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688578)公司公告艾力斯:2023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94%。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第四节公司治理......61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6

第六节重要事项......9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4

第十节财务报告......13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营业总收入为2,018,182,563.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7,180,108.85元,增长比例

155.14%,主要原因是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于报告期内均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产品销量大幅增长。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4,174,819.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654,142.02元,增长比例393.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6,184,283.19元,主要原因均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各项费用均得到有效管控,从而导致上述财务指标大幅增长。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提高所致。报告期研发投入为313,059,372.6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2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51%,较上年同期减少8.7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虽然增长较多,但是伏美替尼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更大,导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变小。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国家持续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支持药品研发创新,以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为创新药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研发出疗效确实、安全可靠的创新药物,并持续探索在研、产、销等多领域的创新路径与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实施各项工作,整体经营业绩稳中向好。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1,818.26万元,同比增长155.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17.48万元,同比增长393.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618.43万元,同比增长663.70%。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治疗适应症及二线治疗适应症于报告期内均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随着商业化进程持续推动实现销售放量,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至今,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在研项目成果瞩目

在研项目的持续拓展是公司保持在创新药市场的活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26%。

自主研发方面,公司积极挖掘伏美替尼的临床优势,深入探究伏美替尼的多场景应用,努力推进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程:2023年4月,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一线治疗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2024年1月,伏美替尼应用于该适应症的治疗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2023年4月,伏美替尼针对EGFR或HER2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Ib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2023年8月,伏美替尼对比含铂化疗一线治疗EGFRPACC突变或EGFR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

为了充分发挥伏美替尼的协同效应,2023年3月,公司与和誉医药签署“许可协议”,引进其独立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选择性、可入脑的新一代EGFR口服小分子抑制剂(ABK3376),其可高效抑制三代EGFRTKI耐药后产生的C797S突变。目前,该在研项目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

在药物联用方面,伏美替尼与FAK小分子抑制剂IN10018联合用药治疗晚期NSCLC目前处于Ib/II期临床研究阶段;伏美替尼与RC108抗体偶联药物联合用药治疗晚期NSCLC的Ib/II期临床试验已于2023年4月获批。

除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外,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全球知识产权的KRASG12D选择性抑制剂注射用AST2169脂质体(以下简称“AST2169”)于2024年3月获得临床试验批准。

(二)海外注册临床研究完成首例患者入组,伏美替尼全球化探索实现新突破

为满足全球医药市场需求,为多种疾病类型的患者尤其是肿瘤患者带来全球化的药物,公司与海外合作方ArriVent积极展开深度合作,快速启动全球范围内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治疗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这是公司与ArriVent合作的第一个全球、III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标签研究。中国境内临床研究IND于2023年4月获得批准,境外临床研究已在美国、法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多个国家顺利开展入组工作,并于报告期内完成了海外的首例患者入组。2023年10月,FDA授予伏美替尼用于治疗EGFR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的一线治疗适应症突破性疗法认定,充分肯定了伏美替尼在EGFR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前期临床研究疗效比现有疗法具有实质性改善,也将加速伏美替尼在海外的临床开发进程。

(三)持续推动自主商业化进程,强化产品市场覆盖深度及广度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二线治疗适应症、一线治疗适应症均被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降低了国内肺癌患者的用药负担,提高了国内肺癌患者的药物可及性,扩大了肺癌患者的受益群体数量,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公司2023年度销售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

为了持续推动自主商业化进程,强化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覆盖深度与广度,公司目前已组建约900人的专业营销团队,他们具备肿瘤靶向药和创新药领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产品营销经验及多层次的药企从业经历,目前公司自主建设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自主商业化能力的显著优势、高效提升公司整体销售效益,2023年11月,公司与基石药业签署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获得RET抑制剂产品——普吉华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推广权。基于公司在肺癌治疗领域的强大销售能力及普吉华

的产品优势,公司将进一步扩展在肺癌治疗领域的覆盖深度及广度,助推更多疗效确切、效果良好的肺癌产品惠及患者。

(四)增产扩能,护航公司产品的市场增长需求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产品供应持续稳定,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以更强力地支持公司产品的销售放量需求,满足公司产品的市场增长需要。

公司作为伏美替尼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进行生产,江苏艾力斯通过工艺验证生产,确保使用的所有物料及各工艺步骤产出的中间产品全部符合规定的标准,成品检测结果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市场供应得以保障,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五)完善人才战略布局,丰富人才战略储备

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企业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致力于在新药研发、销售团队扩展、商业拓展等重要岗位构建一支拥有复合专业背景以及丰富的药企从业经历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达成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从加强引进和自身培养两个方面,力促人才的快速成长。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制定了详细的、富有层次的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助力员工快速提升各方面的技能,使其能够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实现更有价值的产出,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能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为早日成为在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领域领先的创新药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六)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科学管理水平与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分子靶向药领域构建了优势研发管线。作为一家创新驱动型药企,公司以提高全人类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己任,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针对已经科学验证的靶点,建立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涵盖先导药物的发现及优化、候选药物的评价及确立、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报、产业化及商业化等各个环节。

