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说险——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的区别
老周是一家餐饮企业的厨师,在这家企业工作十年之久,老板一直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一次在工作中,老周不小心手臂被和面机带入机器中,导致手臂骨折,老板随即将其送入医院治疗并同时申请工伤保险赔付。
雇主责任险是指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的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二者不同,雇主责任险是企业自愿投保的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在保险范围、缴费方式及赔偿方式上,也都不相同。雇主责任险可以理解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保险,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后,伤者向用工单位申请赔偿,但工伤保险对雇员因伤残、死亡的赔偿限额是有限的,用工单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在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从而转嫁赔付风险。
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富德生命人寿伊春中支提示您:1。工伤保险针对不同类型的工伤,明确了企业相应的法定赔付项目,但并不是所有项目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部分项目仍需要企业自行承担。因此为减少企业的应付责任,可以选择雇主责任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更大的转移雇主事故赔付责任风险,充分发挥对雇员的保障作用。2。企业在投保雇主责任险时应看清保险责任,选择符合预期的保险金额,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正确用工清单及工种,在后续发生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进行更改,充分履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障企业自身的保险理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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