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区别,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概念
导读: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区别体现在四个方面,主要所适用的合同,订立的条件,计算依据还有赔偿额度不同。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概念是可以以保险价额和投保金额的字面意思进行简易理解。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区别有如下四个方面:
2.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确定一个保险金额,但不一定确定保险价值。
4.保险金额是投保人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而保险价值则是保险合同订立时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价值,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额。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概念是保险价额和投保金额的别称。其中,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以货币计算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保险价值,简单地说,就是保险标的价值。法律快车提醒您,从其本质上来说,保险价值是一个变量。保险金额,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就等于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有下列的两种:
1.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
2.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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