当前,公司战略性专注于肿瘤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的研发,主要围绕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靶点构建研发管线,致力于成为在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领域领先的创新药企业。

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一线治疗适应症与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获得新药上市许可并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自主研发的注射用AST2169脂质体已于2024年3月获得临床I期试验批准,另有多款新药研发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在自主商业化方面,通过核心产品伏美替尼2021年3月正式商业化以来的销售业绩与成果,公司在商业化方面展现出别具优势的竞争力。在核心产品自主商业化过程中,公司结合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出差异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并及时对外传递产品的关键信息,依据实时销售成果等客观数据持续优化商业化策略。通过不断地更新升级,公司打造出一支组织架构设计合理、团队成员经验丰富、拼搏奋斗精神充沛的营销团队。目前公司自主建设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除自主研发产品伏美替尼的商业化外,公司与基石药业于2023年11月达成商业战略合作,公司获得了RET抑制剂普拉替尼胶囊(商品名称“普吉华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推广权。

公司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以下为公司具体产品在研管线情况:

(1)临床阶段

(2)临床前阶段

2、主要产品

产品一: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公司核心产品为自主研发的I类新药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商品名:艾弗沙

),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伏美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症(即针对既往经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已于2021年3月获批上市;一线治疗适应症(即针对具有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已于2022年6月获批上市。以上适应症目前均已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

图1: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1)突出的差异化临床优势

敏感突变晚期NSCLC患者一线治疗潜在优选方案。

0.71],p=0.0011),降低CNS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达60%。在cEFR人群中,伏美替尼较吉非替尼显著提高CNSORR(91%vs65%,比值比[OR]6.82[95%CI1.23-37.67],p=0.0277),并具有更优的平均疾病缓解深度(62%对比39%,平均差异23%,p=0.0011)。公司在产品上市后的真实世界研究中,正持续积累更多针对脑部转移NSCLC患者的临床治疗数据,为这类患者的治疗提供更多循证医学证据。

4)针对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晚期NSCLC展现良好潜力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约占所有EGFR突变的4%-12%,是一类对当前治疗药物不敏感、预后较差的突变类型,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伏美替尼治疗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晚期NSCLC的Ib期FAVOUR研究数据于2021年9月在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首次发布,

(2)指南/共识推荐及学术成果发表

基于优异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数据,伏美替尼已被9项最新国内权威指南/共识和诊疗规范纳入,包括《CSCO非小细胞肺癌指南(2023年版)》、《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肺癌临床诊疗指南(2023版)》、《IV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3年版)》、《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版)》、《中国肿瘤整合诊治指南(CACA)2022版》、《三代EGFR-TKI在EGFR突变NSCLC治疗中应用的专家共识(2022年版)》、《老年晚期肺癌内科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2021年版)》等。

截至目前,伏美替尼的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结果已在多个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及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0月:伏美替尼I期临床研究初步数据发表于WCLC(世界肺癌大会)

2019年9月:伏美替尼I/IIa期临床研究数据发表于ESMO(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年会

2020年5月:伏美替尼治疗EGFR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IIb期研究核心数据发表于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

2020年6月:伏美替尼治疗EGFR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I/IIa期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全文发表于《胸部肿瘤学杂志》(JournalofThoracicOncology)

2020年9月:伏美替尼IIa/IIb期80mg/d剂量组汇总分析结果发表于CSCO(中国临床肿

瘤学会)年会

2021年1月:伏美替尼治疗CNS转移NSCLC的分析结果发表于WCLC(世界肺癌大会)

2021年3月:伏美替尼IIb期研究结果全文发表于《柳叶刀·呼吸医学》杂志(TheLancet

RespiratoryMedicine)

2021年6月:伏美替尼IIb期进展模式和进展后治疗数据发表于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2021年9月:伏美替尼治疗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NSCLC的Ib期FAVOUR研究发

表于ESMO(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年会2022年3月:伏美替尼一线III期FURLONG研究结果以口头报告形式发表于ELCC(欧洲肺癌大会)2022年6月:伏美替尼一线III期FURLONG研究结果全文发表于《柳叶刀·呼吸医学》

杂志(TheLancetRespiratoryMedicine)2022年6月:伏美替尼一线III期FURLONG研究CNS亚组数据发表于ASCO(美国临

床肿瘤学会)年会2022年8月:伏美替尼一线III期FURLONG研究CNS亚组数据全文发表于《胸部肿瘤

学杂志》(JournalofThoracicOncology)2022年9月:伏美替尼临床前数据发表于NACLC(北美洲肺癌大会)2023年4月:伏美替尼二线治疗CNS转移晚期NSCLC患者疗效汇总分析全文发表于

BMCMedicine2023年6月:伏美替尼一线III期FURLONG研究患者报告结局(PRO)数据发表于ASCO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2023年9月:伏美替尼治疗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NSCLC的Ib期FAVOUR研究于

