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亲戚的推荐下,于2021年1月份在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分别购买了《富德生命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及《富德生命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9)》。
2024年9月,李女士因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在红兴隆中心医院住院诊疗。于2024年10月15日治疗结束并出院。2024年10月21日,李女士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进行理赔申请,经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审核,李女士的情况属于保险责任,依约给付一般医疗:复原医疗保险金及恶性肿瘤住院每日津贴。
按照《富德生命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9)》条款约定,此次申请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4551.62元,扣减社保农合支付2379.82元、扣减自费金额0元、扣减商业保险支付0元,扣减第三方支付0元后,公司赔付100%。由于《富德生命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9)》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在每个保证续保期间期满后需由富德生命人寿审核决定是否续保。现富德生命人寿于该保单合计给付2171.8元。按照《富德生命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给付恶性肿瘤住院每日津贴10800元。此次理赔合计赔付保险金12971.8元。
李女士表示,非常感谢富德生命人寿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之前买保险的时候自己心里还没有底,害怕以后出险不能获得理赔,对保险还有一丝怀疑,但是由于亲戚一直劝说,自己才买了保险,没想到此次生病来理赔,富德生命人寿的工作人员查看完理赔材料后,表示可以正常理赔,李女士的心才放下来。现在她对保险已经非常认可,表示今后会给家人也买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险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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