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就是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险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并达到理赔标准,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重疾险的保障范围:
1、重大疾病保障:市面上大部分的产品是保障120种重疾,其中通常涵盖了银保监会规定的必保重疾28种,除此之外,其他的重疾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添加的疾病种类。如果是单次赔付的重疾,那么在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约定的重疾后,保险公司一般会赔付100%的基本保额,然后保障就会被终止;如果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那么在赔了一次之后,后续还可以赔付。
2、中症疾病保障:通常疾病种类是20-30种,在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约定的中症疾病后,保险公司一般赔付50%-60%基本保额;
3、轻症疾病保障:通常疾病种类是45种,其中包含了银保监会规定的3种轻症,在被保险人确诊约定的轻症疾病后,最多可以赔付30%基本保额,有的产品会额外赔15%;
4、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险费,在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100%基本保额;
5、保费豁免保障: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症或轻症,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未交的各期保险费,保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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