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土地、农业、渔业、灌溉和农村发展部关于津巴布韦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鳄梨(以下简称鳄梨),学名Perseaamericana,英文名Avocado。
三、允许的产地
津巴布韦鳄梨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capitata
2.非洲芒果实蝇Ceratitiscosyra
3.纳塔尔实蝇Ceratitisrosa
4.苹果异形小卷蛾Thaumatotibia(=Cryptophlebia)leucotreta
5.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littoralis
6.芒果白轮盾蚧Aulacaspistubercularis
7.无花果蜡蚧Ceroplastesrusci
8.非洲龟蜡蚧Ceroplastesdestructor
9.长椭圆软蚧Coccuslongulus
10.长尾粉蚧Pseudococcuslongispinus
11.苏铁刺圆盾蚧Selenaspidusarticulatus
12.鳄梨疮痂病菌Elsinoeperseae
13.细菌性溃疡病Pseudomonassyringaepv.syringae
14.淡紫拟青霉Purpureocilliumlilacinum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3.针对地中海实蝇、非洲芒果实蝇、纳塔尔实蝇和苹果异形小卷蛾,应采取综合管理措施,包括使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干扰交配措施,或者使用其他控制方法等,以控制有害生物发生或维持有害生物低度流行水平。
4.针对鳄梨疮痂病菌,应建立果园监测体系,加强果园管理,在鳄梨生长期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田间监测调查。一旦发现果实表面出现圆形或不规则形状,形成棕色、木栓状的病斑,或发现叶脉扭曲,或叶子变形、萎缩,以及不明原因落果、畸形果等现象时,则应及时采取样品并送实验室进行分子生物学鉴定。一旦确认为鳄梨疮痂病感病植株,必须将感病的落果或枝叶集中作灭活处理。同时强化对周边植株的调查监控。
(二)包装厂管理。
2.鳄梨在果实采后加工和包装过程中,应经高压喷淋水洗、毛刷刷果、人工挑拣、分级等工序,以确保不带任何活虫、坏果、劣果(过成熟果、脱蒂果、伤疤果、黑点果、畸形果等)、枝、叶、土壤等。果柄不得长于3mm。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15)。
2.包装好的鳄梨如需存储,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每个包装箱上须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区或县)、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to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3.装运输华鳄梨的装箱前应检查以确保集装箱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装箱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虫措施。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五)检疫处理要求。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3.津方应在贸易开始前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中方备案核查。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鳄梨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鳄梨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检查有关单证和标识,并实施检验检疫。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或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鳄梨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鳄梨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注册的果园、包装厂或熏蒸处理设施的,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