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律宣传的内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2000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1、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在农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认真组织好“六五”普法宣传月、“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法律宣传活动。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推进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明确重点宣传教育对象,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快重点普法对象教育基地建设。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农业院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大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责任、有限、服务”的意识能力,推进从法律灌输到素质提升的转变。农业院校要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丰富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学校法制园地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6、大力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生产、经营,依示管理的观念。
1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省交通系统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活动步骤和内容
3营造宣传氛围: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2日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一)活动内容实施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公司历来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员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公司办公室门前悬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高速事业发展”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4)为积极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加强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护工作。在石总经理的安排下,由管道维护部牵头组织人员,将重新喷刷京石高速公路通讯管道沿线的关于通信管道维护的警示牌,以加强对京石高速通讯管道维护的法制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普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
三、任务安排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5年要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2、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3、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融合,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设法治讲座,论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
4、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听政、演讲等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一)以消费者为视角
(二)以旅行社为视角
(三)以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为视角
二、旅游合同
虽然多数旅行社会要求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但是通过调查显示,仍然存在很多旅行社并没有给消费者提供合同,旅行社在加强自身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旅行社在拟定合同内容时应尽量避免过于专业的术语,否则会打击消费者阅读合同内容的积极性。
监督旅行社提供合同文本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是对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最基本的要求。有关合同这方面政府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部分旅行社不签合同的行为威胁到了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加重对这类旅行社的处罚,明确不签合同的情况下产生纠纷时的责任分配,加重旅行社的责任,从而加强旅行社签订合同的主动性。
三、旅游纠纷原因
一般的旅游纠纷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缺乏警惕性,本着放松身心的目的,降低了自我保护的意识,这就让侵权者有机可乘。同时旅行社的提醒并没有引起消费者的重视,这种心态比较普遍,消费者需要加强防范,尽量避免。
四、旅游纠纷解决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如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要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法制宣传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自身规律可循,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也具有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的规律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把握和遵循这些规律,并依此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实现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工作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1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差异性的特点
2法律宣传工作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是一项改变人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工程,目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急躁的工作作风,坚持普法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以渐进的方式取得成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三个方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
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畜牧兽医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明确由局法制科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任务和目标。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为促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市畜牧事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市畜牧事业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市畜牧事业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
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深入乡镇、村寨,组织开展“3.15”消费日、“农资下乡进村”、“三下乡”、“草原法宣传月”、“12.4”法律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原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8630份,张贴宣传标语80份,悬挂横幅22幅,接受群众咨询1756人次,提高了群众对畜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制作了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在政务公开栏和畜牧兽医局网站上公开了涉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等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采购3期,提供政府信息10人次。
在办理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申请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落实职责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3日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广法建办[20__]11号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及时成立了由段厚宽局长任组长的法制宣传小组,明确了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三、切实有效开展活动
自市局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后,区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系统召开动员大会,局长廖宁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是顺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载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扎实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做到:一是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二是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三是要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四是要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五是要强化督促检查,保证活动效果。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把活动的落脚点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进基层,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社会氛围。12月4日上午,区司法局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以及联合公安、工商、税务、质检等,在公园门口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活动。此活动起到了明显的法律宣传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送法下乡、入户走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11月30日上午,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属3所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同来到水西镇永安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许多群众普遍对“送法进村”法律宣传活动感到新颖、生动、收获大,表示将在今后的活动中遵纪守法,努力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区司法系统也通过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区局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和一期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学员们在会上人民调解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交流、探讨,取得较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区局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分阶段对本系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从打击导向到服务导向———确立防控优先的行政犯罪治理意识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各专门的行政执法机关。长期以来,在行政执法机关观念中,对于行政犯罪,他们在行政执法中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发现并将其依法移送到司法机关予以追诉。至于如何预防、控制行政犯罪的发生,实现行政犯罪治理,则从来就不是其考虑的重点。因为,他们通常认为,行政执法的重心更多的是打击行政违法行为,并顺便将可能构成犯罪的严重行政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以惩罚行政犯罪。对行政犯罪的防控当然不会成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重心。然而,行政犯罪与其他犯罪现象一样,都是社会的一种疾病。“实证派犯罪学按照治理疾病的思路探索治理犯罪的方法”[3],在今天对我们仍然是一种重要的启示。对于犯罪这种社会疾患,在发现后对其进行手术治疗固然重要,但事先的预防与控制更为重要。因此,对于行政犯罪的治理,行政执法机关从注重事后打击到注重事先防控的观念转变就显得特别重要。
三、在行政执法中建立、完善三大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在行政犯罪治理中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会自然生成。在确立了防控优先的行政犯罪治理意识后,它还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手段和方法才能达致。笔者以为,这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手段和方法可以体现为在行政执法中确立和完善以下三大机制:
(一)建立完善注重公众参与的法律宣传机制
(二)建立完善及时有效的行政犯罪预警机制
有论者认为,犯罪预警是“依据特定时空下的某种犯罪情况和治安情况,按照合理的分析和逻辑判断,对此类犯罪向社会发出及时、明确的通报和警告。”[6]笔者认为,上述对犯罪预警的界定,还是比较准确的。犯罪预警是犯罪治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及时有效的犯罪预警,对于预防犯罪、将犯罪制止在萌芽状态以及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在防控优先的行政犯罪治理中,犯罪预警对于行政犯罪防控的重要性同样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