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特别公告,从3月1日起,凡是具备享受郑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生育补助金)的参保人员,生育时必须从以下3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其生育费用直接在所选择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凡生育时未选择郑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医院,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
郑州市生育保险定点结算医院名单
三类医院(7家)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编号
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4
2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3
3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38
4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2
5
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45
6
河南省人民医院
27
7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60
二类医院(17家)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22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市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医院
8
河南电力医院
55
9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37
10
黄河中心医院
311
1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
30
1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
16
13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19
14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323
15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17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346
河南省职工医院
31
一类医院(11家)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郑州大桥医院)
312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医院
40
荥阳市人民医院
324
上街区人民医院
348
郑州市长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
360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医院
310
郑州市康复医院(原郑州仁和老年病医院)
301
郑州紫荆医院
363
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
340
郑州新世纪女子医院
362
郑州现代妇科医院
432
生育住院、围产保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登记卡》、(2)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3)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4)准生证复印件1份、(5)围产保健发票和住院发票原件、(6)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7)费用明细单、(8)出院证、(9)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10)诊断证明、(11)急诊诊断证明、(12)男职工单位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1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4)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5)结婚证。
女职工定点医院已直补报销需:(1)——(6)
女职工联网前自费结算报销需:(1)——(9)
男职工配偶定点医院报销需:(2)——(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