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并知悉以下内容: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本人收到纸质或电子保单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签收后15日内)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险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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