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GD-2024-S2-027,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26681),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主要市场作用是取代过往民事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供的担保。而招标人内部核保人员对诉讼实务、案件逻辑梳理、证据分析、法律条文等专业知识欠缺,现拟引入1家具备以上专业知识人员的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分析评估案件风险服务,以做核保决策。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预估金额:含税约人民币100万元。
备注: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1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7服务区域:广东省
2.8※本项目按单笔案件保全金额等级划分,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笔案件保全金额等级划分
单价最高含税限价(元)
案件量占比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300万以下(不含300万)
300
50%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在300万-500万(不含500万)
600
20%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在500万-1000万(不含1000万)
1000
15%
否定承保并出具风控表案件
200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分所投标。
3.2、投标人专业服务团队主办律师要求有5人(含),且执业年限均为5年以上(含),须提供律师执业证。
3.3、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不得向与招标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4、投标人在接收案件资料齐全情况下需在30分钟内出具审核报告,且审核报告需由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提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