WCLC(世界肺癌大会)更新数据发布

(3)对伏美替尼临床优势的持续开发

为充分挖掘伏美替尼品种的临床优势,扩大伏美替尼的临床适用范围,公司积极开展针对伏美替尼各项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其中:

1)辅助治疗适应症(针对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目前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2)20外显子插入突变二线治疗适应症(即用于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的II期注册临床研究目前正在进行中;

3)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治疗适应症(即用于一线治疗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的III期注册临床研究目前正在进行中;

4)具有EGFRPACC突变或EGFR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III期注册临床研究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5)具有EGFR或HER2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Ib期临床试验目前正在进行中;

6)伏美替尼与FAK小分子抑制剂IN10018联合用药治疗晚期NSCLC目前处于Ib/II期临床阶段;

7)伏美替尼与RC108抗体偶联药物联合用药治疗晚期NSCLC的Ib/II期临床试验目前正在进行中。

除上述针对新适应症开展的临床试验外,公司亦开展了多项针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探索更多伏美替尼的临床证据,目前公司重点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研究项目包括:a)伏美替尼联合安罗替尼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b)伏美替尼用于可切除的IIIA-IIIB期(N1-N2)EGFR突变肺腺癌围手术期治疗的开放标签,单臂II期临床研究;c)伏美替尼联合治疗对比伏美替尼单药一线治疗血循环肿瘤细胞脱氧核糖核酸(ctDNA)未清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标签II期临床研究。d)多项研究者发起的其他研究项目,覆盖脑转移、少见突变、早期可手术患者等群体,以丰富伏美替尼临床应用的循证医学证据。

产品二:普拉替尼胶囊

产品三:注射用AST2169脂质体

AST2169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全球知识产权的KRASG12D选择性抑制剂。KRAS是常见发生突变的驱动基因,癌症患者中KRAS突变发生率为14%-30%。KRASG12D突变是KRAS突变的一种常见的亚型,存在于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多种类型癌症中,在大约30%的胰腺癌、12%的结直肠癌和4%的非小细胞肺癌中可检测出。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KRASG12D抑制剂获批上市。公司自主研发的AST2169已于2024年3月获得药物临床I期试验批准,目前正开展上述临床研究。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流程通常分为以下阶段:

目前公司的研发部门已经覆盖了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及IND申请、临床研究、NDA申请、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核心在研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药物发现阶段的部分化合物合成工作、临床前的药理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的CRO及SMO服务等。

2、销售模式

伏美替尼于2021年3月正式商业化后,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销售推广策略,充分挖掘伏美替尼的临床优势,通过专业化、差异化的学术推广模式,公司产品的差异化优势获得了临床医生的高度认可。为提高伏美替尼产品的可及性,公司积极推动伏美替尼纳入国家倡导建立的全方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其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公司持续助力伏美替尼惠及更多的肺癌患者。

2023年11月,公司与基石药业签署合作协议,公司获得了RET抑制剂普拉替尼胶囊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推广权。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肺癌治疗领域的强大销售能力以及普拉替尼胶囊的产品优势,扩大普拉替尼胶囊的市场覆盖,惠及更多患者。

(1)销售渠道

(2)销售架构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分为非生产采购和生产采购。

4、生产模式

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公司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给江苏艾力斯,在制定计划时综合考虑一定的库存量以满足销售的要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系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

(1)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和在研品种聚焦于抗肿瘤领域。

1)抗肿瘤药物市场情况

抗肿瘤药物分为传统抗肿瘤药物和分子靶向治疗药物。传统抗肿瘤药物主要包括细胞毒抗癌药、激素类抗癌药、免疫调节类抗癌药等;新型抗肿瘤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大分子抗体类药物以及抗体偶联药物(ADC)等。

近年来,受到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以及不健康生活方式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国内肿瘤发病率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癌症中心的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量约为428.5万,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2.5%。预计到2023年,年新发癌症病例数将达到486.5万。2019年,全球抗肿瘤药物花费总额接近1,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1.9%。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仍占据市场主要地位,与此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份额也在逐年上升,预测到2030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总额将超过3,912亿美元。

近十年来,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发展迅速。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2019年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达到281亿元,较之2016年192亿元的市场规模增长46.35%,增长率远超过全球市场。预计2030年规模有望超过1,018亿元,前景十分广阔。

(2)主要技术门槛

创新药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相较于传统仿制药企业,新药的研发及生产对于技术、知识及专业人才的需求更为多样及复杂。为确保小分子药物的成功研发,公司需具备从前期的药物分子设计、分子药理及毒理分析、化学工艺研究、制剂研究、质量分析与控制研究、临床方案设计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具有丰富的创新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经验,并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自成立以来,公司已成功研发出两个1类新药,并努力持续拓展前述研发成就。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在证券时报举办的“2021药物创新济世奖”年度评选中获得“年度药物创新成就奖”,并于2022年获评第十四届健康中国论坛“十大新药(国内)”,公司的可持续创新实力陆续得到医药界权威机构的肯定与认可。公司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2020年济世杯年度十大药物创新新锐公司”、2020年度中国医疗大健康产业投融资荣耀榜的“最佳生物医药上市公司TOP10”、2021年中国医药新锐创新力量企业等荣誉称号,并跻身“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会员”、“医药创新100联盟创始理事会员”、“2022上海硬核企业TOP100”榜单,持续展露硬核实力。公司董事长杜锦豪先生于2022年荣获“安永企业家奖”。公司于2023年获评“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并荣获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授牌。2024年3月,公司荣登“2023中国创新药上市公司价值引领TOP15”榜单。2024年4月,公司荣获浦东新区“2023年度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主持或参与了3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1项863计划、6项省市级科研项目。

