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需要格外注意七大细节,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1.要仔细审查合同上旅行社所盖的公章,明确与哪家旅行社存在法律关系,以便在需要投诉时能够准确找到受理机构。
2.游客应了解参考行程与实际行程可能存在的出入,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实际行程通常在临近出行时才能确定。
因此,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只能获得参考行程,而参考行程并不具备合同效力;如果游客特别重视参考行程中的某些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便在行程变更时能够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虽然《旅游法》并未完全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但明确禁止强制和欺诈行为的购物。
如果旅行社在行程中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必须得到游客的书面签字确认。否则,旅行社可能被视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自身的违约责任。
5.游客还需要注意合同中关于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行程安排、餐饮住宿标准、保险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旅游合同中,实际行程与预期行程往往存在出入,这是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实际行程一般在临近出行时才能最终确定。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游客通常只能获得一个参考行程,该参考行程并不具备合同效力,无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当实际行程与参考行程存在出入时,不能简单地认为旅行社违约。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带来的纠纷,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这一点,并适当降低对行程的心理预期。
如果游客特别重视参考行程中的某些项目,如景点游览顺序、住宿标准等,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这些要求。
1.《旅游法》对这一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并未完全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但明确禁止强制和欺诈行为的购物。
2.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与游客协商一致后,可以增加行程中没有的自费项目和购物,但这一增加必须得到游客的书面签字确认。
3.如果旅行社未经游客书面签字同意而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安排,游客可以认为旅行社违约,并向旅行社提出投诉和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游客支付违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