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的王先生就向记者求助,他不是给车而是给自己的船买了保险,一年五万的保费,就为出海的时候图个安心。
可谁想,王先生的船舶主引擎失灵,在马来西亚海域发生了沉船事故。想去理赔时,结果糟心了。
船舶遇事故申请理赔后19个月没处理完
王先生是安徽芜湖人,之前在长江内河跑运输,2017年的时候,将船挂靠在了江苏盐城联航港口公司。
“江苏盐城一家贸易公司在马来西亚拉了一个工程,让我们这个船改造以后,到那边去跑运输,我也想多挣点钱,还债。把这个船改造以后升级,拿到了远洋证书。”王先生向记者介绍。
经过两个多月的改造,王先生的“江海通178”船舶2017年5月28号在天安保险公司买了船舶险,2018年又续保,每年保费5万,保额800万。
2018年7月21号,船舶主引擎失灵,在马来西亚海域发生了沉船事故。
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到出事海域核查后,于2018年的9月份给他下达了终审通知,让王先生准备材料,回来理赔。
在随后的的几个月里,保险公司又陆续让王先生提供了一些其它证明。但是直到2019年的4月份,还没处理完。
船舶证件齐全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
从安徽到青岛,王先生跑了好几趟,按照要求,把该提供的资料都交了,可万万没想到,保险公司在2019年的5月13号,下了拒绝理赔的通知。
“拒赔理由是,这个船不合法。这个船是内河船怎么能到远洋?”王先生对记者说。
但王先生认为,自己的船经过改造升级,也通过中国批准的船检社拿到了国外远洋航行的证书,这样他的船就可以在在马来西亚远洋作业,在国内买船舶保险就是合法的了。王先生不信服拒赔理由,并且还提出了疑问,既然自己的船舶不符合要求,为什么连续两次投保成功。
王先生质疑说:“我们2018年出事,2019年2月18号同样型号的船又给我们投保了,为什么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单位,又给我们续保了。”
保险公司给王先生出示的拒赔理由中还写着一条“没有签订光租合同”。
“有啊,什么手续都有,租船合同光租合同,这就是光租合同,什么手续都有,他就是不赔。”王先生说。
王先生的话是否属实?保险公司的拒赔原因又是什么?如果王先生的船不符合投保要求,那两次投保是如何通过审核的?王先生提供的证书能否证明内河船可以在远洋作业?拒赔通知上的“没有办理光租出境手续”又是怎么一回事?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他投保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但保安拒绝特派员和当事人入内。
保险公司:有充分的拒赔理由会做出解释
随后,一名自称是保险公司人事部经理的人出面,向记者了解情况。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事部经理说:"这个案子比较大,当时出事之后,我们也委托国外比较公正的,各国保险公司都认可专门做船舶定损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核查、探摸,都有权威的报告。如果没有充分理由的话我们不会拒赔的。”
该人事经理说,王先生的问题会有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进行解释,但到离开,记者也没有见到理赔部的工作人员。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事部经理对记者说:“这个问题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这个属于技术性比较专业的,都是我们总公司统一来处理。这样你把采访提纲,有什么问题你给我们列一下,我明早上按照程序上报给总公司,总公司会跟你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