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设立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进出口药品的监督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船舶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分别由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实施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11、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81998初,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原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共同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国家海关总署领导,这标志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进入
2、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定方案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1)研究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22)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出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出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33)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
3、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4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5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6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全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7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88)负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和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4、。(9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1010)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1111)开展有关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照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1212)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目前执行的基本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
5、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2、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属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负责。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o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后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o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准销售o经检验不合格,需向国外提出索赔的,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