物资——福建土产公司180600.00
因此,购进商品验收时发生途中正常损耗或溢余的核算方法,与验收时的数量与实际数量符合的核算方法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发生途中正常的损耗,将增加商品的单位成本,而发生途中溢余则减少商品单位成本。
储运部门在验收商品时,如发现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的短缺或溢余必须会同运输单位进行核对,作好鉴定证明,并在“收货单”上注明实收数量,填制“商品购进短缺溢余报告单”一式数联。其中一联连同鉴定证明送业务部门,由其负责处理;另一联送交财会部门,审核后作为记账的依据。届时应按实收数额结转商品采购成本,将短缺或溢余金额先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等与对方联系解决后,如果属于供货单位少发商品,经联系后,可由其补发商品或作进货退出处理;如果是责任事故,应由运输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的,则作为“其他应收款”账户处理;如由本企业承担损失的,报经批准后,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如果是供货单位多发商品,可与对方联系,由其补来专用发票后,作为商品购进处理,或者将多发商品退还对方。
【例】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向吉林土产公司购进黑木耳2500千克,每千克60元,计货款150000元,增值税额25500元,运杂费5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接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及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和运杂费凭证,审核无误后,予以承付,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吉林土产公司1505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0
贷:银行存款176000.00
(2)商品到达后,验收时实收2450千克,短缺的50千克系对方少发商品,由业务部门与对方联系解决。储运部门填制“商品购进短缺溢余报告单”如图表4-3所示。
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转来的“收货单”及“商品购进短缺溢余报告单”,复核无误后,结转已入库的在途物资成本,并对短缺商品进行核算,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4750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3000.00
贷:在途物资——吉林土产公司150500.00
(3)吉林土产公司已开来退货的红字专用发票,应退货款3000元,增值税额510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吉林土产公司35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已发生的各项财产物资的盘亏、盘盈、短缺和溢余。发生盘亏、短缺以及转销盘盈、溢余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发生盘盈、溢余以及转销盘亏、短缺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四)购进商品发生拒付货款和拒收商品的核算
外贸企业从异地购进商品,对于银行转来供货单位的托收凭证及其所附的专用发票(发票联)、运杂费凭证等,必须认真地与合同进行核对,如发现与购销合同不符、重复托收以及货款或运杂费多计等情况,应在银行规定的承付期内填制“拒绝承付理由书”,拒付货款。对于与购销合同不符或重复托收的,应拒付全部托收款;对于部分与购销合同不符的,应拒付不符部分的托收款;对于货款或运杂费多计的,则应拒付多计的数额。企业在提出拒付款项时,应实事求是,不能因供货单位的部分差错而拒付全部货款,更不能借故无理拒付货款,从而损害供货单位利益。
对于供货单位发来的商品及随货同行的专用发票(发货联),同样要与购销合同进行核对,并要认真检验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如有不符,可以拒收商品。在拒收商品时,应由业务部门填制“拒收商品通知单”,尽快通知供货单位,并需填制“代管商品收货单”一式数联,其中两联送交储运部门。储运部门验收后,加盖“收讫”戳记,将其数量作账外记录,并将拒收商品妥善保管,与库存商品分别存放,不能动用。一联由储运部门转交财会部门,据以记入“代管商品物资”账户的借方。“代管商品物资”是表外账户,只作单式记录,不与其他账户发生对应关系。
1.先拒付货款,后拒收商品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发现内附的专用发票与购销合同不符,拒付货款。等商品到达后,再拒收商品。由于没有发生结算与购销关系,只需在拒收商品时,将拒收商品记入“代管商品物资”账户。
2.先拒收商品,后拒付货款企业收到商品时,发现商品与购销合同不符,可拒收商品,将拒收商品记入“代管商品物资”账户的借方,等银行转来托收凭证时,再拒付货款。
3.先承付货款,后拒收商品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将内附的专用发票与购销合同核对相符后,承付了货款。等商品到达验收时,发现商品与购销合同不符,除了将拒收商品记入“代管商品物资”账户的借方外,还应将拒收商品的货款、运杂费及增值税额,分别从“在途物资”账户和“应交税费”账户一并转入“应收账款”账户。等业务部门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后,再进一步作出账务处理。
【例】上海电器进出口公司向广东空调器厂购进空调200台,每台1000元,计货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运杂费6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银行转来广东空调器厂托收凭证,内附专用发票(发票联)、运杂费凭证等,经审核无误,予以承付,并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广东空调器厂2006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0
贷:银行存款234600.00
(2)商品到达后,验收时发现其中有10台空调质量不符合同规定,予以拒收,由业务部门与对方联系解决,拒收商品代为保管。
A.合格的190台空调已验收入库,结转商品采购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90570.00
贷:在途物资——广东空调器厂190570.00
B.将拒收10台空调的货款、增值税额及该部分商品应承担的运杂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作分录如下:
并在“代管商品物资”账户内借记10000元。
(3)经联系后,广东空调机厂同意将拒收的10台空调退回。
A.以现金垫付退回10台空调的运杂费35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广东空调器厂35.00
贷:库存现金35.00
B.广东空调器厂汇来退货款、增值税额及垫付的运杂费计11765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65.00
贷:应收账款——广东空调器厂11765.00
并在“代管商品物资”账户内贷记10000元。
(五)购货折扣和购货折让的核算
1.购货折扣的核算外贸企业在赊购商品时,赊销方为了促使赊购方尽快清偿账款而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从而产生了购货折扣。购货折扣是指赊购方在赊购商品后,因迅速清偿餘购账款而从餘销方取得的折扣优惠。
外贸企业赊购商品,当出现以付款日期为条件而发生购货折扣时,应采用总价法。总价法是以商品的发票价格作为其买价入账,当企业取得购货折扣时,再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上海电器进出口公司向上海电视机厂赊购电视机,厂方给予的付款条件为:10天内付清货款,购货折扣为1%,超过10天支付的为全价。
(1)8月1日,赊购电视机200台,每台1000元,货款2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4000元,电视机已验收入库。
A.根据专用发票,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上海电视机厂200000.00
贷:应付账款——上海电视机厂234000.00
B.根据收货单,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200000.00
贷:在途物资——上海电视机厂200000.00
(2)8月11日,签发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232000元,支付本月1日赊销电视机的货款及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上海电视机厂234000.00
贷:银行存款232000.00
贷:财务费用2000.00
2.购货折让的核算购货折让是指外贸企业购进的商品,因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原因,从销货单位所取得的价格上的减让。
外贸企业在发生购货折让时,应以商品的买价扣除购货折让后的净额入账,而且增值税额与货款同步,享有购货折让。
【例】上海针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上海毛巾厂购进毛巾被4000条,每条20元,计货款80000元、增值税额13600元。
(1)签发转账支票93600元支付货款及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上海毛巾厂8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00
贷:银行存款93600.00
(2)验收商品时,发现质量不符要求,与对方联系后,同意给予10%的购货折让。
A.收到厂方的销货折让发票,并收到对方退回的折让款8000元及增值税额136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360.00
贷:在途物资——上海毛巾厂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0
B.将商品验收入库,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72000.00
贷:在途物资——上海毛巾厂72000.00
