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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CPI资讯No.407
摘要
01
据有关外媒报道:
2019年7月31日,又有一艘外国油轮在临近伊朗水域被扣押,据称是伊朗方面在过去两周扣押的第三艘外国油轮。
2019年7月19日,伊朗伊斯革命卫队海军在霍尔木兹海峡扣押了一艘名为“StenaImpero”号英国油轮,导致本就紧张的中东局势雪上加霜,特别是大幅加剧了霍尔木兹海峡局势的紧张情势。
2019年7月18日,伊朗在霍尔木兹海峡扣押了一艘所属国尚未披露的油轮。
2019年6月13日,两艘分别悬挂马绍尔以及巴拿马国旗的油轮在霍尔木兹海峡以东水域遭遇袭击而发生爆炸起火,直接影响了战争险加费的大幅上涨。
2019年5月12日,四艘分别悬挂沙特、挪威以及阿联酋国旗的油轮在阿联酋富查伊拉(FujairahPort)港外锚泊期间发生未明原因爆炸。直接触发伦敦联合战争险委员会于2019年5月17日发布了新的除外区域清单(JWLA-024)。
由此可见,波斯湾区域的安全形势在短短两个月内从“突然加剧”到“持续升温”已接近实际武装冲突的程度,下面图示说明目前中东波斯湾及印度洋等战争险除外区域的基本范围:
02
船舶战争险除外区域
除外区域制度的设立
目前适用的除外区域清单
说明:1.上述列明的国家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包含其12海里范围的领海;
从上图可看出,目前全球范围来看,战争险除外区域,主要集中在两个地区,其一是几内亚湾及周围国家,特点是海盗袭击多发。其二是波斯湾印度洋区域,主要是局势的不稳定及不可预见风险的加剧,而对航运界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波斯湾区域。
03
船舶进入除外区域的加保及加费
加保的必要性
加保(HeldCovered)的条款及操作,常见于许多类型的保险中。船舶险及战争险均有需要扩展承保违反保证的情况。具体到战争险,则多数涉及船舶违反航区保证而进入保单约定的除外区域的情形。此时,被保险人需通知保险人并且同意修改承保条件和保险人要求增加的保险费-即额外保费(AdditionalPremium或习惯简称的AP)。
在船舶保险条款中,无论航行区域(TradingAreas)是保证(Warranty)还是限制(Limits),其作用都是为了在保险合同中限定船舶的可航行范围,但事实上船舶会面临偶然不得不前往某个被列明的除外区域。为了保证保险的有效性不受船舶进入该除外区域而违反保证条款的影响,船东需要为此安排加保(Heldcovered),通过同意保险人提出的加费条件和修改过的承保条件,以获得保险人的同意来扩展(extend)保险至该除外区域(如战争险的除外区域或冰区的IWL),从而避免船舶的保险因进入除外区域而导致“脱保“及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
战争险加费费率的厘定
通常,战争险保险人根据自身承保实力、对某个特定区域局势的分析了解、对风险的认知水平以及再保险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来厘定加保费率和修改承保条件。因对局势的研判不同,不同保险人对战争险风险预期有所不同,市场费率水平存在差异是普遍现象,因此市场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加费费率标准。特别是战争险风险随着局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某个特定区域的加费费率的高低水平也并非一成不变。
租约的规定
通常租约中会规定,要求租船人补偿船东因船舶执行租船人旨意而执行进入某个特定除外区域航次而支付的战争险加费,但受前述不同保险人对风险评估不同,在面临较大金额加费时,船东经常需要面对租家对加费金额的异议。
在此,我们建议会员船东如果与租家就AP有争议时可考虑:
1)对比承保条件是否一致,特别是针对波斯湾区域,承保条件是否包含B&T条款;
4)必要时可联系协会船舶险部寻求帮助;
04
加保及加费的具体操作机制
通知的义务
7天撤销通知
“7天撤销通知”是战争险保险合同的特例条款,可能也是海上保险条款中最特殊的一个条款。其允许保险合同双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单方解约,唯一限制是“7天通知期“(SevenDays’Notice),即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均可发出7天撤销通知,终止战争险保险,该终止自通知发出后满7天生效。实践中常见的是保险人单方解约,尚未见到被保险人发出7天通知的案例。
早期的战争险保单约定通常是14天通知期,我们认为,可能是因为:
2)传统上伦敦保险市场是经纪人市场,需要经纪人”转达“给被保险人;
4)便于被保险人操作。
后来,保险人发现14天通知期风险太大,因此将14天通知变成7天通知,如印巴在60年代的战争,当时战争险把印巴作为“和平“区域,前往该区域的船舶无需申报安排加保。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两国突然爆发战争,伦敦保险市场马上发出撤销通知,将印巴区域修改为除外区域,且加费很高,但是因为该撤销通知要在14天后才生效适用。结果战事结束较快,保险人对14天通知期内遇险的船舶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加保的保险期限
与战争险条款(如ITC83战争险的终止条款)规定的“7天通知期“所不同的是,战争险加保的7天一期的保险期限并非法律或条款规定而是行业习惯。考虑到7天撤销保险通知期的存在,保险人在无法判断局势发展变化时,在实际操作中,只能同意加保期限为7天并据此厘定费率,从而保留根据局势变化随时撤销保险的权利和机会。同时考虑到JWC并非经常修改除外区域,且即使修改,新的除外区域也并非强制适用,因此实践中,如果局势有缓和趋势,则保险人也可同意加保期限设定为10天、14天甚至20天一期。因此,会员公司可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合理预估整个航次期间,包括预计在港以及穿越除外区域的预判,从而决定安排哪种加保期限的加费条件。如挂靠港口为除外区域,建议会员公司还需将可能遇到的压港或其他无法按时装卸货的情况予以考虑和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