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检验检疫部门经常接到一些出口企业关于出境货物“包装”录入方面的咨询。例如,速冻蔬菜出口一般以瓦楞纸箱为包装,但有时还需在纸箱外加上木托,那么报检单证的“包装”一栏应填写瓦楞纸箱还是木托?紧固件、大型变压器等产品在出口时往往需要托盘和其他材料同时包装,又该如何进行“包装”录入?
在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时,如果货物的运输包装只有一种,报检录入时只需在包装菜单选项中选择合适的描述。如,速冻蔬菜仅以瓦楞纸箱作为外包装,则选取“纸箱”,但不能填笼统的“箱”。如果出境货物没有运输包装,可以选择相应的散装、裸装、挂装等。包装菜单选项还有一个兜底栏目――“其他”,供各种描述都不适用时选填。出境货物的包装不只一种时,如上述的出口速冻蔬菜既用瓦楞纸箱包装又需再加木托,报检时包装种类应以“纸箱”录入,木托作为辅助包装加以说明。出口瓦楞纸箱的使用鉴定必须与该批速冻蔬菜同时报检。
为了保证出口包装监管的有效性,同时避免报关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在对既有托盘又有其他包装的出口产品进行报检时,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规范报检单据。如果出口产品的包装为天然木托,则需要根据输往国的要求提供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及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如果使用瓦楞纸箱作为包装,则要提供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第二,规范厂检报告填制。企业应详细注明包装情况,如在“其他”栏写清运输包装是天然木托还是再生木托,“纸箱”栏则要注明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号等。第三,规范报检录入。如,产品用瓦楞纸箱包装的,应在报检单证的包装种类栏目以“纸箱”录入,同时在辅助包装栏输入“天然木托”或者“再生木托”;如果包装材料未列入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检验范围,但使用了木托的,则在包装种类栏以“天然木托”或者“再生木托”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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