四、出口商品委托代购的核算
外贸企业经营出口的农副土特产品中,有不少是种植户、养殖户生产的,生产分散,为了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增加货源,外贸企业在未设收购网点的地区,通常采取委托当地的商业、粮食和供销社进行代购。
出口商品采取委托代购方式,代购资金通常由受托单位自行解决。外贸企业除了要承担代购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外,还要承担代购费用和代购手续费。
此外,税法规定对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购进农副产品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因此农副产品的采购成本由买价减去进项税额再加上代购费用和代购手续费组成。
委托代购的农副产品,其代购费用有“费用包干”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
代购费用包干是指外贸企业只按代购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代购费用,如实际发生的代购费用超过包干定额费用,由代购单位负担,如有节余,作为其收益,采用这种方式能促进代购单位改善经营管理,精打细算,节约费用开支。
代购费用实报实销是指外贸企业根据受托单位实际支出的代购费用给予报销。这种方式一般在代购费用难以预先确定时采用。
【例】浙江茶叶进出口公司委托刘庄供销社代购茶叶5000千克,合同规定每千克收购价30元,计收购金额150000元,代购包干费用率为5%,收购手续费率为7%,茶叶已运到。
(1)财会部门将业务部门送来的商品验收单审核无误后,将全部收购款项汇付对方,按收购金额的13%作为进项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刘庄供销社1485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00.00
贷:银行存款168000.00
(2)茶叶已由仓库全部验收入库,结转茶叶的采购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48500.00
贷:在途物资——刘庄供销社148500.00
五、在途物资的明细分类核算
外贸企业的在途商品是通过“在途物资”的明细账进行核算的,为了掌握在途商品的详细情况,加强对在途商品的管理,并促使在途商品尽快验收入库投放市场,就必须对其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在途物资”的明细分类核算,主要采用同行登记法。
同行登记法又称平行记账法,就是采用两栏式账页,将同一批次购进的商品,对于其支付货款和商品验收入库,都分别记入账页同一行次的“借方栏”和“贷方栏”。通过借贷方的相互对照,逐一核销,可以反映在途商品的动态,有利于检查和监督购进商品的结算和入库情况。由于同一批次购进的商品可能分批到达,因此在账页每一行次的贷方,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要,再增加若干小行,以便反映商品分批到达验收入库的情况。“在途物资”两栏式明细账的格式及登记方法如图表4-4所示。
从上列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中可以看到:第一、第二批次的进货,借方栏的金额等于贷方栏的金额,就需要在“转销符号”栏内作转销符号“√”,表示这两批次的进货已经“钱货两讫”;第三、第五批次的进货,只登记了借方栏的金额,表示这两批次的进货,货款已支付,而商品尚未验收入库;第四批次的进货,只登记了贷方栏的金额,表示这批进货已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
月末应将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中只有借方栏发生额,没有贷方栏发生额各行次的金额,以及借方栏发生额大于本行贷方栏发生额差额之和,作为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借方余额,表示已经支付了货款的在途商品的成本,是企业的资产。将只有贷方栏发生额,没有借方栏发生额各行次的金额之和,作为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贷方余额,表示商品巳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是企业的负债。为了反映企业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应根据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贷方余款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次月初再用红字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以冲转上月末的会计分录。
因此,上例中第三、第五批次借方发生额相加之和为364150元,作为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借方余额;第四批次贷方发生额为196000元,作为“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贷方余额,这两笔金额应分别列入账页下端的“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空格内。还应根据其贷方余额196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196000.00
贷:应付账款196000.00
该业务记入“在途物资”总分类账户后,其余额应与“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借方余额相一致。
次月初再根据“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贷方余额196000元,用红字作分录如下:
此外,“在途物资”明细分类账也可以采用三栏金额式账页,其登记方法与一般账户相同,不再重述。
第三节自营出口销售
一、自营出口销售概述
(一)自营出口销售的业务程序
自营出口销售的业务程序有出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出口贸易的磋商、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和履行出口贸易合同四个业务程序。
1.出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外贸企业为了使出口贸易得以顺利进行,应进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国外市场的情况,包括了解进口商所在国的自然条件、进出口贸易的规模、外贸政策、贸易管制状况、关税措施、贸易惯例、运输条件等;了解进口商或消费者对我国出口商品在品质、规格、包装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研究国外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了解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等。
2.出口贸易的磋商在确定出口贸易对象后应进行磋商。一笔交易的磋商过程通常分为询盘、发盘、还盘与反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1)询盘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要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而向另一方发出探询买卖该种商品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其内容通常包括商品的品种、规格、性能、价格条件、交货日期和付款条件等。
(2)发盘发盘又称报价,是指发盘人向受盘人提出一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成交订约的表示。
(3)还盘与反还盘还盘又称还价,是指受盘人对发盘内容提出不同意见,或要求修改某些条件的表示;反还盘是指发盘人对还盘人再提出新的意见。一笔交易往往要经过多次的还盘和反还盘的过程才能成立。
(4)接受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所提出的交易条件,愿意订立贸易合同的一种表示。
3.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外贸企业与进口商在磋商成功的基础上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是指贸易双方通过磋商就某一项具体业务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并取得意见一致的书面协议。贸易合同通常由出口商填制,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各执正本一份,据以执行。
4.履行出口贸易合同外贸企业履行出口贸易合同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1)组织出口货源外贸企业应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准备好出口商品。出口商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包装及交货期等都必须与合同相符,以免遭受买方的拒收或索赔。需要由商检局检验的商品,则应申请检验,以取得由商检局填发的商检证书。
(2)催证、审证及通知派船或租船外贸企业如未按时收到信用证,应及时催证,并对收到的信用证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修改。审查或修改无误后,根据合同规定通知对方派船接运或租船托运。
(3)办理托运手续外贸企业接到进口商派船通知后,应持全套出口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并向海关申报出口。海关放行后,出口商品才能装船出运。
(4)交单收汇外贸企业办妥出口商品装运手续,取得正本提单或运单后,应当立即持全套出口单证交银行审单收汇,同时应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
(5)索赔与理赔如进口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外贸企业应向进口商提出索赔;反之,如进口商验收商品,发现有违反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的,应根据其提供的合法证明,按照合同的条款,认真处理。如属供货单位责任的,外贸企业应与供货单位联系,予以解决;如不属供货单位责任范围,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应据理拒绝理赔。
