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忽悠买了个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附加重疾,至今已交7年保费,每年近4000元,但是我近来有空,好好的研究了下合同,发现本合同完全违反合同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存在设计上的欺诈。本保险基本在任何情况都是投保人失利。发生同样情况,买这个保险和不买这个保险的人的利益对比如下:情况1(各种情况下,投保人最有利):刚买保险不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患重疾(这种概率万分之一都没吧),则赔偿10万元,机会成本下,相当于4000元换来10万元与车险、意外险等4000元可以换200万左右,投保人亏损100多万。情况2:交满20年后,意外身故或重疾,概率不足10%吧,这种情况下,则赔偿10多万(我的交了7年了,基本保额加红利保额总共才11万不到),如果钱存银行进行基本理财,也应该有20万左右了吧,所有这种情况,也是投保人亏损。情况三,老年死,这种情况就不用说了吧,投保人亏损严重。综合以上,投保人都是亏损,完全违反合同法精神,关键是保监会还核准了此欺诈产品。以上第一种对保险公司最不利的情况,我们来算算保险公司赚多少(假定1万人买):10000*4000=400万元收入,400万-10万支出=390万元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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