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0.05.09
只要是杭州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就可以共济给同样参加杭州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细则如下:
怎么转?本人通过自助服务划转即可
目前,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02
能转几个人?可转移多个近亲属用
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5种自助划转模式
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自助转账,有4种划转操作模式!
特别提醒:自助划转各操作平台,于3月1日早上9时开放权限,届时可在各操作平台上实现自助划转,操作成功后即时生效。
方法一:“支付宝,城市服务
第一步,打开手机支付宝首页点击“城市服务”
第二步,点击“社保”
第三步,点击“使用”
第四步,点击“社保办理”
第五步,点击“医保共济信息查询”
第六步,点击“同意,确定”
第七步,点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点击“输入金额、填写验证码、确认转移”
第三步:点击进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第四步:勾选同意框并确认。
第五步:查看本人基本信息并操作。
第六步:录入转移人员信息及验证码并确认转移。
第七步:操作成功提示“转移金额成功”。
历史共济记录查询
第一步:操作页面下方点击“历史共济记录查询”。
第三步: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结果。
方法三:杭州医保APP
图1-1-1
图1-1-2
第二步:家庭共济
图2-1
图2-2
第三步:家庭账户转账
点击家庭账户转账进入信息录入页面(如图2-1-1),个人信息为自动获取,并因保密隐藏用户部分信息,输入被转移人信息,包含被转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亦可通过转账历史记录中选择被转移人信息(如图2-1-2),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转移录入(如图),填写被转移人与本人关系和转移金额等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则完成转移操作(如图2-1-3)。
图2-1-1
图2-1-2
图2-1-3
查看历史转账记录
图2-2-1
图2-2-2
方法四: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第二步:在左侧菜单找到“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模块(个人网上办事>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进入;
第三步:进入模块后,页面提示免责条款,参保人员需要阅读免责条款并在文本最下方选择“同意”选项,再点击“确认”按钮;
第四步:录入转入人员的有效姓名、身份证号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录入转入人员与本人关系,转移金额后,点击“获取验证码”;
第六步:录入短信校验码,点击“确认转移”。待系统提示“转移成功”后账户转移完成。
转移成功后家庭共济记录查询
第一步:在上方菜单中找到“业务经办”菜单,并点击进入业务经办页面;
第二步:在左侧菜单找到“账户共济历史记录查询”模块(个人网上办事>医保>账户共济历史记录查询),点击进入;
方法五:杭州市民卡APP
操作说明:
1、医保账户共济入口
入口1:首页-》社保查询首页-》医保账户共济页
入口2:个人中心-》社保查询首页-》医保账户共济页
2、医保账户共济首页说明
参保人员可自主决定将本人的历年账户资金余额划转至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历年账户中。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其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继承等均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共济转移操作步骤
4、共济记录查询
特别提醒:自助划转各操作平台,于3月1日9时开放权限,届时可在各操作平台上实现自助划转,操作成功后即时生效。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问答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杭州人社给出了相应回答:
一、什么是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分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每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年终结转时,当年资金剩余部分和利息结转为历年资金。
二、参保人员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
三、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共济是指参加职工医保且医疗待遇正常的人员,可以通过划转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及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四、参保人员如何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划转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给近亲属。
参保人员自2017年3月1日起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社保卡绑定操作,操作成功后即时生效。
八、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一个人的医保待遇可以全家共享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是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也不是一个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可以全家共享。近亲属享受的仍是本人已参保险种的医疗待遇。
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一)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二)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三)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四)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十、个人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分别指的是什么费用?
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厄贝沙坦3%等。
自付: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自费:个人账户能支付的自费医疗费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西药、中成药(不包括滋补类);
(二)中药饮片复方支付单味不支付的饮片(不包括单味和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四)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超出限定支付范围或支付限额的自费医疗费;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根据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工作推进要求适时开展,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