(二)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外贸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企业巳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风险主要是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所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的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升值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当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出该企业。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货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在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
第二,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购货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企业可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销货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如代销商品,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购货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
第三,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但实物尚未交付。这时应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而不管实物是否交付。例如,交款提货的销售,购货方支付完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即认为该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销货方应确认收入。
2.企业失去了对商品的管理权与控制权它是指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然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则此项销售不能成立,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在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主要根据企业以前和购货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或从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或政府的有关政策等进行判断。企业在判断货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当确定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时,即认为价款能够收回。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购货方,购货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的,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业务在出口商品办妥装运手续,取得正本提单或运单,并持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交单办理收汇手续时已符合了以上五项条件的,应予以确认销售收入。
(三)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计价
自营出口贸易有船上交货价格(FOB),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价格(CIF)和成本加运费价格(CFR)等多种价格条件。为了规范核算口径,外贸企业不论以什么价格条件成交,均以船上交货价格(FOB)扣除佣金后计价,如以CIF价格或CFR价格成交的,还应扣除运费和保险费或运费进行计价。
二、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一)商品托运及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通常采用信用证结算,业务部门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开具出库单一式数联,由储运部门据以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然后将出库单(记账联)和(转账联)转给财会部门,财会部门根据出库单(记账联)借记“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业务部门等出口商品装船,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后,持出口发票正本向银行交单办理收汇手续,取得银行回单。财会部门取得业务部门转来的发票副本及银行回单时,据以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然后将储运部门转来的出库单(转账联)所列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发票副本核对相符后,据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届时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发出商品”账户,等收到货款时,再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
【例】绍兴食品进出口公司根据出口贸易合同,销售给日本大阪酒业公司黄酒200吨,采用信用证结算。
(1)3月1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出库单(记账联)列明出库黄酒200吨,每吨2320元,予以转账。作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黄酒464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464000.00
(2)3月5日,收到业务部门转来销售黄酒的发票副本和银行回单,发票开列黄酒200吨,每吨450美元CIF价格,共计货款90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大阪酒业公司(US$90000X6.78)6102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货款610200.00
(3)3月5日,同时根据出库单(转账联)结转出口黄酒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64000.00
贷:发出商品464000.00
(4)3月15日,收到银行收汇通知,90000美元已收汇。银行扣除100美元手续费后将其余部分存入外汇存款账户,当日汇率为6.77元。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89900X6.77)608623.00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US$100X6.77)677.00
借:汇兑损益900.0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90000X6.78)610200.00
“发出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企业发出商品运往码头、车站,准备装船、装车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发运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结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及商品出仓后退关甩货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应收外汇账款”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出口销售商品、向国外提供劳务等应向外商收取的外汇账款。发生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收回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外汇账款的数额。
(二)支付国内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贸易过程中,发生的商品自所在地发运至边境、口岸的各项运杂费、装船费等费用,均应列入“销售费用”账户。
【例】3月4日,绍兴食品进出口公司签发转账支票支付绍兴运输公司将黄酒运送上海港的运杂费6000元,并电汇上海港黄酒的装船费1500元。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杂费6000.00
借:销售费用——装卸费1500.00
贷:银行存款7500.00
(三)支付国外费用的核算
国外费用主要有运费、保险费和国外佣金三项。
1.支付国外运费和保险费的核算外贸企业出口贸易有多种不同的价格条件,不同的价格条件所负担的费用是不同的。若以FOB价成交,外贸企业就不用承担国外运费和保险费;若以CFR价成交,外贸企业只承担国外运费;若以CIF成交,外贸企业将承担国外运费和保险费。
国外运费是指国际贸易价格条件所规定的、应由出口商支付并负担的、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费用。外贸公司收到运输单位送来的运费凭证,应核对出口发票号码、计费重量、运输等级、运费金额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据以支付运费。
