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于2015年12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进行的修订,自2016年1月11日(即明日)起,凡持有效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出境或过境阿联酋,最长停留30天。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常华10日对新华社记者说,2015年12月,阿联酋阿布扎比王储穆罕默德应邀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阿两国领导人就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达成广泛共识,开创了中阿友好互利合作新局面。两国签署了涉及投资、能源、基础设施、贸易、航天、教育等领域的多项合作文件。除了上面提到的对中方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的持有人及阿方特别和公务护照持有人免签的协议,双方有关部门还签署了关于驾照互认的协议。
阿联酋外交部负责领事事务助理次长艾哈迈德·查希里表示,阿中两国对持公务护照、特别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执行互免入境签证,充分证明了阿联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双边关系的日益增长,此举将会进一步提高和增进两国在各个领域的相互合作。(记者安江,编辑张欣,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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