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十一双节的临近,处境游的热度可谓是一路飙升。9月15日,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就此发布了《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旅游服务警示第六号》,全文如下:
出境游须留意旅行社“资质”
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二,旅游者在购买赴台湾地区旅游产品时,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第三,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旅游者在香港旅游购物时,最好选择带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荐的“优”和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荐的“正”字标志的商家。如出现强迫购物现象,应向香港旅游当局举报,要求予以制止,也可在旅游活动结束后,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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