一线治疗适应症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2024年1月,伏美替尼适用于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一线治疗适应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靶向药物行业的扩大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癌症发病率的提高,国内对靶向药物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医药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

(2)中小型药企的崛起

(3)鼓励创新

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例如在中国,2018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开启了创新药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新模式。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与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让我国在药品审批制度上与国际接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物临床试验、纳入附条件批准程序的药品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等,申请人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时限为二百日,其中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审评时限为一百三十日,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罕见病用药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审评时限为七十日。这为创新药的加速审批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导,预期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药快速获批。

(4)攻克药物的耐药性

药物研发技术的进步为药物优化带来了更多可能。耐药的出现是导致癌症,尤其是转移性肿瘤治疗失败的直接原因;耐药性产生的机制多样,包括药物外排增加、药物靶点突变、药物失活等,对于耐药发生机制的进一步了解,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小分子靶向药物在临床运用中的价值。例如在EGFR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领域,已经出现了第三代EGFR-TKI,对前代药物产生的

T790M耐药突变具有良好的效果,相较于前代药物,第三代EGFR-TKI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及安全性。

(5)联合疗法的涌现

(6)伴随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小分子靶向药物的应用

伴随诊断是一种体外诊断技术,是在用药之前对患者进行测试以确定患者对某种药物的反应(疗效、风险等),从而指导用药方案的一种检测技术。伴随诊断可以为特定患者找到最适合的药物,可以预测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对该患者的副作用,还可以在治疗中进行检测,以便随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正,以达到疗效最大化的目的。与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配合的中国伴随诊断市场正在快速发展,肿瘤伴随诊断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一直坚持以创新药物研发生产为核心发展战略,经过十余年的研发积累,目前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形成了创新药物研发方面的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核心环节是发现并优化先导化合物从而得到候选药物,这是新药研发的决定性步骤。公司在药物分子设计与发现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公司在新药研发的过程中将上述两种技术有机结合,综合考虑药物分子的生物活性及代谢性质,确保获得生物活性和类药性质俱佳的药物分子,从而致力于得到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分子及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分子。

1)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

药物分子设计是指通过科学构思与理性策略,构建具有预期活性的新化学体的分子操作过程。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是现代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物研发的基础。公司通过对疾病与细胞信号转导异常之间关系的分析和理解,确定可值得开发的药物靶点,然后基于对靶点蛋白的深入理解及拟开

(2)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新增适应症申请的临床进展情况具体如下:2023年4月,伏美替尼适用于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治疗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2023年4月,伏美替尼适用于携带EGFR或HER2激酶结构域激活突变的NSCLC成人患者的Ib期临床试

验IND获得批准;2023年8月,伏美替尼用于具有EGFRPACC突变或EGFR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2023年10月,伏美替尼适用于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一线治疗适应症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2024年1月,伏美替尼适用于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一线治疗适应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注:累计数量中的“申请数”不包含已经撤回的优先权专利申请的数量。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症项目和辅助治疗项目推进至III期临床,临床费用增加,同时KRASG12D抑制剂项目和新一代EGFR口服小分子抑制剂项目推进至准备IND申报阶段,临床前费用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4.在研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情况说明注:以上数据取值经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差。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6.其他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深耕多年,注重产品的差异化研发策略

创新药物设计,在分子设计、化学结构、代谢性质、药理活性等方面均实现了技术突破,并最终体现在优异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上,伏美替尼具有脑转强效、疗效优异、安全性佳、治疗窗宽等产品特点,并且对肺癌患者常见的脑部转移病灶具有良好疗效,实现了产品差异化的鲜明特色和竞争优势。

2、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

3、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核心管理成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专业的医学背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自2004年创办公司以来,已具备20年的医药企业管理经验。此外,公司主要董事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均具有多年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或医药企业管理经验。

公司通过在医药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能有效确保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生产质量保证、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高效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对于员工的有效激励,对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已进行股权激励,旨在共同创业、成果共享,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4、自主的商业化能力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由于创新药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从前期研发、临床试验获批、临床试验开展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环节多,且其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在研项目未来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如果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或产品商业化情况不及预期,公司仍将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四)经营风险

1、单一产品依赖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其他竞品,产品的销售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五)财务风险

(六)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医保目录调整和谈判政策风险

国家医保局2020年4月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保目录将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明确了药品的医保准入方式和支付标准,其中独家药品进入谈判环节,非独家药品进入企业准入竞价环节;建立《药品目录》准入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衔接机制,其中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从过往医保谈判的执行经验来看,医保谈判新增品种的价格降幅较大。

