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附以下证件及复印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结婚证;
(6)出院小结;
(7)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8)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9)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工伤生育科办理,职工个人恕不接待,如本人生育又是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加带一份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1)办理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办理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最后,在生宝宝前,张小姐一定要记得先去福州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