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如大病保险一类,相信很多病患者是保险的受益人。但是,保险的推销从来都是极具夸张之能事。
那么,都会有什么陷阱?
一、夸大保障的范围和程度
比如:重疾险,这是一个很好的险种,业务员在介绍时强调只要患上合同中提及的疾病,就可以获得全额赔付;实操上却会有附加条件,就算你的疾病,在合同所列疾病范围内,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极为严格的条件才能赔付;恰好就是这些关键点,业务员不会强调。
当然,客户可以跨过这道陷阱,直接投诉。有关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因夸大保险责任导致的理赔纠纷占比较高,为15%-20%左右。
二、隐瞒重要条款
这可以说是恶意的陷阱。
故意不告知消费者保险合同中的一些重要限制条款、免责条款等。消费者购买了保险,后续理赔时就会出现问题。
比如:医疗险,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未提及该保险有免赔额的规定。客户病住院花费了一定金额后申请理赔,才发现需要扣除免赔额部分,而这部分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客户只好自行承担。
在保险监管机构收到的投诉中,隐瞒重要条款引发的纠纷数量也较为可观,约占总投诉量的10%-15%。
三、诱导带病投保
这是最糟糕的陷阱。
一些业务员明知消费者患有某些疾病或存在健康问题,仍诱导其隐瞒病情投保,表示只要投保超过一定期限就可以理赔。
这就是恶意诱导。
比如:消费者已经身患高血压,但保险业务员为了促成业务,告诉张大爷只要投保两年后,即使是因高血压引发的疾病也可以获得赔偿。真到了申请理赔时,却峰回路转,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赔。
类情况在健康险领域时有发生,因诱导带病投保导致的拒赔案例在一些保险公司的统计中占比可达5%-10%。
四、虚假承诺高收益在推销分红险、万能险等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时,业务员往往会夸大产品的投资回报率,给消费者过高的假设性收益预期。
比如:分红险,业务员承诺每年的分红收益率至少能达到6%-8%,这远远高出一般险种的收益。然而,真实的收益远低于承诺,几年下来平均收益率仅有2%-3%,与当初的预期相差甚远。
这类陷阱也可以投诉。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的数据统计,约有30%-40%的消费者在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后,发现实际收益与当初业务员承诺的收益存在较大差距。
五、混淆保险概念
业务员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概念相混淆,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保险具有其他金融产品的功能或特性。
比如:购买了一款被业务员描述为“既有保险保障又能像银行存款一样随时支取”的保险产品,这是保险推销的常用语。当消费者真的急需用钱想支取时,却发现不仅有手续费,而且如果提前支取会导致保障部分失效,损失较大。
在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误解案例中,因概念混淆导致的占比约为20%-30%。
六、虚假宣传
业务员通过制作虚假宣传资料、夸大保险产品的功能和优势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购买保险。
比如:保险公司在宣传一款意外险产品时,会声称该产品可以保障所有意外情况,包括高风险运动。但实际上,合同条款是有明确范围,规定了一些高风险运动如攀岩、潜水等属于免责范围,消费者在参与这些运动时发生意外不能获得赔偿。
七、人情推销
这大约是最普遍的现象。
利用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进行保险推销,消费者往往因为碍于情面而购买保险,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并不充分。
消费者发现该保险并不适合自己,想退保时会面临较大的损失。
八、诋毁其他公司产品
为了突出自己公司的保险产品优势,故意贬低、诋毁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误导消费者。当你听到“最好的”产品时,要做认真的比较。
九、存单变保单
本是存单,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也会出现误导,将消费者原本打算办理的存款业务变成购买保险产品,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在办理定期存款。
业务员告诉你这是一款“高收益、零风险”的产品,但没有告诉你是保险产品,手续办理完,要提前退保会有较大的本金损失。
十、诱导消费者频繁退保换保
频繁退保换保也是大忌。
业务员往往以新产品更好、更划算等理由,诱导消费者退保已有的保险产品,转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导致消费者损失原有保险的权益或承担额外的费用。听从建议退保后购买了新产品,却发现新保险在一些条款上并不如原来的保险,而且退保还损失了一部分本金。
保险当然是保险。
但是各种产品十分复杂,所有的产品都是精心设计的,所以,要相信群众的眼睛不总是雪亮的,如果业务员缺乏客户至上的精神,为了推销而抵销,会利用消费者知识点上缺失,设置陷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消费者也要提高对保险的了解,选择好适合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