就公司核心产品而言,若伏美替尼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在进入医保后又被调整出医保目录,可能对伏美替尼的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产生较大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伏美替尼其他开发适应症在医保谈判中医保意愿支付价格大幅低于公司预期,则可能导致其医保谈判失败未能纳入医保,或即使谈判成功但医保支付价格大幅低于公司预期的情形,同样将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九)其他重大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1,818.26万元,同比增长155.14%,主要为报告期内伏美替尼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97,750.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417.48万元,同比增长393.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618.43万元,同比增长663.70%。

(一)主营业务分析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于报告期内均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产品销量大幅增长。

2.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8,182,563.12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18,118,652.01元,伏美替尼实现销售收入1,977,509,270.21元。营业成本77,873,367.04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产生的产品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生产量和库存量包含销售量、慈善赠药及临床试验用药;销量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于报告期内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所导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单位:元币种:美元

(4).成本分析表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7,394.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7.9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2,563.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6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供应5为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年新增供应商。

3.费用

4.现金流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5,261,488.2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32%。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4.其他说明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注:根据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2023年1月,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治疗适应症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12月,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治疗适应症和二线治疗适应症续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情况说明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抗肿瘤产品的销售同行业同领域毛利率情况参照翰森制药2023年年报数据。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多个在研产品,聚焦肿瘤治疗领域。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注:根据国家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伏美替尼后续新增适应症的注册分类应为2.4类,即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本品适用于具有EGFRPACC突变或EGFR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5).研发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1)就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6).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具体分析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2、销售模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销团队人员增加导致的薪酬增长,以及针对伏美替尼销售所开展的医学信息推广及市场宣传等活动增加。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我司持有的ArriVentBiopharma,Inc.股权。

3.本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负债为公司向银行购买的货币互换产品(上表中科目余额以负数填列)。证券投资情况

衍生品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投资的衍生品为宁波银行货币互换CCS合同(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4、衍生金融负债”),该产品在近端互换日以约定汇率收取人民币,收取人民币按约定汇率,支付美元按当日即期汇率,两者差额计入汇兑损益。签约日则按银行出具的《互换交易确认书》,货币互换合约公允价值为零。报告期末,则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为合约约定的互换对应汇率减去期末金融机构远期汇率报价,再乘以名义本金计算得出;如果上述计算结果为正数则确认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衍生金融资产;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则确认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衍生金融负债。实际交割时则转销已确认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变动损益。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关于行业格局和趋势具体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作为一家创新驱动型药企,公司以提高全人类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己任,以全球医药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

公司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疾病的研究已经经过了十余年的积累,现阶段的研究策略专注于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靶点构建研发管线,保持公司在国内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物的领先优势。

公司后续将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药发现设计领域的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肿瘤靶向药领域,同时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引入等多种方式扩展在其他疾病领域的布局,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除加强自身研发实力外,公司将同步提升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生产质量控制水平,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原料药及制剂产线;同时,公司积极吸收有实力的营销团队,坚持专业化学术推广,加强市场认知、患者教育,促进公司药品销售,致力于成为集创新药物研发、产业化和商业化为一体的行业知名药企。

(三)经营计划

1、持续拓展伏美替尼的临床应用

鉴于非小细胞肺癌领域存在迫切的临床需求,且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获批,公司拟持续拓展伏美替尼在辅助治疗、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等适应症的临床研究。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拓展伏美替尼的临床应用,围绕非小细胞肺癌扩大伏美替尼的应用场景,积累更多临床证据,充分发挥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的领先优势。

2、丰富公司的研发产品管线

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持续不断投入产品研发,持续跟进市场临床需求、新药研发前沿动态。通过持续探索新靶点、新化合物结构进行新药研发,持续保持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的优势,公司计划在未来持续完成多个新药品种的IND申报,确保公司产品管线研发的可持续性及创新性,保持公司产品线的竞争力,为公司后续产品线扩充提供充足保证。

公司在高度重视自身研发能力、确保内生增长活力的同时,将紧盯行业研发动态,加强与行业翘楚的交流,积极寻求对外合作的机会,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寻求投资、收购和控股相应研发

3、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牢固确立“人才为本”的发展理念,立足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培养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为重点,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力量。制定薪股结合的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奖励机制,搭建透明公平的晋升体系,设计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公司将强化培训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的同时,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实施科学的培训计划,采用内部交流课程、外聘专家授课及先进企业考察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员工技能及整体素质。

4、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其他

第四节公司治理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0个议案,具体详见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注1:“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获得的薪酬,不包括公司已实行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注2: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周华勇先生、谢景田先生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信息,因商业保密原因,未予披露。注3:公司原监事李庆先生、梁春卿女士、原高级管理人员姜勇女士、张强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信息,因商业保密原因,未予披露。

