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余基层预算单位因公车违规被点名

北京公布123家市一级预算单位以及五个重点行业基层预算单位审计结果

20余基层预算单位因公车违规被点名

近30家单位公务用车违规被点名,20多家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8家单位约2.4亿元项目未公开招投标……9月7日,北京市审计局公布了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重点行业54个基层预算单位的审计结果,实现了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

同时公布的还有123个市一级预算单位的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整体审计结果。

市一级预算单位

123家单位“三公”经费下降25.71%

今年1月18日至2018年4月23日,北京市审计局依据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和电子财务账套等数据进行了数据分析,对123个市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23个单位中,市教委、人社局、环保局等31个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市质监局、水务局、交通委等20个单位的29个内容相同的机构运行保障经费类项目连续两年支出率低于50%,涉及2017年度预算资金1678.68万元,其中9个项目在2016年支出率低于50%或预算全部调减的情况下,2017年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额度申报项目预算并获得批复,个别项目2017年仍未支出。市城管委、农业局、经信委等11个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基层预算单位

加大对5个重点行业审计力度

审计的重心同时下移,市审计局加大对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重点行业审计力度,审计了5个行业54个基层预算单位,实现了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

这位负责人介绍,总体看,一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基层预算单位在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以及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123家市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审计查出问题:25个单位未合理编制其他收入预算,造成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8368.23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

审计查出问题:10个单位的收入、结余资金违反规定在往来科目核算,涉及金额3739.02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体育局、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市教育矫治局等

审计查出问题:16个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事业基金补充单位收入,涉及资金2.76亿元;1个单位实际使用事业基金仅为预算数的2.57%。

涉及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档案局、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

审计查出问题:31个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

审计查出问题:20个单位的29个内容相同的机构运行保障经费类项目连续两年支出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在2016年支出率低于50%或预算全部调减的情况下,2017年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额度申报项目预算并获得批复,个别项目2017年仍未支出。

涉及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文化局等

审计查出问题:3个单位在3个项目中无预算列支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一般办公设备,涉及资金42.02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查出问题:2个单位的4个项目将资金拨付二级预算单位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后当年未执行完毕,年末共有79.99万元项目资金在二级预算单位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结存。

涉及单位: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审计查出问题:9个单位的47个属于集中采购范畴的支出事项未按照规定在集中采购供应商处采购,涉及资金429.24万元;5个单位的14个支出事项达到分散采购标准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1155.38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审计查出问题:88个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未将已执行政府采购的18.32亿元支出列入决算,未将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1.72亿元列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决算。

涉及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

审计查出问题:3个单位的7个项目已填报绩效目标但未进行公开,涉及预算资金2.11亿元。

涉及单位: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查出问题:13个单位的31个500万(含)以上项目、4个200万(含)以上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未填报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9.05亿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

审计查出问题:11个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涉及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

五行业基层预算单位七大违规问题

问题1违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由于本次接受审计的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等五个重点行业大多都管理着一定数量的土地、林地和房屋等国有资产,经审计发现,有20多家单位存在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乱象,大多以零租金或者低于市场标准的形式,出租、出借的对象有下属企业、其他单位甚至还包括个人,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集中在公园、国土规划和园林绿化行业,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未经批准,违规将自有办公用房820平方米交由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办公使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出借房屋,涉及资产价值266.66万元。

其中,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未经批准将房产1218.40平米,无偿出借给其下属企业使用;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未经市财政局批准,且未通过招标或公开竞价拍租等公开、公正的方式,将部分房产出租给5家非国有企业。

此外,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八达岭林场、西山试验林场、十三陵林场、共青林场存在未按规定将收入上缴市级财政,并由其下属企业直接用于经营支出等违规问题,包含房屋林地出租收入和占地补偿费等,涉及金额共6600万元。

【措施】

市审计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加强产权意识,对所有产权进行清产核资,加强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2公车未按实际需求充值加油卡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公布审计情况的基层预算单位的审计查出的问题中,主要体现在遵守财经纪律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公务用车问题,共有20多家单位被“点名”,占到了本次所有受审计单位的近一半。

从公布的情况来看,国土规划行业的水务行业暴露的问题较为突出。2017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未按实际需求向公务用车加油卡、ETC速通卡充值,截至2018年3月末以上卡内余额共计85.33万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22.77万元。

此外,部分单位还存在无偿使用下属企业车辆的问题。截至审计日,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无偿使用下属企业4辆机动车;2015年和2016年,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并在公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财政拨款)中,列支了维修和汽油费用共计9.94万元。

对于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也公示了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市审计局要求有关部门将公务用车加油卡、ETC速通卡余额上缴市财政,并杜绝违规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问题3出国(境)经费不实或超支

在5个系统的54家基层单位中,仍有5家单位出国经费存在问题。

有的是未列示或填列在其他名目下。比如,2015年和2016年,八达岭林场4个出国团组支出8.02万元,但没有在决算“因公出国(境)费用”项目中列示。2016年,市林勘院实际发生的出国费用4.97万元,但决算报表支出明细表中未填列因公出国费用,而是列支在当年的培训费中,决算填报与实际支出不符。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所属的两家苗圃,则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不实的问题,其中温泉苗圃涉及资金8.96万元,黄垡苗圃涉及金额12.71万元。

北海公园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支出1.86万元。

问题4基层单位与下属企业“事企不分”

经本次审计,基层预算单位暴露出的另一个问题是与其投资兴办(下属企业)企业“事企不分”,未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和各项财经法规,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风险。最为典型的几家单位集中在公园和园林绿化行业。

