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发〔2024〕57号平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乐县2024年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校(园):
现将《平乐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乐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平乐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以及《桂林市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市教办〔2019〕3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研学旅行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平乐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平乐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宇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辞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员:翟戊平县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唐寿文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梁庆军县教育局安稳股股长
蒋昌娟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李志斌县教育局审计股副股长(主持工作)、财务股副股长(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翟戊平同志兼任。
三、总体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实践育人为核心,以课程开发、开放教育为手段,统筹科普、红色教育基地、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等资源,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经费落实、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打造并授牌极具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开发以基(营)地为核心的研学旅行精品路线,研发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构建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体系,达到“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的研学目标。
四、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研学旅行应坚持公益属性和学生自愿原则,研学旅行活动只收取基本费用,承办服务机构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不得以研学旅行之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酌情减免费用,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
(二)安全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教育引导学生学会自护自救,掌握安全防护技能,确保学生安全。
(三)教育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要强化研学与课程的有效融入。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季节,结合地域文化,科学研发科普类、工业类、自然类、人文类、劳动类等研学特色课程;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中华优秀文化、革命光荣历史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和使命,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意识和基本的劳动技能,增强对“四个自信”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以研促学”的目的。
(四)实践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将综合实践、社团活动和劳动教育等课程与研学旅行有机整合,夯实课程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引导学生走出校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五、主要任务
(二)加强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平乐县教育、发改、文化旅游、科协、共青团、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各学校从自治区教育厅、桂林市教育局、平乐县教育局颁发的中小学研学基地中遴选开展研学旅行。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学校、基地、营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第三方承办机构应按照至少20名学生配一名管理人员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医务人员,研学基地要有相应的安全员和安全防护措施。学校自行组织的研学旅行应尽量选择在列入目录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安排。
六、管理实施
(一)严格管理制度。各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认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不得私自与旅行社、研学基地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严格报批制度。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学校外出研学(含县内、县外)前必须填写《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审批表》,每月1-3日前(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将本月外出研学的计划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待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
(三)规范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在县内研学的原则上由学校组织,为减少安全风险,到县外研学的原则上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主。
(四)规范选择研学基地。各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选择在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县四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命名、符合本地研学实践教育资质条件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进行。为方便安全管理,小学低年级的研学活动原则上以县内为主。
(六)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小学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务必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做细做实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在研学出发前一天查看是否购买师生意外险,如未购买应立即停止研学活动。
(七)完善退出机制。学校外出研学由第三方承办的,原则上每年一签。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和家长代表对开展研学的基地和第三方承办机构进行评价,如满意率在80%以下,平时投诉较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研学基地和第三方机构,经局党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同意后,第二年不再续签。
附件:1.平乐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致家长的一封信
2.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审批表
3.平乐县中小学研学第三方承办机构评价表
4.平乐县中小学劳动研学基地(营地)评价表
附件1
平乐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以及《桂林市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市教办〔2019〕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我县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研学旅行属于学校综合实践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研学旅行是让学生在与平常不同的社会生活环境中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学习研究,加深对自然、对社会、对中国文化的亲切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生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学会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研学旅行类型的试题将在今后的新中考、高考占据一定比例的分数。
请家长予以大力支持,同时,教育孩子遵守研学旅行纪律,服从带队老师指挥,讲究文明礼貌,遵守交通规则,并对学生进行节俭节约教育,重视饮水和饮食卫生。
为确保您对本次活动已经了解,请您和孩子在左下角签字,在下周将信函交回学校。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乐县学校
年月日
附件2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审批表
申报学校
(填写并盖章)
研学活动主题
活动目的地
(基地名称)
活动人数
年级学生人,随队教师人数:人,家长志愿者:人
带队领导
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选择)
自行实施委托实施
如委托,请填写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名称及选择理由
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额:万元/人
是否已为每位师生购买人生意外险
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按学校管理权限)
附件3
平乐县中小学研学第三方承办机构评价表
承办机构名称:
评价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车辆安排情况
午餐等后勤保障情况
处置突发事件情况
收费价格情况
课程安排情况
导师安排及服务情况
安全保障情况
购买保险情况
总体评价情况
注:本表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每学期由学校领导、老师和家长代表评价一次,在相应的空格栏内画“√”。
附件4
平乐县中小学劳动研学基地(营地)评价表
研学基地(营地)名称:
研学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情况
研学场地的安全设施、安全保障情况
研学场地的适宜情况(能够满足学生劳动研学需求,有足够的教室和避雨、避暑等场所)
课程安排情况(课程多样且切合学生实际、学生受益较大)
车辆安排情况(安全、舒适)
后勤保障情况(午餐、饮用水等)
处置突发事件情况(能及时处置研学过程中的安全事件,有安全预案、医疗、安保等人员)
收费价格情况(价格透明、合理)
研学教师安排及服务情况(有足够的教师,至少每20名学生安排一个老师,且能较好的组织学生学习)
对研学基地的总体评价
主办:平乐县人民政府承办: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支持&管理维护:桂林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