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是存储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物品的专用柜子,其钥匙管理至关重要。为了确保保险柜的安全,防止钥匙丢失、被盗、损坏等意外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以规范保险柜钥匙的使用、保管、交接等环节。
二、钥匙的分配与使用
1.钥匙分配:保险柜钥匙应由公司指定的人员负责保管,不得私自复制、借用、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予他人使用。如因工作需要,需向其他人员借出钥匙,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出手续。
2.钥匙使用:使用保险柜时,应确保钥匙的安全,不得将钥匙留在保险柜上,不得将钥匙带出公司。如需将钥匙带出公司,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如携带密码箱等。
3.钥匙更换:如发现保险柜钥匙丢失、损坏或怀疑被他人复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更换钥匙时,应同时更换保险柜锁具,以确保安全。
三、钥匙的保管
1.钥匙保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熟悉保险柜的使用和维护;
(3)能严格遵守本管理细则。
2.钥匙保管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钥匙的安全:
(1)将钥匙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丢失、被盗;
(2)定期检查钥匙,确保钥匙完好无损;
(3)不得将钥匙带出公司,确需带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不得将钥匙交予他人使用,确需借出时,应办理借出手续;
(5)发现钥匙丢失、损坏或怀疑被他人复制时,应立即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四、钥匙的交接
1.钥匙交接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面对面交接,确保钥匙的安全;
(2)确认双方身份,防止交接错误;
2.钥匙交接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2)双方签字确认,表示已收到或交付钥匙;
(3)将《钥匙交接记录表》存档,以备查阅。
五、钥匙的报废与销毁
1.钥匙报废:如保险柜锁具损坏、丢失或更换,导致原有钥匙无法使用,应办理报废手续。报废钥匙应统一收集、封存,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2.钥匙销毁:报废的钥匙应采取物理破坏、熔断等方式进行销毁,确保无法复原。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办理销毁手续。
六、附则
1.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以公司解释为准。
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管理细则,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4.本管理细则的修改、废止,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