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转移商品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并在遭受损失时能得到必要的补偿,向保险公司投保并负担支付的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出口商品的CIF价格×110%×保险费率
由于自营出口商品销售收入是按FOB价格扣除佣金后计价的,因此外贸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应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
【例】绍兴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销售给日本大阪酒业公司黄酒200吨,发生国外运费和保险费。
(1)3月2日,收到外轮运输公司发票1张,金额2500美元,系200吨黄酒的运费,当即从外币账户汇付对方,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16950.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2500×6.78)16950.00
(2)3月3日,按黄酒销售发票金额90000美元的110%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率为2‰,签发转账支票从外币账户支付,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保险费1342.44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98×6.78)1342.44
2.支付国外佣金的核算佣金是指价格条件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中间商的推销报酬。佣金有明佣、暗佣和累计佣金三种支付方式。
(1)明佣明佣又称发票内佣金,它是指在贸易价格条件中规定的佣金。采取明佣支付方式,出口商在销售发票上不但列明销售金额,而且还列明佣金率、佣金,以及扣除佣金后的销售净额。外贸企业在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应根据发票中列明的销售净额收取货款,不再另行支付佣金。届时,根据银行回单和销售发票中的销售净额,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根据佣金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根据销售金额,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
(2)暗佣暗佣又称发票外佣金,它是指在贸易价格条件中未作规定,但在贸易合同中规定的佣金。采取暗佣支付方式,出口商在销售发票上只列明销售金额。外贸企业在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应根据发票中列明的销售金额收取货款.。届时根据银行回单和销售发票,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同时根据贸易合同中列明的佣金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等收到货款汇付佣金时,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绍兴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大阪酒业公司出口200吨黄酒,共计货款90000美元,采取暗佣支付方式,佣金率为3%。
(1)3月5日,根据出口黄酒3%的佣金率,将应付客户暗佣入账,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18306.0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2700×6.78)18306.00
(2)3月16日,货款已于15日收到,现将黄酒佣金汇付日本大阪酒业公司,当日汇率为6.77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外汇账款(US$2700×6.78)18306.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2700×6.77)18279.00
贷:汇兑损益27.00
此外,暗佣也可以在出口后向银行议付信用证时,由银行按规定的佣金率,将佣金在结汇款中扣除。届时,按销售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扣除的佣金金额,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按销售金额,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自营出口的销售收入。企业取得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发生自营出口销售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销货退回、出口理赔以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
(3)累计佣金累计佣金是指出口商与国外包销商、代理商订立协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按累计销售金额及相应的佣金率定期计付的佣金。佣金率通常是累进计算的,在到期汇付时入账。累计佣金倘若能直接认定到具体出口商品的,其核算方法与其他佣金一样,应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
(四)出口商品退税的核算
我国同国际上其他国家一样,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的政策,以增强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外贸企业凭销售发票副本、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退税款项主要是购进出口商品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此外,国家还对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等14项税目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商品,退还消费税。
增值税在申报退税后,根据应退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账户;根据出口商品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账户;两者的差额,也就是国家不予退税的金额,应列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消费税在申报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在收到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款时,再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出口退税”账户。
【例】绍兴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黄酒一批,黄酒购进时数量为200吨,进价金464000元。
(1)3月31日,黄酒购进时增值税税率为17%,已付增值税额78880元,增值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的退税率为13%。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出口退税60320.00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85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8880.00
(2)3月31日,黄酒每吨应退消费税240元,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出口退税48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8000.00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自营出口的销售成本。企业结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以及支付的增值税中不予退税的部分转入时,记入该账户的解放;转入应退消费税、冲减销货退回成本以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
(五)预估国外费用的核算
【例】东风食品进出口公司日前销售给美国路易斯公司红枣一批,已入账。
(1)12月31日,预估红枣国外运费1800美元,保险费125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12204.00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保险费847.5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1925×6.78)13051.50
(2)次年1月3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运输公司国外运费1825美元,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125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外汇账款(US$1925×6.78)13051.50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169.5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950×6.78)13221.00.
三、自营出口销售其他业务的核算
(一)退关甩货的核算
退关甩货是指出口商品发货出库后,因故未能装运上船(车)就被退回仓库
储运部门接到业务部门转来出口商品止装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已发出的商品予以提回,并办理入库手续。财会部门根据转来的退关止装入库凭证,据以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发出商品”账户。
(二)销货退回的核算
出口商品销售后,因故遭到国外退货时,由业务部门及时分别与储运部门和财会部门联系,确定退回商品的运输和货款的处理意见。
