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三度追着保险公司划账,最后竟告之保单失效
记者采访了投保人杨先生的夫人孙女士,孙女士详细地把在新华保险投保的前后,向记者表述:
2002年8月15日,杨先生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购买了三份《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类)(B款)保险单》,合同中规定每月每单需缴纳200元保险费,并在建设银行设立银行账户对每个月保险费进行自动划转。此后,杨先生每个月都按时存款到该银行账户。
2004年,杨先生在进行换折时发现,自己建行银行账户中的钱已有半年多未进行保险费的划转,他每个月缴纳的保险费都还在银行存折内。由于合同中规定如果投保人连续3个月未缴保费的话,保单将自动失效。于是,杨先生当即联系了新华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的业务员,对方称是由于电脑系统问题,杨先生只要一次性补扣差额6600元就可以了,业务员当时还向杨先生保证不会再发生此类“乌龙”。
2006年,杨先生发现保单再次出现保险费无法划转的情况,杨先生当时联系了新华保险业务员小黄。通过协商,保险公司向杨先生写了份书面“保证书”,并再次让杨先生补缴了因保险公司的错误而连续18个月未划转的保险费10800元。
同样的离奇“乌龙”在2009年五六月再次发生在杨先生身上,保险费无法划转的情况再度“上演”。
客户不断被忽悠怀疑保险公司“诈骗”
从杨先生提供的自动划转保险费的建设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上记者看到,杨先生每个月都按时存款在该银行账户,目前,存折内余款仍有2万多元,存折上显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月、3月,该存折都有进行新华保险费的自动划转。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发出的《续期保险费银行划转成功通知单》显示,保费缴至日期:2009-01-02,收款日期却是:2009-12-10。
记者采访,保险公司领导竟搬出所谓《新闻法》忽悠记者
新华保险北京总部:一定会认真查实此事
记者今日中午致电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北京总部客服中心95567,将杨先生夫妇的遭遇向他们反映,总部的客服人员表示,公司对此事非常重视,一定会认真查实此事。并表示一有处理结果,就立马将其告之记者。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构成违约,必须立即续保并赔偿损失
至于电脑系统的问题,许律师说那也是保险公司的内部问题,保险公司内部问题应由内部自己解决,而不能将因该问题所产生的后果转嫁到投保人身上。
至于为什么保单失效后,保险费仍然还在划账,许律师认为,这个问题有可能是电脑系统的问题,也有可能是这些资金被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