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今晚8点,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第三期节目准时播出,本期节目的话题是“‘保险骗局’套路深,不贪不信不中招”。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越提醒消费者,谨防不法分子“代理退保”骗局。她解释称,“代理退保”骗局实质上是一种打着维权的旗号而牟取私利的不法行为,通常表现为索要消费者的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等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办理信用卡,或者是诱导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越
张越指出,“代理退保”骗局通常有三点危害。一是财产损失。不法分子恶意“代理退保”会利用消费者身份证信息开立新的账户,挪用保单现金价值。消费者不仅自身的保险保障遭受损失,还面临着高额的金钱损失。
三是客户失去了自身的保险保障。退保之后,消费者失去了原有的保障,无异于是在各种风险当中进行“裸奔”。在退保以后,一旦消费者罹患大病,将无法获得理赔金。此外,如果消费者退保之后想再次投保,也可能会因为自己年龄的增长,或者是身体条件的变化,而增加保费支出,甚至会遇到部分责任免除、被拒保等风险,导致消费者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下降,应有的保险保障权益也受到损失。
消费者要如何避免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的危害呢?张越给消费者支了三招。
二是警惕高收益陷阱。多数“代理退保”行为并非是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是不法分子以牟利为目的,在退保后诱导客户去“退旧保新”,购买新的所谓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等等,其实是落入了不法团伙的非法集资骗局,消费者的资金损失往往难以挽回。
三是在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消费者一定要认清机构的资质。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够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张越提示称,市场上会有一些机构,虽然冠有某某保险经纪、某某保险代理的名号,但实际上并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者是办理保险业务时,应该注意甄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选择正规、合法的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和办理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