财会部门根据出口商品的提单及原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冲转出口销售收入,届时应区别情况进行核算。
如果是支付明佣方式的销货退回,应根据销售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货款”账户;根据佣金金额,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账户,根据销售净额,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
如果是支付暗佣方式的销货退回,则应根据销售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货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并根据佣金金额,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账户。
外贸企业在冲转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还应冲转出口销售成本。届时,按其成本金额,借记“发出商品——国外退货”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等销售退回商品验收入库时,根据收货单,再借记“库存商品——出口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发出商品——国外退货”账户。
销货退回商品出口时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以及国内支付的运杂费和装卸费等也应予以冲转。届时,根据支付的国内外费用总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根据支付的国外费用,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根据支付的国内费用,贷记“销售费用”账户。
销货退回商品发生的国内外费用,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这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归集了销货退回商品发生的所有国内外费用。查明原因后,如果属于供货单位的责任,并决定由其负责赔偿时,应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如属于外贸企业责任,表明是企业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批准后,应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精工服装进出口公司出口给日本神户公司服装一批,销售金额50000美元CIF价格,明佣1000美元。该批服装的进价成本为303000元,已支付国内运杂费1200元,装卸费450元,国外运费1200美元,保险费110美元。记账美元汇率为6.78元。因服装的规格不符,商品已被退回。
(1)4月5日,收到出口退回商品提单,原发票复印件,当日汇率为6.78元,冲转商品销售收入。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货款(US$50000×6.78)339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US$1000×6.78)6780.0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49000×6.78)332220.00
(2)同时冲转出口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国外退货303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303000.00
(3)并冲转商品出口时发生的国内外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531.8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US$1200×6.78)8136.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保险费(US$110X6.78)745.80
贷:销售费用——运杂费1200.00
贷:销售费用——装卸费450.00
(4)4月7日,汇付退回服装的国外运费1200美元,保险费11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8881.8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310×6.78)8881.80
(5)4月8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退回商品的国内运费及装卸费16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0
贷:银行存款1600.00
(6)4月10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的收货单,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303000.00
贷:发出商品303000.00
(7)4月12日,今查明退货系供货单位光新服装厂的责任。与其联系后,国内外费用决定由其负责赔偿。作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21013.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3371.60
(三)索赔和理赔
1.索赔索赔是指外贸企业因对方违反合同规定遭受损失时,根据规定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业务索赔经进口商确认,同意赔偿时,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2.理赔理赔是指外贸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受理对方根据规定提出来的赔偿要求。在出口业务中,如果进口商发现出口商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与合同不符,包装不善、商品逾期装运以及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商品短缺、残损严重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向外贸企业提出索赔时,外贸企立经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应认真进行理赔。
外贸企业在确认理赔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然后查明原因,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如查明出口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与合同不符,系供货单位责任,应要求其赔偿,经协商同意赔偿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查明出口商品包装不善,商品逾期装运系本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查明系少发商品,商品仍在本企业仓库里,则应作销货退回处理。届时,根据对方索赔的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同时,根据少发商品的数量和成本单价,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
如査明系错发商品,所发商品的单价低于合同商品的单价,则届时根据对方索赔的金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同时调整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户,将两者成本的差额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
【例】星光电器进出口公司出口美国芝加哥公司25吋彩电240台,每台250美元CIF价格,货款60000美元,明佣1200美元。美元记账汇率为6.78元,已钱货两清。
(1)7月10日,美国芝加哥公司因收到的彩电系21吋,规格不符,索赔9600美元,经审核无误,同意理赔,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65088.0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9600×6.78)65088.00
(2)7月12日,今査明彩电确系本单位发错商品,冲减商品销售收入,其中佣金2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货款63732.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135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65088.00
(3)7月12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出库单2张,一张是红字出库单,列明25吋彩电240台,每台1094元;另一张是蓝字出库单,列明21吋彩电240台,每台848元,调整商品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25吋彩电26256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21吋彩电20352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59040.00
第四节代理出口销售
一、代理出口销售概述
代理出口销售是指外贸企业代替国内委托单位办理对外销售、托运、交单和结汇等全过程的出口销售业务,或者仅代替办理对外销售、交单和结汇的出口销售业务。如果只代替办理部分出口销售业务,而未代替办理交单、结汇业务的,只能称为代办出口销售业务。
(一)代理出口销售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外贸企业经营代理出口销售业务应遵循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国内外直接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只按照出口销售发票金额及规定的代理手续费率,向委托单位收取外汇手续费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委托单位则必须提供出口货源,负担一切国内外直接费用,并承担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发生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均应由委托单位负担,费用的结算可以由受托的外贸企业垫付,然后向委托单位收取,也可以由委托单位预付,以后再进行清箅。
