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据此,阳光人寿保险被海南银保监局罚款75万元,成都电销中心、无锡电销中心分别被罚10万元,沈阳电销中心被罚款5万元。
去年10月,阳光人寿云南公司同样因为存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云南省银保监局罚款21万元。
就在近日阳光财险威海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行为被罚款8万元;阳光财险上海市闵行支公司也曾因编制虚假资料罚款共计25万元;阳光财险兰州中心支公司、阳光财险贵阳中心支公司、阳光财险汉中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分别被罚款15万元、25万元和12万元;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15万元;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因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
“造假”似乎成了阳光财险摘不掉的黑帽子。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阳光保险业务频频出现“造假”行为,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能否经得起拷问,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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