其它情况说明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报告期内个人直接持股数。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分别通过上海乔可、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上海艾英、上海艾恒及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配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上海乔可、上海艾祥、上海艾耘报告期内分别持有公司144,776,786股、36,401,021股、10,800,001股,持股数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员工战配计划报告期末持有公司0股,较期初数减少3,696,090股;上海艾英、上海艾恒报告期内持有上海艾祥5.91%、6.65%比例的财产份额,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对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而言,首席质量官单华峰女士、营销负责人黄晨先生于报告期内新增持有上海艾祥一定比例的份额。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尚在任期内。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注1:截至报告期末尚在任期内;注2:截至报告期末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注:1、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已由杜锦豪先生调整为祁菊女士;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已通过换届选举方式由国磊峰先生变更为徐锋先生。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具有吸引力薪酬的同时,并兼顾内部薪酬公平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员工的综合业务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性质及职位特点,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津贴方案及短期激励方案。同时注重员工的基本保障、员工关怀和团队建设,为全部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各类年节福利、团建福利等,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三)培训计划

公司坚持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培训制度,持续优化员工成长与发展体系,为员工创造不断成长的机会,拓宽员工晋升渠道,为每一个员工提供平台发挥所长,帮助员工成长和实现梦想。

1、培训体系

按照公司培训体系,设计符合公司需求及员工能力发展的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专业课程、通用能力课程及领导力课程,培训人群覆盖基层员工、中层管理者及高层管理者。

2、新员工培训

3、数字化学习平台

为完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公司在2021年开启了数字化学习平台—艾学堂。作为公司员工的成长平台,艾学堂承担着贯彻公司战略、推行企业文化、全方位提升个人及团队能力的职能,为企业员工提供入职、上岗等多类基础培训,并开设丰富多样的企业文化、管理干部培训、通用技能课程与项目,为全体员工能力建设提供优质资源和服务。

4、AI陪练系统

为帮助员工提升专业知识及核心信息传递能力,公司在2023年上线了AI陪练系统-艾教练。艾教练为企业销售人员提供了人工智能陪练服务,帮助员工更好地进行核心信息的学习及练习,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并根据现金分红政策制定相应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0.5亿元;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且超过0.5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94%。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和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成功做出贡献。以下是2023年公司具体实施情况:

1、绩效管理制度:

-目标设定:公司会与高级管理人员一起设定明确的目标和绩效指标,以确保他们的工作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一致。

-定期评估:公司会进行定期的评估,例如月会、年中和年底评估,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

2、激励机制:

-薪酬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通常与其绩效表现挂钩,包括基本薪资、奖金、股权激励等。

-晋升机会: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会有晋升机会,晋升到更高级别的职位,以认可其卓越表现。

-其他激励措施:例如培训和发展机会、表彰活动、灵活的工作安排、员工福利等,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积极性和参与度。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此外,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内控制度,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和细化。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公司高度重视ESG管理工作,秉持着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将ESG工作融入到公司发展的各个业务环节中。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中国证监会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环境信息情况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公布的《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不在该名单内,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308190018)。因公司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上海艾力斯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产品研发,其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废液及固废。其中,废水是实验废水和制纯水浓水,通过大楼排水管道输送至大楼地下一层自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上海海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主要系试验溶剂挥发,公司目前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处理;废液主要包括常规的有机溶剂、废酸,废碱以及报废试剂,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实验室内沾染固废、废试剂瓶、报废药品等,公司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江苏艾力斯目前已经按照GMP标准建立了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剂的生产线,主要从事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剂的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通过粉尘捕捉设备过滤收集,并高空排放,其生产过程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废水处理池及污水管网排至启东市污水处理中心,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的措施进行控制,其生产过程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存放在固废堆场及生活垃圾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废包装袋及废料存放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公司不属于《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目前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电力消耗排放,属于间接排放温室气体。公司持续推进绿色办公,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实行降本增效,以降低电能消耗。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公司的能源资源消耗主要包括电力资源、水资源等。公司积极推行绿色办公、环保节约行动,通过集中化办公、电子流程化审批,双面打印等措施号召全体员工最大限度减少电能、水能等资源的使用,提高有限资源使用效率,减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执行到位。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具体说明

公司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业务开展中,公司不断加强环保管理,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坚持向员工倡导低碳环保意识,鼓励员工勤俭节约,通过推行集中化办公、无纸化办公、信息化会议、废旧物回收利用等多种方式,倡导节能减排,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助力。

图例:集中化办公与信息化会议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公司设有光伏太阳能热水器,在办公区域采用声控照明等设备,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实现降低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图例:公司总部顶楼配置的光伏太阳能热水器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各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和固体废物作为危废,经过收集后委托上海生态环境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活性炭过滤后合规排放至大气。以上措施都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物的无序传播与扩散、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污染物等均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种环境保护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环保制度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努力夯实企业责任,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宜居社会贡献自身的力量。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秉承“创新关爱生命”的理念,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分子靶向药领域构建了优势研发管线,致力于研发出同类最佳(Best-in-class)药物与首创(First-in-class)药物,以期造福更多的肺癌患者。