外贸企业经营代理出口销售业务前,应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就经营商品、代理范围、商品交接、保管运输、费用负担、货款结算方式、手续费率、外汇划拨、索赔处理等有关业务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对于代理出口商品使用的凭证均应加盖“代理业务”戳记,以便于识别。
(二)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的方法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方法有异地收(结)汇法和全额收(结)汇法两种。
1.异地收(结)汇法这是指受托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销售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办妥必要的手续,由银行在收到外汇货款时,向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受托外贸企业和委托单位分割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如含有佣金的,在扣除应付佣金后,将外贸企业代垫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同时将外汇余额直接划拨委托单位。
2.全额收(结)汇法这是指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全额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受托外贸企业收汇后,扣除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将外汇余额通过银行转付委托单位。
二、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代理出口商品收发的核算
外贸企业根据合同规定收到委托单位发来代理出口商品时,应根据储运部门转来代理业务入库单上所列的金额,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账户。代理商品出库后,应根据储运部门转来的代理业务出库单上所列的金额,借记“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受理常熟服装厂代理出口服装业务,男西服已运到。
(1)9月2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代理业务入库单,列明入库男西服800套,每套350元。作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常熟服装厂280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常熟服装厂280000.00
(2)9月5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代理业务出库单,列明出库男西服800套,每套350元。作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280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常熟服装厂280000.00
(二)代理出口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代理出口商品交单办理收汇手续,取得银行回单时就意味着销售已经确认,然而这是委托单位的销售收入,因此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届时根据代理出口商品的销售金额,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同时结转代理出口商品的销售成本,根据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库金额,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发出商品”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根据代理出口合同销售给美国波士顿公司男西服。
(1)9月6日,收到业务部转来代理销售男西服的发票副本和银行回单,发票开列男西服800套,每套62.50美元CIF价格,共计货款50000美元,佣金1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US$49000×6.78)332220.00
贷:应付账款——常熟服装厂332220.00
(2)9月6日,同时根据代理业务出库单(转账联)结转代理出口男西服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常熟服装厂280000.00
贷: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280000.00
(三)垫付国内外直接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在垫付国内外直接费用时,应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代理销售男西服发生国内外直接费用。
(1)9月7日,签发转账支票2张,分别支付上海运输公司将西服运送上海港运杂费776元,支付上海港西服的装船费580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常熟服装厂1356.00
贷:银行存款1356.00
(2)9月8日,签发转账支票2张,分别支付外轮运输公司的运费800美元,保险公司的保险费15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6441.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950×6.78)6441.00
(四)代理出口销售收汇的核算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收汇时,如采取异地收(结)汇法,收到银行转来的垫付代理出口商品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代理手续费时,根据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并根据业务部门转来按代理出口销售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手续费发票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同时还应根据银行划拨款委托单位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代理销售男西服,采取异地结汇法,代理业务的手续费率为2%,发生收汇业务。
(1)9月20日,收到银行转来分割收结汇的收账通知,金额为2150美元,其中代理业务代垫国内运费776元,装船费580元;代垫国外运费800美元,保险费150美元;代理手续费1000美元,款项全部存入外币存款户。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2150×6.78)14577.0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2150×6.78)14577.00
(2)9月20日,同时根据代理业务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发票(记账联),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常熟服装厂678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US$1000×6.78)6780.00
(3)9月20日,同时根据银行转来分割结汇通知,划拨常熟服装厂收汇余额47850美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常熟服装厂317643.0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46850×6.78)317643.00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业务如采取全额收(结)汇法,收到银行转来收汇通知收取全部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然后由业务部门按代理出口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开具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发票,其中记账联送交财会部门扣款。财会部门根据代理出口销售收入金额减去垫付的国内外外费用后的差额,借记“应付账款”账户;根据业务部门转来的代理手续费发票记账联,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将两者之间的差额汇付委托单位,根据汇票回单,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理出口的商品和代销的商品。企业收到其他单位代理出口商品或代销商品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代理出口商品发运后或代销商品销售后,结转其成本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和代销商品的结存额。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代理出口商品和代销商品的货款。企业收到代理出口商品或代销商品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代理出口商品或代销商品销售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销售的代理出口商品和代销商品的数额。
