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可以增加保障,那多买保险是不是就可以多增加保障?
这是有些购买保障型保险的小伙伴会想到的问题。
但实际上,这句话也不全对,还是要分情况来看的~
为此,学姐今天就来给大家好好聊一聊这个话题。
同一种保障型保险买多份的情况下,有些险种可以多份一起报,有些险种是不行的。
下面学姐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1、有机会多份一起理赔的险种
>>投保多份重疾险/寿险/意外险,有机会多份一起理赔
重疾险、寿险和意外险产品一般都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
这些类型的保险若是同一种保险投保多份,出险了原则上是可以多份一起理赔的。
但理赔也要遵循一个原则:出险情形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才能得到理赔。
所以买多份重疾险、寿险或意外险,也是有可能无法多份同时理赔的。
就拿重疾险来讲,假设买了一份30万的A重疾险产品和一份50万的B重疾险产品,并且这两款产品的重疾赔付比例均为100%基本保额。
那么若不幸确诊了重疾,有可能会出现常见的四种情况:
①该重疾不在A重疾险产品和B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内,两款重疾险均无法理赔;
②该重疾只在A重疾险产品保障范围内,A重疾险产品理赔30万;
③该重疾只在B重疾险产品保障范围内,B重疾险产品理赔50万;
④该重疾均在A、B重疾险产品保障范围内,A、B重疾险产品共计理赔80万。
可见,这几种类型的保险多买是有机会多份一起理赔的,但也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投保多份同类型保险,不可先报一份,一份留到后面报
有些“小聪明”可能会想:我买两份重疾险,出险了先报一份,另外一份留到后面再报。
但实际上,若是出险却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话,后期可能就无法再得到理赔了。
因为到了后期就难以确定保险事故的详细情况了,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理赔责任的,大家可以参考保险法第21条规定:
即使后续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这笔理赔金,也要在5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
对此大家可以参考保险法第26条规定:
>>是否建议同个险种投保多份
对于重疾险、意外险和寿险这类产品,若是前期预算不足,购买的保额比较有限,后期想再增加保额或者扩大保障范围,是可以同个险种投保多份的。
但要注意的是,若投保多款保险,一旦不幸出险,需要提供的理赔资料和需要走的理赔程序都比较复杂。
并且还要等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金。
所以如果可以做到一份保险做足保障的话,其实买一份更为实在,也可以减少后期理赔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2、投保多份医疗险,通常无法多份一起报销
像医疗险这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保险,通常是难以多份一起报销。
因为报销型保险无论如何报销,报的钱也不会超过花费的总医疗费用。
以百万医疗险为例,通常都有几百万保额。
如果实际报销的费用都没有超过这个保额,那一份就已经够报了,买那么多份也派不上用场……
因此,通常都是建议大家买一份保障全面,保额也足够的百万医疗险即可。
不少经济条件还不错的小伙伴会选择同时配置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和寿险这四大险种。
那么若不幸出险了,有机会可以同时一起理赔吗?
答案是肯定的!
通常来讲,四大保障型保险的理赔是“互不打扰”的,只要分别符合各保险合同的理赔要求,就可以得到理赔。
不过要注意一点,医疗险和意外险在理赔时也存在有“冲突”的可能性。
如果投保的意外险包含了意外医疗,而出险情形同时符合两款产品的理赔条件。
也有可能其中一款报完了这个医疗费用之后,另外一款就用不上了。
如果同一个险种投保多款产品的情况下,像重疾险/意外险/寿险产品,是有可能可以多份同时理赔的。
不过要注意,多款同险种产品若想先报一份,其他留着下次再报是行不通的~
而且买多份保险的话,理赔时也比较麻烦,有条件可以考虑投保一份保障全面、保额充足的产品,一次性做足保障。
另外,像医疗险这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保险,通常就难以多份一起报销。
但若是同时投保了四大保障型保险,通常情况下理赔是不冲突的。
只要分别符合各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就可以得到相应理赔~
当然,也要注意一下医疗险和含有意外医疗的意外险可能会存在只报一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