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24年4月10日更新)海关总署权威发布食品资讯

禁止进口货物名称及禁令/通告发布日期

亚洲

阿富汗

口蹄疫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禽流感

缅甸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除外)

非洲猪瘟

猪、野猪及其产品

牛结节性皮肤病

巴基斯坦

巴勒斯坦

不丹

绵羊痘和山羊痘

猪瘟

老挝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老挝南塔省勐新县部分区域除外,详见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号)

印度尼西亚

尼泊尔

斯里兰卡

孟加拉国

印度

越南

中国香港

朝鲜

泰国

非洲马瘟

小反刍兽疫

绵羊、山羊及其产品

柬埔寨

巴林

科威特

野生候鸟禽流感

观赏鸟、野生鸟类及其产品

以色列

痒病

羊、羊胚胎、羊精液、羊内脏(含肠衣)及其制品、肉骨粉、骨粉、羊脂(油)以及含羊蛋白的动物饲料

新城疫

牛海绵状脑病

(疯牛病)

马来西亚

日本脑炎

猪及其产品

吉尔吉斯斯坦

土库曼斯坦

约旦

伊朗

高致病性禽流感

伊拉克

蓝舌病

菲律宾

雷斯顿埃博拉病毒

哈萨克斯坦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口蹄疫无疫区除外,详见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土耳其

羊、牛及其产品

日本

羊、羊胚胎、羊精液、羊内脏(含肠衣)及其制品、肉骨粉、骨粉、羊脂(油)以及含羊蛋白的动物饲

古典猪瘟

蒙古国

塔吉克斯坦

阿塞拜疆

沙特阿拉伯

韩国

亚美尼亚

阿曼

东帝汶

新加坡

欧洲

立陶宛

爱沙尼亚

意大利

施马伦贝格病

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禁止直接或间接输入2011年6月1日后生产的牛精液、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

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

马耳他

葡萄牙

低致病性禽流感

西班牙

牛精液、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禁止直接或间接输入2011年6月1日后生产的牛精液、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

克罗地亚

保加利亚

英国

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

(禁止直接或间接输入2011年6月1日后生产的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

荷兰

比利时

挪威

塞浦路斯

冰岛

瑞典

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禁止直接或间接输入2011年6月1日后生产的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

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

法国

丹麦

野禽高致病性禽流感

格鲁吉亚

黑山共和国

塞尔维亚

爱尔兰

羊、羊胚胎、羊精液、羊内脏(含肠衣)及其制品、肉骨粉、骨粉、羊脂(以及含羊蛋白的动物饲料)

瑞士

德国

卢森堡

捷克

牛胚胎、牛精液、羊精液、羊胚胎

俄罗斯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弗拉基米尔州等地区除外,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9号、2023年第132号))

观赏鸟和野生鸟类

(符合检疫要求的猪肉除外)

乌克兰

列支敦士登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奥地利

禽及其产品

匈牙利

拉脱维亚

波黑

波兰

芬兰

羊及其产品

罗马尼亚

白俄罗斯

希腊

牛及其产品

摩尔多瓦

北马其顿

阿尔巴尼亚

整个欧盟

整个欧盟国家

反刍动物源性饲料

非洲

吉布提

苏丹

乍得

斯威士兰

多哥

毛里求斯

马拉维

尼日尔

埃及

阿尔及利亚

突尼斯

摩洛哥

布基纳法索

几内亚

埃博拉病

猴子、猩猩等灵长类动物

赞比亚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博茨瓦纳

牛及其产品(部分地区除外,详见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2022年第90号)

马达加斯加

塞内加尔

尼日利亚

加纳

南非

马属动物及其产品

纳米比亚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纳米比亚兽医警戒围栏(VeterinaryCordonFence,VCF)以南地区包括Otjozondjupa、Omaheke、Khomas、Erongo、Hardap、Karas等6个省,以及Kunene和Oshikoto省获得OIE认可的南部地区除外)

津巴布韦

刚果(金)

(扎伊尔)

加蓬

科特迪瓦

喀麦隆

卢旺达

莫桑比克

马里

莱索托

厄立特里亚

埃塞俄比亚

冈比亚

贝宁

利比亚

科摩罗

整个非洲

猴痘

草原犬鼠、冈比亚大鼠、松鼠等啮齿动物、野兔及其产品

大洋洲

澳大利亚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洲

墨西哥

美国

兔病毒性出血症

兔及其产品(仅限于纽约州、衣阿华州、犹他州、伊利诺华州)

加拿大

蓝舌病、鹿流行性出血热

牛、来自屠宰场的牛体外授精胚胎、羊、羊精液、羊胚胎(限奥拉山谷内;其周围25公里地区可在10月1日至翌年4月1日间出口)

巴西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SantaCatarina州,Acre州,Bahia州(不包括设定的缓冲区和监测区),EspíritoSanto州,Goiás州,联邦区(DistritoFederal),MinasGerais州,MatoGrosso州,MatoGrossodoSul州(不包括设定的缓冲区和监测区),Paraná州,Rond?nia州(不包括设定的缓冲区和监测区),RioGrandedoSul州,RiodeJaneiro州,Sergipe州,S?oPaulo州,Tocantins州(不包括设定的缓冲区和监测区)和Pará州获得OIE认可的中南部地区除外]

阿根廷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仅限于阿根廷北部长度约2200公里,宽度为15公里的边境区域)

哥伦比亚

猪及其产品(哥伦比亚中西部地区和中东部地区除外)

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哥伦比亚乔科省西北区、圣安德列斯—普罗维登西亚群岛、第三区(贸易区)、第四区(其他地区)除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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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功能菜单 会员登陆 非会员注册 发布投稿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权限: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2023-06-29 15:16:03 ...http://www.zhtax.net/guanshuifagui/4/2023-07-03/32218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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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08年第75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上述商品归类决定共涉及6个商品名称,分别是“一种包含精 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2008年10...https://www.lawtime.cn/info/baoguanshangjian/dongtai/2012021817368.html
1.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74号令)(2024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74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https://www.ynitisc.com/home/article/detail/id/36158.html
2.五部门: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政策措施公告如下: ...https://www.yicai.com/news/101942893.html
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公告(一)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https://product.11467.com/info/8811531.htm
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 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https://www.customslawyer.cn/index.php/portal/fgk/detail/id/67068.html
5.12366热点问答(2023年9月)超棱网一、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的规定,自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https://www.chaolen.cn/4010.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0号2021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总目录 第1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3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 ...https://finance.sina.cn/2022-02-23/detail-imcwipih492133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