(五)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税金的核算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退税由委托单位自行办理。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业务所取得的代理手续费收入,根据税法规定,按规定的税率交纳营业税,在月末提取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按代理出口销售手续费收入6780元的5%计提营业税,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3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39.00
次月初在向税务机关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第五节加工补偿出口销售
一、加工补偿出口销售概述
(一)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的种类
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按照补偿的形式不同,可分为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和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两种。
1.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它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外贸企业按照外商的要求加工或装配成产品后再销售给外商,外贸企业收取加工费的销售。
2.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它是指由外商提供生产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外贸企业负责生产,然后用生产的产品分期归还外商的销售。
(二)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的经营方式
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和代理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两种。
1.自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它是指由外贸企业独自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补偿业务,然后组织工厂进行生产,向外商交货时收取加工费,或以生产的产品偿还引进技术、设备及材料价款的销售业务。
2.代理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它是指由工厂委托外贸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由工厂直接负责生产,负担加工补偿业务中所发生的国内外费用,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结汇,收取外汇手续费的销售业务。
二、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自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的核算
自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在收到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时,有计价核算和不计价核算两种方式。
1.自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原材料计价的核算外贸企业采取原材料计价的核算形式,在收到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时,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外贸企业将原材料拨付工厂生产加工时,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工厂加工完毕,交来产品时,按与工厂约定的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时,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加工产品验收入库,财会部门收到储运部门转来的收货单时,根据加工产品耗费的材料和加工费金额,借记“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接受日本东京服装公司来料5000米,加工生产2000套女时装。
(1)3月1日,收到日本东京服装公司发来衣料5000米,每米5美元,计25000美元,衣料已验收入库,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16950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25000×6.78)169500.00
(2)3月2日,将5000米衣料全部拨付中新服装厂加工生产女时装2000套.。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女时装169500.00
贷:原材料169500.00
(3)3月30日,中新服装厂2000套女时装加工完毕,每套加工费40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付讫。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女时装8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
(4)3月31日,储运部门转来加工商品入库单,2000套女时装已验收入库。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2495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女时装249500.00
外贸企业将加工商品出运时,借记“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商品出运支付的国内费用列入“销售费用”账户,支付的国外费用则冲减“自营其他销售收入”账户。然后,将全套货运单据交付银行,向外商收取加工费,根据银行回单金额(即加工费),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根据耗用外商发来原材料款,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根据两者之和,贷记“自营其他销售收入”账户。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自营其他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发出商品”账户。银行收妥款项后,根据银行收取的收汇手续费凭证,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根据银行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根据收汇总额,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如因汇率变动发生差额,应列入“汇兑损益”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为日本东京服装公司加工女时装2000套,每套加工费9美元,共计加工费18000美元。收到外商发来衣料28000美元,记账汇率为6.78元。2000套女时装全部生产成本为249500元。
(1)4月1日,储运部门转来加工商品出库单,列明2000套女时装已出库装船。作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249500.00
贷: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249500.00
(2)4月2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2000套女时装国内运费和装船费1200元。作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3)4月2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女时装国外运费1020美元,保险费8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其他销售收入7458.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100×6.78)7458.00
(4)4月3日,向银行交单收取加工费18000美元,转销外商发来材料款,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US$18000×6.78)122040.00
借:应付外汇账款(US$28000×6.78)189840.00
贷:自营其他销售收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311880.00
(5)4月3日,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其他销售成本——加工补偿出口销售249500.00
贷:发出商品249500.00
(6)4月15日,收到银行转来收账通知,18000美元已收妥,银行扣除20美元收汇手续费,其余部分已存入外币存款账户,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7980×6.78)121904.40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135.6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18000×6.78)122040.00
2.自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原材料不计价的核算外贸企业对自营业务采取原材料不计价的核算形式,在收到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时,借记“代管商品物资——加工材料”账户,该账户只计数量,不计金额;将原材料拨付工厂加工时,贷记“代管商品物资——加工材料”账户;工厂加工完毕,交来产品时,按与工厂约定的加工费标准,支付工厂加工费时,借记“自营其他销售成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加工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代管商品物资——加工商品”账户。
