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监管区域现状1、2023年上半年特殊监管区域动态2023年1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厦门象屿保税区与厦门门象屿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为新的厦门门象屿综合保税区。2023年2月10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对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湛江综合保税区、黄石棋盘洲综合保税区、梧州综合保税区、开封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通过视频方式进行了正式验收。2023年2月28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对重庆永川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了正式验收。2023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北京中关村综合保税区。2023年6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上饶综合保税区。2023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雄安综合保税区。
2、特殊监管区域数量及分布截止到2023年6月底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171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60个,保税区7个,保税港区2个,跨境工业区1个(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出口加工区1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特殊监管区域省市分布数量分别为:江苏21,广东16,山东14,浙江12,上海10,陕西7,福建6,湖北6,四川6,重庆6,安徽5,广西5,河北5,河南5,湖南5,江西5,辽宁5,天津5,新疆4,北京3,贵州3,海南3,内蒙古3,黑龙江2,吉林2,云南2,甘肃1,宁夏1,青海1,山西1,西藏1。
二、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总值38314.7亿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9.1%(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201016亿元)。其中出口18794.5亿元,同比增长1.5%;进口19520.2亿元,同比增长1.9%,分别占同期外贸比重总额的16.4%,22.6%。整体上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进口的表现更佳。1990年至今,我国在改革开放不同时期,根据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先后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等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23年上半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29378.8亿元,同比增长1.4%;保税区进出口8409亿元,同比增长7.1%;保税港区进出口497亿元,同比增长18%;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进出口29.3亿元,同比增长17.8%。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照进出口值排名,TOP20的特殊监管区域中,有11个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贸易额同比增长明显,分别是: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同比增长13.1%、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54.6%、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13.9%、宁波保税区同比增长11%、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31.3%、烟台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9.2%、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15.8%、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18.6%、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37.7%、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170.3%、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同比增长52.9%。上半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进出口值排名具体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