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能替代工伤保险吗?职工发生工伤,商业保险赔了单位就没责任了?今天,人社君带你来看真实案例!
老林:老板,我刚刚在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夹伤了,怎么办呀?我听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保险报销。
老板:不怕,虽然我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但是我们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商业保险),走理赔流程就行了。
人社君: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就真的不怕了吗?雇主责任险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哦!
我们先来看看两者的区别
人社君:这样一对比,你是不是也发现了,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更多,保障范围更全面!而且,保障水平是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也没有支付限额,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保障程度更高!
老板:那我们把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全部都给老林,然后再和他签份协议,双方约定本次事故赔偿终了,这样行不行呢?
人社君: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商业保险赔付后,企业仍然要对职工工伤负相应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是某企业员工。2021年3月10日,他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王某死亡视同工伤。
王某所在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了雇主责任保险理赔,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余元、丧葬费4.2万余元、医疗费1900余元,合计34万余元,并交付给王某的亲属,签订了《死亡补偿协议》。随后,王某的亲属了解到,因公司未给王某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他们认为,这笔费用应由公司承担,扣除已支付的雇主责任险理赔的死亡赔偿金等,公司还应给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万余元。
因多次协商无果,王某的亲属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在庭审过程中,公司主张双方已签订了《死亡补偿协议》,约定由公司将雇主责任险所获得的全部补偿金和赔偿金等支付给其亲属,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的理赔清单为准,双方不得就协议中已明确的事项再起争议。公司据此认为,双方已就王某的工亡待遇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亲属的要求违反了双方约定。
仲裁委认为王某亲属的诉求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亡待遇标准,未采纳公司的辩解,支持了王某亲属主张一次性补助金的请求。
老板:哎呀,原来工伤保险的待遇那么高啊,看来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呢,既是保障职工,更是保护企业啊!
人社君:对的,工伤保险不仅待遇标准高,而且还包含了伤残职工离职后待遇和供养亲属待遇。依法参保是责任,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更是对企业发展的守护和保护!
2024-01-1209:00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南宁市数据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