加工商品出运装船时,贷记“代管商品物资——加工商品”账户。加工商品出运支付的国内费用,列入“销售费用”账户;支付的国外费用则冲减“自营其他销售收入”账户。然后,将全套货运单据交付银行,向外商收取加工费,根据银行回单。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其他销售收入”账户。银行收妥款项的核算与原材料计价的核算方法相同,不再重述。
“代管商品物资”是表外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负责保管的不计价入账的各项材料、商品、包装物等物资,收进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发生时,记入贷方。该账户可以只记数量,不记金额。“代管商品物资”账户不与其他账户发生对应关系,只作单式记录。
(二)代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的核算
1.代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原材料计价的核算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原材料,将原材料拨付给工厂生产加工的核算方法与自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经营方式的核算方法相同,不再重述。
工厂加工完毕,交来产品时,按合同约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加工费时,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加工产品验收入库,财会部门收到储运部门转来收货单时,根据“委托加工物资”账户归集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代理新欣服装厂接受美国芝加哥公司来料3000米,加工1000套男西服的业务。
(1)8月1日,收到美国芝加哥公司发来衣料3000米,每米8.50美元,计货款25500美元,衣料已验收入库。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17289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25500×6.78)172890.00
(2)8月2日,将3000米衣料全部拨付新欣服装厂加工男西服1000套。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男西服172890.00
贷:原材料172890.00
(3)8月28日,新欣服装厂1000套西服加工完毕,每套加工费18.50美元,结算加工费,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男西服12543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18500×6.78)125430.00
(4)8月30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加工商品收货单,新欣服装厂送来的1000套西服已验收入库。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2983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男西服298320.00
外贸企业将加工商品出运时,借记“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商品出运支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然后,将全套货运单据交付银行,向外商收取加工费。由于这是代理来料加工业务,仅收取代理手续费,那么交单收汇就不能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处理,只能转销发出商品,因此,根据银行收款回单,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根据外商发来原材料的价款,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根据加工商品的成本,贷记“发出商品”账户。等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根据支付银行收汇手续费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根据实际入账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根据收汇金额,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最后,根据应向外商收取的加工费扣除为工厂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后的金额,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根据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将两者之间差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代理为美国芝加哥公司加工男西服1000套,每套加工费18.50美元,共计加工费18500美元,收到外商发来衣料25500美元,全部出口合同金额为44000美元。记账汇率为6.78元,1000套西服的全部金额为298320元。
(1)8月31日,储运部门转来加工商品出库单,列明1000套男西服已出库装船。作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298320.00
贷:库存商品——来料加工出口商品298320.00
(2)9月1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1000套男西服国内运费和装船费1017元,并支付国外运费1125美元,保险费75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外汇账款(US$1350×6.78)9153.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1017.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200×6.78)8136.00
(3)9月2日,向银行交付全套货运单据,向外商收取加工费185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并转销外商发来材料款。根据银行回单,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US$18500×6.78)125430.00
借:应付外汇账款(US$25500×6.78)172890.00
贷:发出商品298320.00
(4)9月18日,收到银行转来收账通知,18500美元已收妥,银行扣除20美元收汇手续费后,其余款项已存入外汇存款账户,当日汇率为6.78元。作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135.60
借: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8480×6.78)125294.40
贷:应收外汇账款(US$18500×6.78)125430.00
(5)9月20日,根据规定按出口合同金额的4%收取代理手续费1760美元,再扣除发运商品垫付的国内外费用后,将余款划拨新欣服装厂,当日汇率为6.75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外汇账款(US$17150×6.78)11627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US$1760×6.78)11932.8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15390×6.78)104344.20
2.代理来料加工、来件加工和来样生产的原材料不计价的核算外贸企业对代理采取原材料不计价的核算形式,在收到外商提供的原材料和将原材料拨付工厂加工时,通过“代管商品物资——加工材料”账户核算;收到工厂加工完毕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代管商品物资——加工商品”账户。
加工商品出运装船时,贷记“代管商品物资”账户,加工商品出运垫付的国内外费用时,借记“应付外汇账款——加工企业”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然后将全套货运单据交付银行,向外商收取加工费,根据银行收款回单,借记“应收外汇账款——外商”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加工企业”账户。等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根据支付银行的收汇手续费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根据银行实际入账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根据收汇金额,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最后,根据收取的外商加工费减去为工厂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的差额,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根据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三、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的核算
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外商提供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通常都计价入账,届时分别借记“固定资产”和“原材料”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然后按照合同规定分期以完工的产品抵偿提供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款项。由于是以货还债,不存在收汇,因此加工商品发运后,根据销售发票,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同时,根据储运部门转来的出库单,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发出商品”账户。其他方面的核算方法与来料加工基本相同,在此不再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