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报销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法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法规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出院小结;6、住院票据;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6、配偶《就业登记证》;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报销流程
1、准备以上资料。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报销标准
报销范围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法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法规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法规办理。
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由于并没有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统一确定,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也可以每个地区都有差异,因此参保人应咨询当地社保局,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报销周期
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第二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生育津贴;
6、妇科专项检查。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又有那些呢?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法规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法规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