2021年3月,公司产品伏美替尼获批上市。其“脑转强效、疗效优异、安全性佳、治疗窗宽”的特点得到了行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最新的临床研究显示,伏美替尼对比吉非替尼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伏美替尼显著延长了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延长幅度达9.7个月,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达56%。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伏美替尼已通过自主建设的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并持续不断提高肺癌患者对药物的可及性。公司通过药品捐赠等形式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现金捐赠等途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担当。未来,公司将持续承担对基层医疗之需的责任感,开展更为全面的社会担当支持工作。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拖账、按期付款,与债权人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关爱员工

公司员工中,包括多名少数民族同事,包括满族、土家族、回族、壮族、藏族等13个少数民族,共计34人。对于不同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坚守公平的原则,在员工聘用、薪酬福利、升职、员工培训、职位调动等方面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此外,公司向特定岗位员工定期提供职业病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自身权益;另外面向全员定期提供的弹性健康体检,可使员工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自主选择适合的体检项目;以及不定期举办的多项关爱健康员工活动,都从细微处贯彻执行“关爱员工,以人为本”。

图例:员工生日会现场员工持股情况

注:以上“员工持股”系指本公司员工通过本公司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尚未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支持,通过与合作伙伴的交流和学习,提升公司管理的效率。同时,公司注重维护上下游供应链的良好合作关系,采购过程合理公平定价、不拖欠货款,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公司注重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共同成长,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携手创造和谐共赢的合作环境,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1、产品合规性

2、产品质量风险管理

公司药品上市放行后质量风险管理子系统分为四个管理单元,包括来自外部的监管信息、市场信息和内部质量监测信息收集的预评价,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管信息包括监督检查、监督抽验和药品信息化追溯。其中监督检查、监督抽验中反馈的缺陷和不合格信息由质量保证部按照《质量审计管理规程》和《偏差与纠正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市场信息、内部质量监测信息和风险处置管理等三个单元在《药品上市后质量风险管理规程》框架下开展对药品上市放行后质量信息的甄别、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制定了《药品运输质量管理规程》、《质量投诉管理规程》、《退回产品管理规程》、《留样管理规程》、《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质量回顾分析管理规程》及《产品召回管理规程》等。

2021年3月,一类新药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经国家药监局的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和注册检验获批上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考察数据和留样观察未见异常,未发生有效质量投诉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产品上市至报告期内,公司放行药品均符合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注册工艺和质量标准。2023年3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上市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进行了监督抽验,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本品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2052021检验,

结果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2023年5月,子公司江苏艾力斯向当地药品检验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送检了一批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并出具了“本品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2052021及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备案沪备2022023802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2023年10月,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在子公司江苏艾力斯对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进行了监督抽验,未收到抽检不合格的通知。

2023年公司接受上海市药品审评核查中心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顺利通过。

图例:产品模拟召回流程图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公司党支部现共有正式党员19人,为中共上海市张江科学城综合党委下属的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成员均为各部门业务骨干力量。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本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新局面。

党员过“政治生日”,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支部将继续按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持续建立组织生活开展的有效举措,为浦东新区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坚强有力政治保障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1、知识产权保护

2、信息安全保护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网络安全:

(2)数据安全:

(3)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有专人负责信息安全保护及管理,包括负责信息安全技术,制度,应急预案及信息安全意识培训等措施;公司已建立了多个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包括软硬件系统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制度及个人隐私及信息保护制度等;公司将根据国家各项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升级并持续完善公司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机构投资者参与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听取资本市场尤其是专业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违规担保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此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7-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2)实际控制人于报告期内的股份冻结事宜请查阅公司2023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二)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其他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明细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注:新药研发项目为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建设的募投项目,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5、其他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备注:本表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43,225,002股上市流通,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4.0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股东。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持股比例为4.99998%,经四舍五入后为5.00%。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注:公司未知南通肆坊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合计及比例。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杜锦豪担任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上海艾英、上海艾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在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上海艾英、上海艾恒持有一定比例的财产份额。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128号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力斯”)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艾力斯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艾力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6)我们对2023年12与31日前后确认的主营

业务收入,核对至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出库单、签收记录等,以评估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四、其他信息

上海艾力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艾力斯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上海艾力斯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艾力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六)就上海艾力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林会计机构负责人:甘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林会计机构负责人:甘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股东为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为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摊销、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1)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所有应收销售款,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起算时点其他应收款组合一应收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二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三应收员工备用金、借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四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12.应收票据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金融工具政策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金融工具政策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4.应收款项融资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金融工具政策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6.存货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盘存制度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17.合同资产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1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投资成本确定:

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投资性房地产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2).折旧方法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借款费用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25.油气资产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等。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

(2)软件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年或10年平均摊销。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就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

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1.预计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计划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核算。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a)销售产品

本集团生产伏美替尼产品并销售予各地经销商。本集团将伏美替尼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经销商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期通常为60天,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向经销商提供基于销售数量的降价补偿,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按照期望值法确定降价补偿金额,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降价补偿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c)推广服务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35.合同成本