记者注意到,“事企不分”的突出特征是事业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的经济界限划分不清。2016年至2017年,香山公园负担下属企业的工程款等共计131.31万元;2015年至2017年,温泉苗圃在其投资兴办的企业列支费用127.72万元;西山林场与投资兴办企业资产、资源混同使用;北京动物园,2015年至2017年,经营收入827.64万元,且部分经营收益由其投资兴办企业收取存放。

而在国有资产收益的上缴上,受审计单位同样也暴露出了“事企不分”的问题,多为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资金由企业留存,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风险。其中,北京动物园2015年至2017年国有资产收益3362.01万元,部分收益由其投资兴办企业收取存放;在2015年至2017年,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国有资产收益46.46万元,由其投资兴办企业收取存放;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2015年至2017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14.77万元,其中有314.27万元在其投资兴办的企业留存使用。

此外,多家基层预算单位还存在长期投资造成风险或损失的情况。其中,截至2017年末,北京市天竺苗圃“长期投资”余额2907.73万元,已经形成损失1185.38万元;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有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清理,长期投资存在损失风险,涉及金额330万元。

问题5会议费支出使用不规范、管理不严

市审计局昨天公布的对54个基层预算单位的审计结果中,10家单位会议费存在支出不规范、管理不严格、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其中,5家单位是国土规划系统的基层单位,占公布审计结果的10家国土规划系统单位的50%,涉及问题金额共计13.66万元。

例如,经审计,2017年,市土储中心个别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0.36万元;同年,市国土局服务中心无预算列支二类会会议费8万元。2016年,市土地利用中心个别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3.38万元。当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个别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0.72万元。而在2015年,市国土局信息中心个别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20万元。

此外,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单位也有两家会议费被审计出问题。2017年,园博馆筹备办超标准报销会议费0.8万元。玉渊潭公园培训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17.76万元。

据审计,2016年,市林勘院决算报表支出明细表中未填列因公出国费用,实际发生的出国费用4.97万元列支在当年的培训费中,决算填报与实际支出不符。

此外,市农优站、市水源站等单位也存在会议费开支控制不严等问题。

问题6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或程序不规范

在54家基层单位的审计结果中,有13家单位在招投标方面存在问题,其中8家单位2015年至2017年合同总金额约2.4亿元的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例如,京密引水管理处部分200万以上的合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总计8707.05万元;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总金额8218.36万元的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涉及资金2031.59万元;东水西调管理处价值1932.17万元的采购事项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密云水库管理处个别项目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1453.4万元。

此外,官厅水库管理处、潮白河管理处、颐和园管理处分别有部分采购事项、水利工程标段、部分支出没进行招投标,分别涉及总金额680.33万元、485.96万元和417.71万元。

除了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有的单位先施工、后招标,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的个别项目,涉及资金165.01万元。

还有部分单位招投标存在问题,如陶然亭公园2个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涉及资金221.13万元;十三陵林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执行不严格,涉及资金3835.63万元。

另外,北海公园、紫竹院管理处都存在未通过招标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拍租、未经中介机构评估出租价格,出租房产等国有资产的问题,且租期超出了3年规定期限。

问题7部分收入未入账形成账外资金

对54家基层单位的审计表明,10余家单位的林地、办公楼、家具、设备、数据等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还有一些单位房租收入、转租土地收入、投资收益等没在账面上反映,形成账外资金。总计17家单位存在上述问题。

例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价值8.63万元家具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十三陵水库管理处购置3台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0.75万元;官厅水库管理处2015年12月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相机、笔记本电脑共计4.07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方面,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会计科目设置中未设置“无形资产”科目,目前在用的5个信息系统及采购数据、模块等未计入财务账,涉及资金902.34万元;园林学校2015年购买的软件等无形资产,均未计入资产。

市水利设计院下属4家分院财务管理与核算不规范,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未纳入决算报表,业务收入未计入市水利设计院当年经营收入,截至2017年12月末,分院资产总额2085.76万元。

八达岭林场下属2家企业,在2015年至2017年代林场收取承包合作费、林地保护费、办公楼租金等款项,共计2091.73万元,直接计入企业其他收入,并用于企业经营支出。

市水科院在2011年至2015年取得房屋出租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812.71万元,但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市财政,部分形成账外资金。

景山公园承租集体土地,获得转租收入,在账外存放;动物园2014年至2015年有264.71万元收入未入账,形成账外资金;东水西调管理处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将3.09万元现金账外存放。

THE END
1....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现接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17]434号)文件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部分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以及其他执行问题调整,具体调整参见附件。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pdf 出入境事务管理科 2018.4.12...https://wb.nju.edu.cn/df/d9/c6796a253913/page.htm
2.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docx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docx,WORD格式-专业学习资料-可编辑 --学习资料分享--- 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一、出国境时间在 90 天以内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三、 90 天及以上单位公派留学费用开支标准 四、其它 一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528/7162002122002030.shtm
1.转发关于编报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因公出国(境)任务经费预算的通知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3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侨办公室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行〔2017〕77号)等相关规定中不同国家、地区的经费标准和规定,合理编制因公出国(境)团组预算费用。https://www.wzhospital.cn/news/detail/53/63/148357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多选题】政府的“三公费用”包括( )。 A. 政府公务人员因公出国经费 B. 公车购置费 C. 公车运行费 D. 公务招待费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正确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题目 【单选题】如果将人眼比作照相机的话,则相当于暗盒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道德是人类社会生...https://www.shuashuati.com/ti/6642617e2c4f44c3a9aae73c7efbb95b.html?fm=bdbdsbe4fe79ff1ae0048b573c73d9e4f575d