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出了交通事故后发现自己的买的保险并不“保险”。这是怎么回事呢?
漫画王怀申
买了便宜保险,保险公司失联
出租车司机吴师傅之前在某个业务员的劝说下购买了一份“人保车险”。“因为我们跑出租车的保险金额都会比较高,这家公司比一般的要便宜一半左右,我就心动了。”吴师傅购买的这份所谓的“人保车险”,合同抬头写的是“人保汽车服务浙江有限公司”,地址却在河北邯郸。“当时也没细想,就图了个便宜”。
货车司机张师傅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去年张师傅开车行驶在东洲某路段时,和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伤势严重,交警认定货车负全责,张师傅面临巨额赔偿。他本以为买的保险能派上用场,却没想到根本联系不上这家保险公司。交警在查看保单时发现,张师傅购买的是“统筹险”。
富阳人保财险提醒:统筹险并不保险
那么,什么是统筹险呢?
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到: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对保险公司市场准入规则、公司股东净资产要求、最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出资等内容有着严格规定,保险公司在经营时对保证金提取、资金运作、风险合规也有着严格监管,其本质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在面对大量理赔业务时,具备强大的赔付能力。
而机动车统筹服务公司则没有上述严格的设立条件,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于一般企业的设立条件即可成立,其并不具有开展保险业务的资质,不受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消费者缴纳的费用全部由统筹公司自行管理和支配,其资产透明度、流向合法性、赔付能力参差不齐。“由于缺乏监管,统筹险在合同拟定时也更为自由。”该负责人举例道,统筹险在赔付条件、赔付标准等内容设定上常常会给消费者埋下“陷阱”。
基于以上因素,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者伤亡和财产损失,法院不能直接判决统筹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既无法达到保障受害人赔偿的目标,也无法转嫁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员的事故赔偿经济风险。
区消保委提醒:购买保险产品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
购买统筹险的情况在出租车、网约车、货车等营运车辆上比较普遍。“一些运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低价购买车辆安全统筹险以代替商业保险,但是带‘险’字的不一定是保险。”区消保委提醒广大车主,购买保险请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通过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机构或在保险公司办理有效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注意查看执业证书)办理保险业务,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