3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7.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场地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本集团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将对其进行调整。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41.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本集团之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力斯”)为注册在江苏省启东市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江苏艾力斯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391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度:25%)。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100873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度:15%)。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2,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系购买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支付的保证金,存在使用限制;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13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因购买结构性存款被银行圈存冻结,存在使用限制。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225,445.09元银行存款因未在网银系统中进行银企对账,网银系统自动停止该账户的支付功能;本集团于2023年1月3日进行银企对账后,系统已自动解除了该限制。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汇率、黄金美元定价挂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汇率、中证500指数或黄金美元定价挂钩。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5).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销售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按照客户类别确认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情况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5)坏账准备的情况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中无重大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超过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医院的临床试验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的划分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无重大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10、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存货均不存在近效期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于2024年1月26日ArriVent在美股纳斯达克首发上市。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于2023年12月31日,无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2022年12月31日:无)2023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993,507.28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人民币1,971,933.43元,其中人民币796,197.20元计入在建工程,人民币1,175,736.23元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人民币313,059,372.61元(2022年度:人民币191,750,085.89元),全部于当期计入研发费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28、长期待摊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货币互换合同,其名义金额为美元7,530,000.00元与人民币54,959,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账款中无重大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一年以上应付账款(2022年12月31日:无)。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3).应付股利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付款中无重大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日为一年以上的应付工程质保金人民币3,543,451.43元(2022年12月31日:零)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42、持有待售负债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7、租赁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883,762.26元(2022年12月31日:225,480.00元),为一年内支付。

4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集团采用普通股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估计公司的整体价值后确定本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上海艾祥及上海艾耘(合称“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于2019年3月6日及2019年10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上海注册成立,是2019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下的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于2019年12月30日(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支付授予日”),32名合格员工根据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被授予本公司股份。其中31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艾耘持有的本公司10,259,989股股份,2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艾祥持有的本公司9,180,000股股份。

于第一次股份支付授予日本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4,800,000,000元。已授予合格员工的股份对应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59,199,854.42元,扣除员工支付的成本价46,148,616.00元,计算得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13,051,238.42元,该笔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将在以后行权期间计入本公司损益。

于2020年4月3日(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支付授予日”),95名合格员工根据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被授予本公司股份。其中24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艾祥持有的本公司12,097,000股股份,37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艾恒间接持有的本公司2,298,000股股份,34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艾英间接持有的本公司2,042,000股股份。

于第二次股份支付授予日本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4,900,000,000元。已授予合格员工的股份对应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23,725,623.22元,扣除员工支付的成本价人民币39,018,833.38元,计算得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84,706,789.84元,该笔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将在以后行权期间计入本公司损益。

于2023年10月26日(以下简称“第三次股份支付授予日”),3名合格员工根据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上海艾祥员工持股平台被授予持有本公司1,850,000股股份。

于第三次股份支付授予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5.62元。已授予合格员工的股份对应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5,897,000元,扣除员工支付的成本价人民币5,309,520.65元,计算得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0,587,479.35元,该笔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将在以后行权期间计入本公司损益。于2023年度,本集团共有6名(2022年度:15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于离职之日合计持有本公司3,772,000股股份(2022:5,589,000股股份)其中,1,122,000股股份于离职之日起失效(2022:3,559,000股),2,650,000股股份加速行权后归属。年内限制性股票变动情况表

2023年度股份支付费用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1,684,931.40元、12,359,425.05元、32,311,992.24元及28,677,935.57元(2022年度:1,699,530.23元、15,100,955.87元、23,112,486.01元及28,997,680.8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三批解锁行权,其中第一批剩余期限均至2024年3月31日,为三个月;第二批剩余期限均至2025年3月31日,为一年三个月;第三批剩余期限均至2026年3月31日,为二年三个月。

当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解锁日计算的加权平均股价36.53元。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根据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4.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450,0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80,000,000.00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七、资产负债白日后事项”之“2、利润分配情况”)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3).履约义务的说明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在报表以“-”填列,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正值填列。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本期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的租赁费用人民币848,806.33元(2022年度为248,602.06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

单位:元币种:美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美元合同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利润总额约人民币17,437,949.92元,减少或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2,347,226.50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16,186,215.81元,减少或增加其他综合收益5,272,611.96元).

利率风险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LPR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本集团的净利润无影响。(2022年12月31日:无影响)。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本集团各类权益工具投资的预期价格上涨或下跌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约6,173,613.25元(2022年12月31日:2,636,305.98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预期收益率为1.5%-3.19%(2022年12月31日:1.3%-3.4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使用的估值方法为近期融资价格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波动率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杜锦豪、祁菊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本报告期与ArriVentBioPharma,Inc的关联关系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本报告期仅统计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的关联交易额。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3).其他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于2023年度,本集团共有6名(2022年度:15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于离职之日合计持有本公司3,772,000股股份(2022年度:5,589,000股),其中1,122,000股股份于离职之日起失效(2022年度:3,559,000股),2,650,000股股份加速行权后归属。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本集团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本集团未向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于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180,000,000.00元(含税),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未分配利润”)。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重要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2、其他应收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的划分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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